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今年工地實名制了,建築公司或建築安裝企業會給農民工買養老保險嗎?

日照俠客徐


可以買,但是這筆費用是建築企業成本的一部分,如果國家要求必須這麼做,那就請國家出面,調整承包單價,因為目前我國建築行業,甲方在分包工程時,價格幾乎讓建築企業根本無法生存了,他們根本不考慮企業成本構成,就一個條件,壓低價格,而且是不斷的壓低成本價格,那我企業還有錢給農民工繳納社保嗎?


跑的最慢的豬


大家好很高興回答這個問題。我本人就是民工,去年我們工地確實實行了實名制。上班必須門口刷臉打卡,如果不打卡到時候工資結算的時候就會很麻煩。因為公司是安你考勤結算的,雖然工資不直接給你結完,每個月結百分之七十。還得經過老闆的手發放(主要我們是包工)養老保險不可能買,意外險這個肯定會買,我們乾的是危險工種。我為什麼說養老保險不會買,因為我們都是臨時的,給買的都是項目部的。(雖然他們有的在技術上不如我們但是不服沒有辦法。)實名制給我們帶來的好處就是每個月都能看見錢,這才是我們真正關心的。這樣我們就不用等到年底結算了,省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煩。謝謝大家


犄角旮旯的蟲子


今年工地實名制了,建築公司或建築安裝企業會給農民工買養老保險嗎?


工地今年實行實名制,並不是什麼新鮮事情,實名制管理應該早就要實行,只不過是建築安裝企業,每做完一個工程,就換一個地方,所使用的農民工流動性非常強,每到一個地方更換一批農民工,在對農民工實名制管理,意義並不是非常大,一般農民工在工地少則幹幾天,多則幾個月,當實名制管理和辦理戶籍管理時,如暫居證已經辦理或還未辦理時,農民工早就脫離工地,不知去向。因此,建築工地上的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只是存留豋記農民工身份資料的層面上,很少有在工地上長期幹下去的農民工。因此,農民工在實名制管理上,由於農民工本身工作時間一大部分人都是非常短暫的,流動性非常頻繁,給實名制管理帶來非常多的問題,如暫居證的辦理、五險一金的辦理、身體健康狀況的檢查等等都是非常難的。所以,建築安裝工地上的農民工實名制管理,除了超過半年以的工作時間的農民工以外,其它短暫工作的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只停留在實名制豋記層面上,很難進入深層次管理層面。~

至於建築工地上的農民工養老保險即五險一金的繳納,一般情況下,農民工必須在工地上連續做工3個月以上時,才有辦法給農民工辦理本地暫居證,再來辦理社會保障手續,按月繳納養老保險等等五險一金。農民工短期工作時間或工程的工期非常短暫的項目,都是很難也不會去辦理養老保險的,不必要去做一些意義非常小的事情,給人力和社會的保障部門增添許多麻煩,作無意義的資源浪費。所以,一般建築安裝工地對農民工的五險一金等社會保障事宜,都是針對連續工作3個月以上的人員辦理,是必須的事情。~


總之,農民工在建築安裝工地務工,想享受個人社會保障福利待遇,必須連續工作3個月以上的人員,必然會實現的,時間短暫也失去辦理的必要性和現實意義。農民工實名制管理,是建築行業必須的事情,對於雙方具有非常大的意義。

【以上是本人觀點,如有不妥,請大家在留言區處留下你寶貴的意見,並積極參與評論,特邀請大家關注三農達人鄂東三農,一起探討三農問題!圖片來源網絡,侵權刪除。】

鄂東三農


我是幹工程的,明確告訴,除了公司的正式員工,工人是絕對不可能的。建築工人的不是工廠員工,一個工𠂆長時間生產一種產品,工人長年累月幹一種活,十年二十年還在一個𠂆上班。建築工人情況完全不一樣,一個工地無數工種,比如說廣東這邊,泥工班下面又是砌磚抹灰,貼磚等等。比如外牆抹灰中的定點工人,在一個工地上班的時間長則一兩個月,少則三五天,他幹完了,其它的事他不會,或者不願意,難道你養著。工地工人的流動性,決定了不可能長期養著人,也就不可能幫他們買社保!


