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按照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相關工作要求,現就1月31日至2月8日期間我院開庭安排提示如下:
1.根據國務院關於春節假期延長的通知,原定於1月31日至2月2日期間的開庭延期進行,具體變更時間另行通知;此期間涉及公告及涉外送達開庭的案件,依法律規定順延至2月3日開庭。
2.除涉及公告及涉外送達的案件外,原定於2月3日至2月8日期間的開庭亦延期進行,具體變更時間另行通知。
3.上述期間涉及公告及涉外送達開庭的案件當事人及其代理人,因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需要申請延期審理的,本院經審查認為有正當理由後可予以准許。
4.已定於2月3日至2月8日期間利用互聯網在線開庭的,照常進行。
特此提示!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
2020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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