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7 關於3起公職人員在扶貧工作中亂作為不作為典型案例的通報

為發揮教育警示作用,現將近期查處的3起公職人員在扶貧工作中亂作為不作為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海南州貴德縣違規實施魚山村易地搬遷項目問題。2017年至2018年,貴德縣未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批,決定實施魚山村易地搬遷項目,並在省扶貧開發局明確指出項目不符合易地搬遷政策規定,限期整改的情況下,仍繼續組織實施,致使項目資金缺口無法解決,對村民的補助承諾不能兌現,造成不良影響。2019年6月,時任縣扶貧開發局局長郭福先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降級處分;分管副縣長馬志明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縣長安木拉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果洛州班瑪縣知欽鄉違規實施扶貧產業項目問題。2016年,知欽鄉在實施知欽村扶貧產業購牛項目過程中,未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批,擅自變更項目實施方案,未按項目財務管理制度建賬,以現金方式支付購牛款,項目驗收流於形式,以製作虛假購牛項目檔案,應付巡視巡察。2019年9月,知欽鄉黨委副書記、鄉長要加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時任副鄉長蓋瑪措、紀委書記趙洪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海東市樂都區扶貧開發局產業辦公室原主任郭偉在實施扶貧項目中失職失責問題。2015年,郭偉對樂都區富硒大蒜產業園科技扶貧項目審核把關不嚴,項目沒有明確實施主體,項目檢查驗收流於形式,致使扶貧農資閒置未發揮實際效益。 2019年4月,郭偉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以上典型案例,暴露出少數黨員幹部紀律觀念和規矩意識淡薄,履行精準扶貧責任不力,亂作為、不作為,直接侵害了貧困群眾的利益。全省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幹部要以通報的案例為戒,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精準扶貧重要論述,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在脫貧攻堅中強化精準精細工作的意識和能力,結合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深入推進漠視侵害群眾利益問題專項整治,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實現全省絕對貧困“清零”。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緊盯脫貧摘帽“四個不摘”中容易出現的虛假脫貧、數字脫貧等重點問題,強化監督執紀問責,為如期打贏脫貧攻堅戰提供堅強的紀律保障。

中共青海省紀委

2019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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