碧波萬里


你好,你這個問題從三個層面來說一下。

第一個層面是給農民工裡有特殊才能的人,並且在這個企業里長期堅持工作的人員購買了養老保險。如:管理人員,財務人員,技術人員。一線的農民工兄弟姐妹們都不可能有這個保險。

第二個層面可能就是還在保留國企建築企業資質和管理體制,身份仍然是䢖築工人,不是叫什麼農民工這個稱謂的,他們五險一金全部都會享受。雖然在國企建築公司裡聘用幹活,但身份仍然是農民工的,只有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其它的都不在這個範圍。

第三個層面截止至今建築工地施工人員實名登記已經落實了四五年了。其實實名制登記的好處在於農民工工資支付的基本信息,在信訪局上訪,在勞動仲裁等的時候有根有據,互不扯皮。即約束了甲方,甲方又約束了乙方,有時候甲方支付了乙方工程款及農民工工資,但是乙方又剋扣農民工工資,給農民工又說是甲方沒有給付工資,這就形成了每年年底的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事情,農民工只能上訪要自己的工資。

建築企業給農民工買養老保險,這個問題目前國家還沒有明確的政策規定,所以只能等到政府有了規定,才能能給解決這個比較棘手的問題。


張才凹


你好,很高興能為你回答問題。我的回答是“會,”有人說了,沒見誰給農民工買過保險啊?聽我慢慢道來。

先說農民工,農民工不單純只是幹體力活的,也有在建築公司做高層管理的,理解了農民工的屬性後,可能會顛覆對農民工的理解:農民工不一定就是下等勞動力。那麼建築公司會不會給他的高層管理買保險呢?會不會給廉價勞動力購買養老保險呢?

農民工一般流動性比較大,但建築公司仍然會給農民工買保險,別多想,不會給你買養老保險的,他給你買的無非就是意外險,而且是團體險,這種險種保費很低,比如這個工地有100左右農民工,那麼他們通常只買一兩個名額,誰受傷了誰就是這個保險的受益人,所以他還是會買意外保險的。

至於建築公司高層管理,這類農民工如果屬於正式員工,並簽有正式勞務合同的,公司有義務為他們購買保險的。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





廣元風情


今年工地實名制了,建築公司或建築安裝企業會給農民工買養老保險嗎?

工地今年實行實名制,並不是什麼新鮮事情,實名制管理應該早就要實行,只不過是建築安裝企業,每做完一個工程,就換一個地方,所使用的農民工流動性非常強,每到一個地方更換一批農民工,在對農民工實名制管理,意義並不是非常大,一般農民工在工地少則幹幾天,多則幾個月,當實名制管理和辦理戶籍管理時,如暫居證已經辦理或還未辦理時,農民工早就脫離工地,不知去向。因此,建築工地上的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只是存留豋記農民工身份資料的層面上,很少有在工地上長期幹下去的農民工。因此,農民工在實名制管理上,由於農民工本身工作時間一大部分人都是非常短暫的,流動性非常頻繁,給實名制管理帶來非常多的問題,如暫居證的辦理、五險一金的辦理、身體健康狀況的檢查等等都是非常難的。所以,建築安裝工地上的農民工實名制管理,除了超過半年以的工作時間的農民工以外,其它短暫工作的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只停留在實名制豋記層面上,很難進入深層次管理層面。~

至於建築工地上的農民工養老保險即五險一金的繳納,一般情況下,農民工必須在工地上連續做工3個月以上時,才有辦法給農民工辦理本地暫居證,再來辦理社會保障手續,按月繳納養老保險等等五險一金。農民工短期工作時間或工程的工期非常短暫的項目,都是很難也不會去辦理養老保險的,不必要去做一些意義非常小的事情,給人力和社會的保障部門增添許多麻煩,作無意義的資源浪費。所以,一般建築安裝工地對農民工的五險一金等社會保障事宜,都是針對連續工作3個月以上的人員辦理,是必須的事情。


我是孫小玲


小農人就是一個12年的農民工,從我的自身經驗來看,這個給農民工購買養老保險的事情幾乎是天方夜譚。現在農民工在工地唯一有保障的就是工傷保險,分幾級傷殘,同時也分自傷還是它傷,一般每個人是150元左右,最高能報銷98%左右,而且這個保險是工地的施工方給交不需要我們自己教,對於個人來講,希望在打工的日子裡永遠都別用上這個保險。

農民工的流動性太大,好一點的幹一個工地1年左右,如果那種臨時工也就幾個月,有的乾的不順心就幾天就走人了,這種情況是很難實行養老保險政策的,咱們反過來想,那些有養老保險的人都是有正式單位的或者有穩定工作的可以自費或者公司和個人按照比例繳納的,而農名工就是臨時工,是不可能會有養老保險的。

就算有養老保險,估計也沒有幾個農民工願意辦理,因為這個錢肯定是誰用誰花,現在對於建築工地臨時工是沒有強制要繳納養老保險的,所以沒有哪個工地會頭大到給你免費繳納養老保險,就算有也是你自己出資進行繳納,所以這就沒什麼意義了。

