04.02 網紅白酒“江小白”商標專用權引爭議

即使你沒喝過TA的酒,也相信你看過它的文案。

“陌生人分為兩種,不認識的,和假裝不認識的。”

“早知今日,思念如潮湧般襲來,何必當初,我假裝瀟灑離開。”

沒錯,就是這個白酒網紅“江小白”憑藉打動人的文案一度成為公眾的焦點,但這一次火了卻是因為“江小白”商標專用權的問題。

網紅白酒“江小白”商標專用權引爭議

網紅白酒“江小白”商標專用權引爭議

3月30日,江小白與重慶江津酒廠(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津酒廠”)之間的商標官司,江小白被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駁回了商標訴訟請求。這一判決書也讓部分行業聲音認為,江小白公司恐將無法擁有“江小白”商標專用權。

網紅白酒“江小白”商標專用權引爭議

圍繞“江小白”商標,江小白與江津酒廠之間已經進行過多輪角力。從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在2018年12月25日發佈的行政判決書中可以看到,江津酒廠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選委員會因商標權無效宣告行政糾紛一案,不服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的判決,向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在此次上訴中,江津酒廠認為,江小白公司以欺騙或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訴爭商標,要求宣告訴爭商標無效。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判決書顯示,基於雙方提供的證據,法院認為,江津酒廠的部分主張成立,對於商標評選委員會以及江津酒廠的上訴請求予以支持,而江小白的訴訟請求則被駁回。

事實上,此次判決之前,江津酒廠與江小白之間的訴訟曾在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展開。在這次訴訟中,江津酒廠認為,作為多款商標申請人的江小白,原為江津酒廠的經銷代理商。並且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選委員會在相關商標無效宣告案中已認定,江小白作為江津酒廠的經銷商,申請註冊爭議商標惡意明顯,已撤銷相應的商標。但江小白方面則認為企業自身程序合法,請求駁回江津酒廠的相關訴求。隨後北京知識產權法院也以江津酒廠的訴訟理由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為由進行駁回。雙方爭議的焦點,在於涉及爭議的商標註冊申請日之前,由於江小白為江津酒廠的經銷商,兩者存在一定的合作關係,同時江小白的法人陶石泉曾與江津酒廠有關於商標設計稿的郵件往來。但與此同時,江津酒廠方面卻未提交有關其享有著作權的證據,無法認定著作權。雙方各執一詞,訴訟戰線也拉長至今。

這一爭端的關鍵,就在於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所支持的主張中的“部分”字樣。而在公開信息中,隨著事件的發酵,“部分”逐步演變成對於江小白未來已不再能使用“江小白”商標的探討。

網紅白酒“江小白”商標專用權引爭議

對此,江小白副總裁劉鵬表示,網上傳播的這一消息失實,涉及爭端的並不是江小白涉及的全部商標,只是部分商標。

江小白在品牌商標保護層面有缺失,讓他人具有合法使用“江小白”的可能性。儘管可能性較小。在這種情況下,江小白團隊如何做好“江小白”品牌運營、如何構建品牌保護的護城河、如何不斷鞏固與完善品牌的知識產權體系,將極大考驗企業團隊的品牌運營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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