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做好交通管理業務便民利民措施,嚴格規範三年無事故證明的辦理,切實加強伊寧市轄區駕駛人的源頭管理工作,現將三年無事故證明辦理條件及所需證明材料公示如下:
一、辦理條件
1、《三年無事故證明》只針對道路運輸管理部門道路運輸從業資格證申領和審核工作進行辦理。其他非運管部門單位、私人企業、個人的委託,原則上不予辦理。伊寧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只開具三年無事故證明,不開具五年無事故證明。
2、報名初學客運、出租客運、危險貨物運輸駕駛員從業資格證或在異地報名初學以上從業資格證的,需審核辦理人的身份證、駕駛證原件等證件後給予辦理,同時將辦理人的身份證、駕駛證、從業資格證的複印件寫上聯繫方式後存檔備查,報名初學危險品運輸資格證的需審核該駕駛人客運、貨運資格證是否滿兩年。
3、從業資格證是伊犁轄區外核發的,需在核發地辦理資格證繼續教育學習、審驗、換證補證的,需要提供核發地運管部門出具的函,伊寧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方可辦理。
4、開具三年無事故證明的駕駛證,發證機關必須是新F,新F以外的駕駛證不得開具,按照駕駛人駕證住址所在地、外地駕證轉入後按照居住證住址所在地,對本轄區的駕駛人開具證明,伊犁州直轄區內的駕駛人也可依據現有居住證的地址,由該轄區交警大隊開具證明。
5、校車駕駛人、駕校教練員的三年、五年無事故證明不在伊寧市公安局交警大隊開具證明的範圍內。
二、辦理需提供材料
1、身份證、駕駛證原件及正反面複印件、資格證原件及複印件、非本市居民需提供居住證原件及複印件。所有證件可複印在一張A4紙上。
2、報名出租車從業資格證的除上述材料還需提供經過派出所政審後的政審表原件及複印件。
三、辦理時間
1、當日提交材料審核後次日領取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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