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張韶涵被自己的親生母親控告“棄養”一事,媒體和吃瓜群眾炒得沸沸揚揚。張韶涵一度深陷輿論漩渦,之後衍生出的“閨蜜門”更讓其人氣一落千丈,事業跌落谷底之餘,更傳出要借錢度日。好在沉寂數年的張韶涵憑著在大陸參加《歌手2018》,人氣再度翻紅。然而好景不長,在其事業剛回暖之際,張韶涵的生父和舅舅又再度跳出來控訴其“棄養”,更聲稱要毀了其在大陸的事業。
我們常說“兒女債”,兒女就是父母的債。但為何落在這位瘦弱女星的身上卻剛好相反?我們倡導父慈子孝,然而父母不慈,子女又該如何去孝?難道父母真的都是無不是的父母?如果張韶涵真的存在棄養,為何之前沉寂的數年其父母都沒再發聲?一朝翻紅就急著出來蹦躂控訴,莫不是看其事業轉好,想索取得更多?如果張韶涵真的存在棄養,為何還要辛苦的把弟弟妹妹帶在身邊,一個連弟弟妹妹都能全心扶持付出的姐姐,真的會棄養自己的父母?再者,張韶涵的父母是合格的父母嗎?是合格的父母會選擇這麼極端的方式出來控訴?是合格的父母會以“毀掉你的事業”為要挾來索取?是合格的父母,子女會全都選擇離棄他們?
人這一生,父母我們是無法選擇,因為血緣終究無法割斷。可是無法割斷是不是就是能理所應當的成為父母對子女予取予求的理由?面對這樣的父母,我們可以盡孝,但絕對不能順從。好在現下的吃瓜群眾並沒有被這三觀不正的控訴帶偏。不管怎樣,但願媒體和輿論能善待張韶涵,但願這位音樂精靈在經歷過人生的眾多風雨後,能終見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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