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7 交過錢的都舉手!其實這4種情況你有權拒絕繳費

生活中,相信不少車主都被不計其數的亂收費項目坑了一次又一次。但其實,很多收費項目車主並不需要繳納。今天 ,茶哥就和大家扒一扒關於汽車亂收費的4大深坑。

物損估價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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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交通意外時,難免會碰壞消防栓、道路牌、護欄等設施,在此類事故的處理中,交警一般會扣車,等車主賠付了以上損失後才放車。遇到這樣的情況你是不是立馬掏錢息事寧人?

注意:發生交通事故後應第一時間報警、報保險,讓保險公司現場查勘人員實地勘察,哪些物損、哪些財產損失找哪家評估機構。如果遇到保險公司不認物價局的估價,怎麼辦?比如物價局評估13000 保險的評估5000多,車主已按物價局的評估的錢交到交警隊,你還可以保留髮票向法院起訴,起訴後委託法院重新進行評估。

交通事故拖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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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後需要將它給拖走,這個時候請其他車輛來拖車的話是需要收費,由此產生的拖車費問題也是很多世界朋友關心的要點。

其實,保險合同明確規定,發生保險事故後,被保險人為施救保險標的所發生的必要的、合理的費用也是屬於保險賠償範圍的,在保險中一般稱之為施救費,只要拖車費符合國家的相關標準,那保險公司就應當與車輛內損失一併賠償的。如果是私自承諾支付的,超過國家運管部門規定的相關標準,那保險公司在賠償過程中就會剔除超過部分。

不過,需要注意的是報銷拖車費用需要有發票,尤其是外地出事故,車主們應該把發票保留好,以備後續報銷使用。

人員受傷墊付醫藥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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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幸經歷過交通事故的人都知道,一般交通事故後,交警會讓車主先交一部分押金(等同於墊付醫藥費),但是具體賠償事宜卻要等到事故處理結束之後。

但其實事故中,就算全責也沒有必須拿錢給傷者看病的義務,保險公司可做先行的墊付。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的規定,因為搶救交通事故中受傷的人員需要保險公司支付或者墊付搶救費用的,保險公司在接到公安交管部門的通知後,經核對應及時向醫療機構支付或者墊付傷者的搶救費用。所以,受害人在交通事故受傷後,支付醫療費用、搶救費用有困難的,可以通過交通部門來進行催要。

要求保險公司墊付醫藥費,一般需要公安交管部門出具墊付醫藥費通知、交通事故認定書、所接受治療醫院出具醫療發票和清單等材料。此外,還要通過被保險人簽名確認,保險公司才會將在交強險項下的醫藥費1萬元轉至醫院賬戶墊付受害人醫藥費。

出險後的停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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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二十六條 對查封、扣押的場所、設施或者財物,行政機關應當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損毀;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對查封的場所、設施或者財物,行政機關可以委託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損毀或者擅自轉移、處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損失,行政機關先行賠付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因查封、扣押發生的保管費用由行政機關承擔。

交警暫扣車輛,是正常的執法行為,由扣車產生的一切費用,屬交警隊正常執法支出,車主沒有義務為交警的委託行為付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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