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3 五部门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

本报讯 记者张衡报道退役军人事务部、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医疗保障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的意见》(以下称《意见》)明确,符合条件的困难退役军人、“三属”在充分享受社会救助政策的同时,因长期失业或突然下岗,旧伤复发、残情病情加重等原因导致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可以申请资金、实物、社会化服务帮扶援助,安置地要将帮扶援助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意见》明确,帮扶援助对象为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士兵和领取定期抚恤补助的“三属”;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现役军人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纳入帮扶援助范围。

《意见》自2019年10月9日起施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