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5 統一稅務系統,便利納稅人

據《經濟參考報》報道,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正在緊鑼密鼓推進,省級和省級以下國稅地稅機構合併有關事項正在抓緊落地。

“國稅和地稅在很多國家並沒有分拆,是統一的稅務系統,兩者合併有助於提高效率。”網民“宋鴻兵”說。

網民“仲鳴”也表示,無論是營改增、稅收以共享稅為主,或是將“分家”逾24年的國稅、地稅機構合併,都是為了以“一類事項原則上由一個部門統籌、一件事情原則上由一個部門負責”的基本邏輯,解決“稅出多門”的問題,解決市場主體面臨多頭多層重複執法的問題。

網民“劉劍文”指出,我國稅收徵管法對國稅地稅的徵管程序是一體規定的,並沒有因為稅種的不同而有所差異。從納稅人保護方面來看,無論是權利內容還是保障的程序,稅種的差異都不具有決定性。在省級和省級以下國稅地稅機構分立的情況下,同一納稅人要分別針對不同的稅種,由兩個機構來辦理稅務登記、申報納稅、接受稅務檢查。通過合併,可以減輕納稅人在程序上的負擔,向納稅人釋放改革紅利,對促進經濟發展也具有舉足輕重的意義。

還有一些網民表示,國稅地稅合併有助於改變地方財政軟約束,解決財稅“條塊之爭”,避免招商引資惡性競爭。此外,對於落實稅收法定原則的稅收立法工作也將產生積極影響。

“目前地方政府常常通過招商引資方式促進發展,主要手段是通過稅收優惠及土地使用優待政策吸引企業。機構改革之後,稅收徵管將實行國家稅務總局和地方政府的雙重管理體制,過度讓利的稅收優惠政策而導致的惡性招商引資競爭將難以為繼。”網民“鄧海清”說。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