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2 南京中院集中宣判5起毒品案:7人被判死刑

在6.26國際禁毒日來臨之際,今天(6月22日)上午,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對5起重大毒品案進行了集中宣判。涉案的12名被告人中,有7人因販毒數量巨大、情節惡劣或累犯等原因被判處死刑,其中1人為死刑立即執行。

南京中院集中宣判5起毒品案:7人被判死刑

南京中院審理查明,2017年1月下旬,南京的徐清經人介紹,從湖北的葉偉處購得冰毒1000克。為了保險起見,徐清帶著朋友馬婷一起前往武漢親自取貨。之後兩人將冰毒高價販賣給在鎮江句容的張德巍等人。僅僅不到兩個月的時間,徐清又再次聯繫葉偉要來筆大買賣,一次性購買2500克冰毒。為了表示對“大客戶”的重視,葉偉親自駕車到南京送貨,結果路途中被警方抓獲,現場在汽車坐墊下和中控板下查獲了所有毒品。因此,法院判處:被告人葉偉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全部財產;被告人徐清犯販賣運輸毒品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全部財產;被告人張德巍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死刑,緩刑兩年執行;被告人馬婷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全部財產。

南京中院集中宣判5起毒品案:7人被判死刑

在另一起毒品案中,被告人祝乃峰竟將自己懷有身孕的女友王靜靜介紹給販毒人員相識,讓女友與這些人合夥出資,從廣東畢洪波處郵購毒品,他再參與一同販賣獲利。為了掩人耳目,祝乃峰還專門讓孕婦王靜靜負責接收毒品包裹。最終,東窗事發,這一犯罪團伙被搗毀。據此,法院判處:被告人王靜靜犯販賣毒品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被告人祝乃峰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死刑緩期徒刑兩年,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全部財產;被告人畢洪波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全部財產。

南京中院集中宣判5起毒品案:7人被判死刑

在其他3起集中宣判的涉毒案件中,販毒人員均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八年到死刑緩期兩年徒刑不等。這12名被告不僅要為販毒行為付出生命或自由,而且還有付出慘痛的經濟代價。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海洛因或者冰毒50克以上的,最高可被判處死刑。這次法院對涉毒人員的嚴厲打擊,再次表明,只要沾染毒品,法律絕對不會輕饒,同時也希望大家能真切地體會到毒品的危害,遠離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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