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取消退休人員的高級職稱待遇的原因是什麼?

青海兵2


你指的應該是按照養老金調整機制各地退休人員養老金待遇調整辦法中,不再有向高級職稱人員傾斜的政策規定。

各地基本上是從2014年開始,養老金待遇調整辦法傾斜調整因素中,不再包含高級職稱。雖然沒有見到國家有統一政策規定,但查閱了幾個地方當年的待遇調整辦法,基本上都是從2014年開始。據此推測,應是有一些統一安排(推測是與國家行政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相關)。

回答你的問題之前,我們先看這樣兩個問題:

第一,影響退休時退休工資、養老金待遇的主要因素。1、建立養老保險制度之前退休的”老人“。上世紀90年代中期(各地養老保險制度建立時間不盡相同)之前退休人員,他們的退休工資由在職最後工資和計發比例決定。那個時候,高級職稱人員很少,一般都是國企中層以上幹部和高級技術管理人員以及高級技術工人,他們的職位、崗位決定了他們的工資待遇都比較高,而且是”只升不降“(除了違規違紀被處理人員)。這些人員退休之前的工資,一般就是其職業發展中的最高工資。另外,那個時候的國企員工,流動性很小,講求”幹一行、愛一行“,參加工作時間到退休時間,就是其工齡。高級職稱人員工齡也都不低,尤其是高級技師、女性高級職稱員工。因此,高級職稱人員的退休工資,一般也都比普通職工退休工資高。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後,退休工資納入社會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髮放,一般也應稱養老金。2、建立養老保險制度以後退休的”中人“。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後,養老金待遇計發主要受累計參保繳費時間、歷年繳費工資、累計帳戶儲存額和退休時間等決定。其中歷年繳費工資,決定個人帳戶累計儲存額。而個人歷年繳費工資,依據在職工資性收入核定。即在職收入高,繳費工資高,累計儲存額也多。與上面”老人“分析情況相同,高級職稱人員一般也應是對用人單位價值高、奉獻多、收入高的員工。因此,這部分職工退休後,也應是養老金待遇較高的人員。

第二,養老金待遇調整因素。2013年之前,各地養老金調整因素屬於傾斜性的包括:1、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但不符合離休條件或原勞動人事部勞人險〔1983〕3號文件規定條件的人員; 2、建國後至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人員; 3、退休前按規定獲得高級職稱資格(含高級政工師、高級技師)並被單位聘用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一年以上人員。4、70歲以上年齡人員。其中高級職稱因素調整最多,某地方2013年調整一個月增加180元。2014年以後,上述因素只剩下了”高齡“因素。就是說,養老金待遇調整並非只”取消“了高級職稱傾斜調整因素。

綜上,高級職稱人員養老金待遇,已經在退休時養老金待遇計發辦法上充分予以體現。施行社會保險養老統籌之後,養老金來源於社會統籌養老保險基金,基金主要來源於參保單位和職工繳費,在針對所有退休人員養老金待遇調整問題上,繼續對高級技術職稱人員有特殊傾斜照顧缺乏合理性、公平性。


黃華社會保險實踐者


問題:取消退休人員高級職稱待遇的原因是什麼?

2014年10月1日企事業機關單位養老金並軌之後,養老金的計算辦法改變了,新辦法計算的養老金裡已經包含了高級職稱的含金量,所以退休人員的高級職稱待遇在絕大多數地區就被取消了。此後退休計算養老金時,退休後每年上調養老金時,絕大多數地區都不再考慮幹部人員的高級職稱,以及工人的高級技師。但不絕對,有少數地區(如北京地區)沒有徹底取消。為了讓低收入的高級職稱,或高級技師人員的退休生活有相對的質量保障,目前採取的是兜底或傾斜政策,即無論是退休時,還是退休後,這些人員的養老金水平都不能低於當地人均養老金水平。2015年不低於3355元,2016年不低於3573元,2017年不低於3770元,2018年不低於3959元。如果按照新辦法,退休時養老金的計發,或退休後養老金的調整低於此標準的,一律按此標準執行。

1、為什麼取消退休人員的高級職稱待遇?

