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1 徽商銀行股東會遭遇臨時提案 中靜集團再提調整分紅

徽商銀行昨日公告稱,該行日前收到兩家股東(合計直接持股約8.4%)提出的調整利潤分配的臨時提案,該行董事會已同意將該項關於調整利潤分配的臨時提案列入6月20日召開的2017年股東大會議程。

這兩家股東均為徽商銀行第一大股東上海中靜(實業)集團(簡稱中靜集團)旗下企業。這也是中靜集團連續第二年在該行年度股東大會前提出調整分紅預案,但在2016年股東大會上,中靜集團提出的臨時提案最終未獲股東大會通過。

截至5月末,第一大股東中靜集團通過旗下數家公司一共實際控制徽商銀行17.82億股(部分尚未交割,但有投票權),佔該行總股本的16.12%,較該行第二大股東皖能集團的持股比例高出5.23個百分點。

中靜集團

提出調整分紅預案

按照徽商銀行此前公告,該行原定2017年分紅預案為每10股送1股(含稅)並派現0.25元(含稅)。以此計算,該行將合計送紅股11.05億股,派現2.76億元。該行董事會認為,這一分紅預案充分考慮了全體股東的利益以及該行實際運營需要,符合該行及股東整體利益。

不過,中靜集團在臨時提案中認為,前述預案不合理,“一方面,減少現金分紅會打擊投資者信心,影響徽商銀行下一步的資本補充,甚至影響日後A股上市,現金分紅減少與該行淨利逐年遞增的趨勢相悖”。

數據顯示,該行原定2017年分紅預案中包含“每10股派現0.25元”的現金分紅,這較2016年度的“每10股派現0.61元”下降了59%,較2015年度的“每10股派現1.59元”下降了84%。近兩年該行現金分紅佔當年淨利潤的比例分別為9.81%、3.63%。

中靜集團建議,2016年、2017年現金分紅均應滿足“佔當年經審計淨利潤的30%”這一條件,合計計算2017年度現金股利分配總額為36.71億元(含2016年度需補回部分),並分批完成派發。其中,2.76億元應於2017年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中靜集團提交的臨時提案通過後一個月內完成派發,剩餘部分根據核心資本充足率變動情況分批派發。

另一方面,中靜集團認為,原定分紅預案中“每10股送1股”的送股方案不會增加股東投資價值,反而有損內資股個人股東及H股全體股東利益。按照中靜集團的計算,對內資個人股東而言,每10股需繳納0.25元的個稅,正好等於原定分紅預案中的現金股利,等於說扣減個稅後能拿到的現金為0;而對H股股東而言,按照10%稅率繳納所得稅後,每10股實際拿到的現金為0.125元。

中靜集團稱,整體來看,送股後該行內資股個人股東及H股全體股東實際拿到的現金反而比不送股時要少。以資本公積轉增股本比送股更優,“但無論是送股還是轉增股本,對於增加股東價值都沒有實質意義,因此應取消送股。”

連續第二年

提出調整要求

事實上,這已經是中靜集團連續第二年在徽商銀行年度股東大會前提出調整分紅預案的臨時提案,提案的核心要義均為“要求徽商銀行維持2013年~2015年約佔當年淨利潤30%的派現水平”。

不過,去年同期股東大會結果顯示,徽商銀行提交的分紅方案獲得投票總數80%左右的贊成票,而中靜集團提出的“高配”版分紅建議僅有20%左右支持率,因未過半數而被否。今年結果又將如何?尚待股東大會審議。

而在更早之前,中靜集團還在2016年召開的股東大會上與徽商銀行董事會出現分歧。前者在股東大會前提交“建議終止發行境外優先股”的臨時議案,並表示H股定增方案更優,且能解決公眾持股比例不足的問題,明確反對發行境外優先股。但該臨時議案最終未能通過股東大會投票表決。

截至目前,徽商銀行H股公眾持股比例已連續5個月接近港交所規定的15%停牌線。徽商銀行曾公開解釋,H股公眾持股量(目前為15.66%)持續處於較低水平,是該行主要股東持續增持H股所致。從公告來看, “主要股東”矛頭直指中靜集團。

據瞭解,徽商銀行2015年6月提交的A股上市事宜已於今年3月進入“終止審查”狀態,理由是“須就相關法律法規及證監會要求所涉及的部分事項與部分董事和股東進一步協商”。

中靜集團也在前述臨時提案中表示,徽商銀行應儘快啟動並及時完成H股增發,或重啟A股上市,同時通過2018年內的經營積累,提高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

本文源自證券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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