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3 廣東最低工資標準7月1日起上調,各項福利待遇將上漲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日前省政府決定,從今年7月1日起,對我省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進行調整。各地級以上市政府原則上應統一執行省確定的標準,有條件的地市可在此基礎上適當上調,並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備案。

據瞭解,上調最低工資標準,對增加職工收入,特別是對提高低收入職工的工資水平將起到直接拉動作用。職工的失業保險金、醫療期內的病假工資、試用期工資、公益性崗位工資以及單位歇業、停產等情況下工資、生活費將隨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而上漲。

值得注意的是,有些用人單位會將最低工資標準同單位的標準工資相混淆。目前部分用人單位把加班加點工資、內部福利待遇等都包括在最低工資內,或採取提高勞動定額、降低計件單價、任意延長工作時間等手段來混淆或曲解最低工資的內涵,都是違反最低工資保障制度。

記者瞭解到,從2011年到2015年,廣東共三次調高最低工資標準。廣東省在去年3月宣佈,將最低工資標準由兩年至少一調改為原則上三年至少一調。目前,廣東省最低工資執行的依舊是2015年的標準。其中,廣州市執行最高的第一類標準,為1895元/月,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8.3元/小時。目前佛山最低工資標準為1510元/月,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4.4元/小時。

調整最低工資標準,工資將有變化。那麼,去年佛山就業人員平均能拿到多少工資?近日,市統計局公佈了2017年佛山平均工資:全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為72307元,全市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為52804元。

文 | 佛山日報記者梁建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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