因為2014年10月1日前後養老金的計算辦法不一樣。企事業機關單位養老金並軌以後,2014年10月1日前,機關事業單位社保個人繳費制度還沒有實行,個人不用交一分錢社保,退休金的計算辦法是和人事檔案工資、工齡、職級、職稱掛鉤的。比如工齡滿35年,退休金按職級職稱享受退休前人事檔案工資的90%。2014年10月1日後,養老金的計算成了一個函數,因變量是養老金金額,受N個自變量影響。自變量主要包括退休時當地上一年度的社平工資,社保繳費年限(含視同年限),繳費係數,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退休年齡等。養老金是這些因素共振的結果。這些自變量中,繳費係數高度體現了高級職稱的待遇。因為正常情況下,高級職稱意味著高工資,對應這高的繳費係數,高的養老金。同樣個人賬戶儲存額也高,養老金就高。為了公平起見,絕大多數地區就取消了退休人員的高級職稱待遇。

2、為什麼部分地區保留了退休人員高級職稱的保底待遇?

為了保護企業退休或較早退休的高級職稱中的低收入人員,縮小他們和現階段機關事業單位退休的高級職稱人員的養老金差距。2014年10月1日並軌改革時,部分地區考慮到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繳費情況步調不一致,企業單位社保繳費監管不到位,不少單位知法違法,沒有按照真實的工資額給高級職稱人員上社保,而是打折或按最低繳費標準上社保,按照新辦法計算養老金,講究的是多繳多得,長繳多得,使得這部分人的養老金偏低,退休待遇並沒有體現出高級職稱的份量。另外退休早的高級職稱人員也有相當一部分是低收入群體。出現了企業單位退休的高級工程師的養老金,還沒有機關事業單位看大門的養老金多,很不公平,有負於高級技術人員在崗時對社會和地方經濟建設的較大貢獻。

基於上述原因,在2014年10月1日並軌後,部分地區對高級職稱(包括高級技師)採取了兜底式的傾斜政策,保障高級職稱低收入群體的養老金不低於當地退休人員的平均水平。這種做法也是有一定的道理的,可惜只惠及了高級職稱群體。其實還有更多的企業人員也是在職時薪資很高,但單位不守法,給繳納的社保繳費基數較低或最低,退休後養老金有巨大落差的人。社會監管不到位,單位不守法的苦果要他們咽,很不公平。

3、未來前瞻

在理論上,隨著社保參保監管力度的加強,以及若干年來對早退休人員養老金的上調,高級職稱人員的養老金越來越有保障,這個群體中的低收入人員會逐漸減少,養老金差距越來越小,越來越公平,所以可以預見,對高級職稱(包括高級技師)採取的兜底式的傾斜政策的地區會越來越少。很有可能在未來的某一天會徹底取消,這是大勢所趨。

我是“水流雲在草青青”,認真誠懇的退休顧問,歡迎大家關注我,查看更多關於社保及退休的文章。願天下人都能老有所養,老有所依。


水流雲在草青青


不應該取消嗎?

兩個概念,一,退休人員;二,高級職稱。

其實這個問題非常複雜,而且全國各地各行業又是千差萬別,要有一個所謂標準答案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

先說說高級職稱吧!

高級職稱在我國一般分為幾個系列,如工程、衛生、財經、教育、綜合、政工等等。而且在某些地方或者某些廠礦或者公司實行的是“評聘”分離的政策;

換句話說,即使你有了“高級職稱”的資格,用人單位由於種種原因不聘用的(比如編制),或者“低職高聘”的比如只有中級職稱聘為高級的也有。

還有就是“政工系列”,換句話說,就是單位裡從事政治工作的,也有職稱,在單位任職期間也和待遇掛鉤,拿著相應的補貼。

這是第一個概念。下面看看第二個概念,退休以後的高級職稱是否要取消待遇?

如果按照第一個問題回答的“聘用制”或者“評聘結合制”的話,當你在崗時,可以享受相應的待遇;一旦退休,這個待遇當然就必須取消了。(除極少數特殊貢獻的以外)

另外,所謂“待遇”本來和社保沒有多大關係;而且退休金的多少完全和繳費年限、繳存金額多少成正比。說白了,待遇不應該是“終身制”,也不是社保發放的範圍。

最後,最近幾年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就已經順應民意,取消了向“高級職稱”傾斜的待遇,轉而向退休早,退休工資低,艱苦崗位或者地區的人員傾斜。

如果高級職稱退休了,仍然和在職一樣享受待遇,比如技術津貼、崗位工資、車馬費、通訊費,還要有一間辦公室,原單位可能也會不堪重負,而且極不公平。

總之,現在就是一個過渡期,退休政策也是五花八門;行業不一樣,地區不一樣,性別不一樣,同樣都是高級職稱,到手的錢也會不一樣。

退了休,應該平等了吧!只有看誰活得長,多拿高齡補貼!


