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2 個稅法大改,2019年初級考試的第一個考點來了!

備受矚目的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終於在前日公佈。

甫一公佈,“個稅起徵點每月5000元”的熱搜,便在短時間內衝上了熱搜第一。

個稅起徵點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后,受益最大的當然是工資在3500元到5000元之間的工薪族,從此便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了。

個稅法大改,2019年初級考試的第一個考點來了!

除了勞動性所得首次實行綜合徵稅、首次增加專項附加扣除外,稅率結構也有相應調整。因此稅率優惠也兼顧了月收入在5000元以上一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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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對於2019年的初級職稱考生而言,還需要關心的當然是《經濟法基礎》的相應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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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年考試中,法規變化都是《經濟法基礎》的命題重點,與個人所得稅所對應的第五章更是在2018年考試中考核了20分之多。

個稅法大改,會給2019年初級考試帶來怎樣的變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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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2018年《經濟法基礎》考綱,我們發現了個稅相關的四個考點:

01 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項目、應納稅所得額的確定(掌握)

應稅所得項目中,原十一項縮被減至八項: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勞動性所得首次實行綜合徵稅——原先分別計稅的四項所得將被合併計徵,原工資薪金的3500元基本減除費用標準,以及其他三項的4000元標準,統一合併為5000元/月。

其餘七項不變:對經營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以及其他所得,仍採用分類徵稅方式。

02 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計算(掌握)

草案新增了五項專項附加扣除後,應納稅額在原基礎[工資-三險一金(個人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住房公積金)-起徵點]上,還需扣除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支出、大病醫療支出、住房貸款利息以及住房租金。

個稅法大改,2019年初級考試的第一個考點來了!

(修正前)

個稅法大改,2019年初級考試的第一個考點來了!

(修正後)(圖源:新華社)

稅率結構的調整也帶來了個稅計算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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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中可以看出,部分稅率的級距都有不同程度的調整,經營所得的各檔稅率級距有有所調整。

03 個人所得稅稅收優惠、徵收管理(熟悉)

稅收優惠中,免稅項目、減稅項目以及暫免徵稅項目都不變。徵收管理中,納稅申報、納稅期限以及納稅地點也不變。

04 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和所得來源的確定、稅率(瞭解)

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和所得來源的確定不變,稅率變化已在第二部分展開論述。

對於2019年的初級職稱考生而言,首先應把握應稅所得項目的變化,其次應牢記調整後的稅率結構,在此基礎上把握稅收優惠、徵收管理、納稅人和所得來源,即能完美應對2019年的第一大考點變化。

當然,對於考綱標記為“掌握”的部分,考生還需掌握相關公式的計算以及與相關知識點的綜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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