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68056351
這又是一個老生常談的老大難問題。在各地來說都非常普遍。
而單純依靠物業公司的力量,確實無法解決小區消防通道被堵的問題。
小區消防通道管理涉及的相關各方有:業主、物業、消防、交警、城管、住建等等。
一般來說,小區內的車輛佔用消防通道,這並不是交警的管轄區;消防部門只有滅火權,它們更注重的是有火災隱患的重點單位;而擔負小區車輛管理的職責主要在於物業公司,而他們又沒有執法權,只能勸導。單憑語言的勸說很難奏效,基本沒有車主會聽。
也就是說,對於小區消防通道管理,這往往是一個缺少監管、不受重視的真空地帶。
這條“生命通道”存在著管理主體不清、職責承擔不明的法律盲區。
要徹底解決消防通道堵塞勸阻難、管理難、執法難的問題,必須要多方發力,實行聯動並形成常態化機制:
例如湖南近期開展的消防專項整治行動,由住建部門牽頭,消防、公安、住建三方聯合參與,對於相關違法違規的佔用行為採取強有力的執法措施。對消防通道被私家車佔用延誤救援的,最高罰5萬。
海風116067626
物業,什麼也解決不了。到發展成黑惡勢力,百姓心頭的痛。要物業幹什麼?攪亂正常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