閒看秋風999


這是個歷史原因造成的情況,當年企業退休的工程師、高級工程師與企業工人一樣,都是按退休前的在職工資計算退休金的,而企業的工資普遍較低。然而,這些工程師、高級工程師的同屆但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大學同學退休金沒有進社保,按老政策他們退休金是在崗的百分之八十五以上,比企業的同學多近一倍。由此引起極大的不滿,為了安撫這批人,在幾年的退休金調整中,特別為這批人多加些。雖然後面仍有差距,但不那麼大了,所以就沒有再多加了。現在機關、事業單位都進了社保,算法與企業同,多交多得。


古老農民


事業單位的高級職稱一直存在,包含在工資單的總收入裡,退休時按比例進行計算,進入養老金收入。



永遠是學者


取消退休人員的高級職稱待遇,只要職稱制度存在,就是不可能的,不管是現在還是將來,都一樣。有人認為,養老制度改革設立的過渡期,即2024年9月30日後,高級職稱待遇就取消了,這是個可愛的誤解。

現在並沒有取消退休人員高級職稱待遇。本身,高級職稱人員退休前,工資待遇比初中級職稱的高,每次調整養老金,高級職稱人員除了跟其他人員一樣按比例調整外,不少地方,還會對高級職稱人員設計傾斜的政策,調整幅度會比其他人員大一些。

近年來,確實有一些地方,在調整養老金時,不再製訂高級職稱人員的傾斜政策,跟其他人員以同樣的幅度進行調整,但是,這並不是說取消了高級職稱待遇,因為基數就在那裡,跟其他人員一樣調整,高級職稱的退休人員的養老金還是會一直都處於領跑狀態。

過渡期後也並沒有取消退休人員高級職稱待遇,只是由現在的顯性轉為隱形罷了。有人認為,過渡期後,養老金計發方法完全發生了變化,似乎大家都一樣了,其實完全不是這樣的。

影響養老金的主要因素有繳費年限、繳費基數、個人賬戶等。這裡難道就沒有職稱因素的影響了?絕對在影響,影響終生。

舉個例子來說,兩個同性別的人員,同時參加工作,也同時退休,除了職稱,其他方面完全相同。一個是高級職稱,一個是初級職稱。我們就來分析一下,高級職稱如何影響養老金。

高級職稱的人,在職時,工資比初級中級職稱要高出許多,繳費基數是按照工資的比例確定的,大家的繳費比例是相同的,不同的工資有高低。同樣的比例繳費,自然是工資高的繳費數額比工資低的繳費數額要多,這樣,高級職稱人員的個人賬戶裡金額肯定比初級中級職稱人員的金額大得多。

也許,一年兩年還相差不了多少,三十年呢,那還是小數目嗎?而個人賬戶,是決定養老金多少的關鍵因素,個人賬戶錢多,退休後養老金也就高,這是個基本常識。

現在,大家應該知道職稱是如何影響養老金多少的了吧?也就是說,過渡期後的退休人員,職稱還是一樣會影響養老金的高低的,高級職稱的養老金待遇是無法取消的。也許,以後調整養老金時不再有對高級職稱的傾斜政策,但不用傾斜,本身職稱的因素已經在內了,傾斜的政策是額外的福利。


當代師說


個人認為應該是消除高級職稱者一勞永逸、躺在職稱標籤上睡大覺的現象還有就是一味的追逐高級職稱的這個名利而忘記了個人的責任和擔當。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深化職稱制度改革的意見》,要求克服唯學歷、唯資歷、唯論文的傾向,併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意見》要求,力爭3年內完成工程、衛生、農業、會計、高校教師、技工院校教師等職稱系列改革任務,5年內爭取完成所有系列職稱制度改革任務。

