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7 浙江蘭溪:男子冒充國務院辦公廳領導招搖撞騙 獲刑!


浙江蘭溪:男子冒充國務院辦公廳領導招搖撞騙 獲刑!


  他,農民,僅初中文憑卻十幾年冒充國務院辦公廳領導,在全國各地參加活動招搖撞騙,他參加活動的事情還成了新聞,被不少媒體公開報道過。

  這個人就是浙江蘭溪的王劍鋼,今年已經60歲了。

  據他交代,十幾年前他去廣東東莞參加一個珠寶展,有人叫他冒充國務院辦公廳某局副局長出席一下活動,上臺站一會就給他紅包,於是他就照做了。

  嚐到甜頭後的王劍鋼從此一發不可收拾,在2008年至2011年間,王劍鋼以國務院辦公廳某局副局長身份在社會上參加各種活動騙取出場費或者其他招待服務等。比如在2008年10月,他冒用領導身份出席某論壇會議並發表演講;2010年3月,冒用領導身份在湖北省某市進行農村考察活動等。

  有些地方看到王劍鋼參加活動也懷疑過他的身份,可上網一查發現有他的新聞報道,就相信他了。

  法庭上王劍鋼交代,他冒充領導是因為虛榮心得到了滿足,因為這個身份,地方領導往往對他很尊敬,不少老闆還會好吃好喝地招待他。

  此外,到了2015年下半年,王劍鋼開始自稱是退休的國務院某局副局長,並利用這個身份實施詐騙。

  海寧許村的陳某通過朋友介紹認識了王劍鋼,2017年7月,王劍鋼謊稱自己攜帶的書畫作品《萬里雄風》是畫家墨宇所繪,將該作品贈送給陳某,同時又以墨宇拿走了自己的名貴硯臺為由,要求陳某給點“潤筆費”,於是陳某給王劍鋼轉賬3萬元。

  但實際上這並不是畫家墨宇的畫,而是王劍鋼花小几千塊錢買來的。

  法院宣判:

  近日,海寧市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這起案件。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王劍鋼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等手段,騙取他人錢財3萬元,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被告人王劍鋼為謀取非法利益,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行騙,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招搖撞騙罪。被告人王劍鋼一人犯二罪,依法應實行數罪併罰。被告人歸案後如實供述了招搖撞騙犯罪事實,可依法從輕處罰。另被害人損失已挽回,可對被告人酌情從輕處罰。

  最終法院判處被告人王劍鋼有期徒刑4年3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萬5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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