最後就是關於這個實名制,這實名制其實跟養老保險什麼關係都沒有,我們在的工地實名制都是為了進出方便,發工資方便,然後在幹活的時候分配任務方便,以免不同工種間銜接不好,所以關於這個養老保險就不要想了,因為根本不顯示。


布衣小農人


農民工是我國一個龐大的建築人群,可以說我國90%以上的基礎設施建設,基本上都是農民工參與建設的。農民工冒著嚴寒酷暑,任勞任怨的,拼命的幹著活,農民工乾的基本上是最髒、最累、最危險的活。可以說到城裡去看一看農民工到處都是,因為每年我國外出的農民工基本上在3億人左右,遍佈在城市的各個角落裡。也遍佈在建築公司,或者是建築安裝公司,或者是其他的的行業基本上處處有農民工的身影。



由於農民工的流動性比較大,所以使得農民工的管理有點難,畢竟每一個工程結束以後,農民工就要換一個地方。俗話說:“鐵打的營盤,流水的兵。”用這句俗話更能形容農民工的流動性比較大的真實寫照。在建築工地或者建築安裝項目農民工是最多的勞動人員,但由於其流動性也造成了農民工的一些社會的福利難以享受,甚至有一些農民工幹了一年的活工資都難以拿到。

因此,我國為了解決農民工討要工資難的問題,以及農民工的一些後期養老保險的問題,我國的勞動法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對於農民工的權益受到了極大的保護。在農民工的權益方面,從今年開始實行了建築工地,或者是建築安裝項目等用人單位,必須為農民購買社會養老保險。如果不進行購買社會養老保險的話,一旦被發現有可能造成重金額的罰款,甚至吊銷其建築資質。人社部門將會要求這些有資質的建築工地,或者是建築安裝項目等建築企業,必須繳納一定的保證金,然後才有資格招聘農民工進行開工建設。國家的政策是好的,但在執行的力度上可能有點困難,畢竟一些建築行業為了逃避更多的資金支付,或者是賺取更多的利益而避開了為農民工買養老保險。



現實中也有一些農民工為了快速的找到工作,對於一些建築企業的要求和限制條件進行了忽略,甚至也不在乎關於建築行業為其買保險。只要能找到工作幹活賺錢,農民工心裡就踏實了,對於一些個人貼身長遠的權益一般不去考慮,畢竟農民工想每天都能賺到錢,如果賺不到錢每天吃飯都成問題。農民工在這一點的確與城市人的權益之重視性差距很非常大,對於城裡人非常重視社會養老保險的購買,而農民工確實忽略了這一塊,使得以後養老沒有保障。

當然,一些也是由於現實條件的原因,限制了農民工能夠獲得這份社會養老保險的權利,畢竟我國的農民工太多了,崗位是有限的,賺錢多的崗位更是寥寥無幾。這就需要全國農民工團結起來要求保護自己的權益,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識。當然也是有關部門加大執法力度,保護農民工的職責所在,只有形成這樣的氛圍,農民工的權益就會得到保障。


三農一姐


養老保險根源上並不是單位給個人買。是勞動報酬的一部分。但這部分勞動法是按個人8%,企業20%,社會72%來分的。社會72%是按可控的個人和企業減去的結果!這個辦法是延用國企的辦法,俗話說的,大頭在國家。國家在改革開放以後出現了農民工、個體工商戶、私企這些新事物,但勞動法沒有解決這些企業在國家的經濟額度問題!勞動法解決的是勞動者和企業的問題!這一塊,從社會主義制度角度看。每個勞動者都是一個"個人獨資企業"。每個這種公司的資就是勞動者可以創造的可交換的勞動。在勞動交換中體現養老保險的數額。這樣就沒有問題!但現實是計價或計工價,從財務角度養老金全都包含了。沒有人或部門有權利要求企業再出一份養老金!這就是養老金癥結所在!養老金拋開勞動價格隨勞動價值規律波動的事實去談,屬於捨本逐末。當前的實名制問題的根源是把農民工登記造冊而己。農民工是企業員工還是勞務合同關係不但不清楚,而是推到了這兩個正規大門之外,沒有了歸屬!改革開放為了提高勞動積極性,承包制後建築公司的工人流動到社會,而農民工流動不進公司。包產是按到戶走的,農民工不是按戶,按區域出外打工的結伴方式運行的。實名制後,按個人、和夥人、個體工商戶類型均可的方式,讓他們領取營業執照。社會層面按納稅人去考慮,企業部分在勞務條款裡明確,各人部分在工資發放去明確。這樣養老金問題就解決了,方式方法和邏輯性。但勞動獲得不了合理的交換價值,實際上還是交不起的多。現在的工資需高體現的交易價格高。但實際一年收入的價值,佔社會平均勞動價值還是很低的。不然也不會是社會最底層!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