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7 渭南高新区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托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培训、托管机构: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十分严峻,陕西省已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校外培训、托管机构生源组成复杂,培训期间人员密集,相互感染与传播风险较大。为坚决贯彻落实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全区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在疫情响应解除之前,一律不得开展集中培训、外出研学、艺术培训、训练展示、比赛考试等任何形式的教育教学活动。

二、按照管委会及各部门要求,向家长师生广泛宣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知识,教育师生家长做好安全防护,减少外出、聚会,尽量不到人群密集的地方去。

三、常态化做好校舍通风、消毒工作。

四、高新区教育文体局、卫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高新分局组织督察组随时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督查,发现违规开展培训活动的,立即责令关停、录入“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黑名单、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交由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五、各培训、托管机构要积极主动向家长做好解释工作,争取理解与支持。不能完成预定培训计划的,要与家长妥善协商处理。

渭南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渭南市工商局高新分局

渭南高新区教育文体局

2020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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