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官司判決三年了,對方一直不還錢怎麼辦?

只求真心179697089


一、你是否在法定期限內已經向法院申請執行了?如果始終沒有向法院申請執行,就過了法律規定的期限,再向法院申請執行,法院會依法不受理。

二、假定你已經向法院申請執行了,那麼就要看被告是什麼人了。

假定被告並不是一個窮人,可能有財產,原告就應當想方設法查找被告的財產,包括被告的房產、車輛、投資和各種勞動報酬。

還可以考慮他是否有夫妻共同財產,是否在你起訴他之前、訴訟過程中或法院判決之後轉移了財產。

如果已經進入執行程序,如果被告可能有財產,或可能轉移財產,可以委託律師調查被告的財產。因為委託律師要支付律師費,所以要看欠款金額大不大。

如果被告本來就很窮,實在沒有什麼財產,又沒有像樣的勞動報酬來源(比如,只給別人打打短工,現金結賬),這就不好辦了,也就沒有把欠款要回來的可能了。


律師張晨陽


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如果在這3年期間向法院申請過強制執行,則可以再次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並儘可能提供對方的財產線索,否則也可能是執行不到。如果在這3年期間未向法院申請過強制執行,也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在執行的過程中若對方提出已過兩年的申請執行期間且有足夠的證據證明,法院就要終結本案。你就不能通過法院要求對方清償債權了。


律正看法


你申請強制執行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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