職稱評定是一種選拔優秀人才的制度,猶如高考一樣,必然要有明確而嚴格的條件和規定,儘管目前的高考制度常常受到社會的詬病,但作為一種選拔制度,在沒有探索出更完善的制度以前,它仍然是必不可少的公平設置。而職稱評定也是一樣,儘管還存在著不盡如人意之處,但總體上依然發揮著它不可替代的作用。而現在問題在於,職稱評定製度趨於僵化,一些基層一線的工作者,由於肩負著大量的具體工作,因而他們不可能將主要精力放在論文撰寫上。

我們可以拿一線的教師職稱來看看,他們的工作就是給學生授業解惑,學生在學習過程中遇到的所有現實問題,都是這些一線老師要圍繞的工作重點,當即一些教師在評上了高級職稱之後,就不再繼續努力,而是躺在取得的職稱上睡大覺。在他們心中,取得了職稱,就等於奮鬥到了頂點,相關的待遇就可以一勞永逸,而在授業解惑的本質方面就可以止步不前。在他們心目中,職稱就是唯一的目標,只要這個目標達到了,也就不會再有其它動力,不管在教學上有無創新突破,職稱都會成為他們獲取待遇的底牌。

這就使得職稱在教師工資中的權重過高,使得教師需要將過多精力放在職稱評選上,不可避免地分散了原本應該放在教學上的精力,干擾正常教學。在實際工作中,工作量最大、投入最多的往往是職稱相對較低的年輕教師,而職稱工資所佔權重過大,難以調動廣大青年教師的積極性,影響工作效率。以上就是高級職稱僅在教師方面的體現就出現諸多的問題,所以取消高級職稱在退休後的待遇是有一定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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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退休人員高級職稱待遇?這個問題該怎麼看?

 

最近有一種傳說:退休人員的高級職稱待遇可能會被取消。這引起了眾多人的關注,從消息的跟帖評論來看,除極個別人反對外,大部分人還是支持取消的。

 

此消息如屬實,取消退休人員高級職稱待遇一定有其理由的。其中的原因不外乎以下幾點:一是評定副高職稱的辦法,是多年前制定的,隨著時間的推移,形勢的變化,有些不公平、不合理的地方,逐漸暴露了出來,引起了企事業單位人員的諸多不滿,有些需要完善,使之趨於更加公平公正。前幾年就聽一位管理職稱的官員說:職稱評定、高級職稱退休後的待遇,最近幾年肯定會有一個大的變化,難道這應驗了他的那句話?職稱管理與其他的管理辦法一樣,不可能是一成不變的。能改出公平、改出合理,才是眾望所歸。

 

二是職稱評定中存在著諸多不合理成分。應該承認,當初在評定高級職稱時特別是在最初的幾年,評比還是比較正規的,也真的評出了有真才實學的高級職稱人士。但之後隨著不正之風的盛行,有些人在評定高級職稱時,不擇手段,弄虛作假,欺上瞞下,矇混過關。自己得到了好處,卻敗壞了社會風氣。這些人退休之後,繼續享受著高級職稱待遇,顯然難以服眾。而改革這種弊端,也是社會不少人所關注的問題。

 

三是隨著退休機制改革的不斷深入,相應的退休辦法也必須做出改變。按照有關規定,事業單位的人員在什麼崗位,享受什麼待遇。但是看看實際情況,好多單位並沒有很好地執行這些政策,在後勤崗位上,照樣享受著業務上的高職稱待遇。這是很不合理的。而退休之後呢?繼續享受這個待遇就更不合理了。你是業務職稱,離開了業務,你就應該脫離待遇。主是天經地義的事,但實際情況並非如此,是到了做出改變的時候了。

 

四是退休金的組成方面來說,也不應該在退休後繼續享受高級職稱待遇。企事業單位以後都會實行社會化發放,退休員工中的退休工資中,員工平時繳納的社保金是以後退休的主要工資來源。如果多拿出一塊發給給他人,對眾多員工來說,就是最大的不公平。所以說達到“設置合理、評價科學、管理規範、運轉協調、服務全面的職稱制度”是很長的路需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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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退休人員的高級職稱待遇,有些人拍手叫好。


一是因為他沒有職稱,工資低,嫉妒;二是他認為某些人的職稱是虛假的,取消也好。


還有人認為,高級職稱的待遇,在退休前已經在工資中得到了體現,退休後就不應該再享受這個待遇了。


在此,我很想說說我父親的情況,一來比較特殊,二來比較勵志。


我父親是企業退休人員,在退休前兩年拿到了高級統計師證書。實屬不易呀!


父親48歲那年,得到平反,重返工作崗位,中間斷檔20餘年。父親誓把失去的時間補回來,早走晚歸,熟悉業務,工作走上了正規。


之後,他利用一切業餘時間用來學習,自學統計學原理,撰寫論文,由開始的助理統計師,最終取得了高級統計師證書。


發表的論文,無論是數量還是質量,都高於規定要求。父親說”自己業務能力強,才能做好工作、帶好徒弟”。



他的證書是實實在在辛苦付出、經過努力取得的。他以高年齡、低文憑的劣勢,做到了大學生也難以做到的事。享受待遇理所當然。


國家基於什麼原因,要取消退休人員的高級職稱待遇?


據我所知,企業退休人員的高級職稱待遇在2014年10月起取消了。


因為獲得高級職稱的人員,他們在平時已經領取了相應職稱的工資,並且已經按相應的工資繳納了養老保險。


在退休時,已經按高級職稱計算了養老金,所以不再另行計算,是合理的,也是符合規定的。


如果再另行加高,等於重複提高了待遇,是不公平的,會和其他退休人員的差距拉大,所以,國家不再另行對高級職稱退休人員進行傾斜。


但是,公務員退休,是按職務級別發放工資,事業單位(教師)是按職稱高低發放,並沒有取消。這讓本來就存在的工資差距,越拉越大了。


一、工作待遇調整


公務員和一些事業單位的退休人員的待遇,因退休前的級別不同、職務不同,退休後依然存在著差別。


目前做了分檔調整。工齡30年以下的,按80%比例計發退休工資;


工齡30年以上至不滿35年的,按85%的比例計發退休工資;工齡35年以上的,按90%比例計發退休工資,且最高為90%的比例。


教育至上。教師的退休金,是不折不扣地全額髮放。這也體現了咱們國家對教育的重視和教師的關心。


因退休後不再扣除公積金、養老金保險,教師退休後的基本工資要略高於退休前的。不過退休後仍會因高級、中級的不同待遇,體現在工資中。


二、養老金調整


結果是上一年高的,依然還高。


養老金調整,是按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適當傾斜三部分計算。因為掛鉤調整要”×”上一年的養老金指數,所以,高級和中級待遇的差別,又體現出來了。



三、取暖補貼


現在,退休前後的取暖補貼沒有變化。但高級職稱要比中級職稱的高,職務級別的高低也拉開了檔次。


四、文明單位獎勵


文明單位獎勵是政府獎勵給文明單位的,單位再按照職位的不同向下發放。退休人員也有份,仍按不同的職稱級別發放,差別還是不小的。


由於高級職稱與中級職稱的不同,造成享受的待遇有所差別。隨著年限的增加,差距越來越大。


既然公務員和事業單位退休人員還享受職務級別、高級職稱的待遇,就不能說是取消了。


對少數沒有真正享受到高級職稱福利的企業人員,採取過度方式,也是可以接受的。


一旦這方面的遺留問題解決好了,就應當全面實施退休後取消高級職稱待遇的優惠。


到時候,一個更加科學、公平的養老金核算和發放機制將形成。咱們拭目以待吧。


有書知道


取消退休人員的高級職稱待遇的原因是什麼?

授予高級職稱給予相應待遇的原因,是因其工作對社會產生良好效益而對獲得高級職稱者給予的肯定和鼓勵。據此,高級職稱及其待遇是與工作掛鉤的。雖然此舉會形社會群體等級差別,卻是社會可以接受的,相對於社會而言這是公平公正的。

退休以後,曾經因為工作而獲得高級職稱及其待遇的人員不再工作了,他們遠遠高出一般退休人員的退休金仍然包含著曾經為社會作出貢獻而應當得到的鼓勵和獎勵,如果在此基礎上仍然給予這部分退休人員高額的職務補貼,就會造成退休群體人員之間很大的等級差別,從而形成社會群體之間的不公平不公正,經過沉澱就會醞釀、製造、擴大社會矛盾。

體現、追求社會公平公正就是取消退休人員高級職稱待遇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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