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8 高頻答疑|企業註銷前無法收回的債務如何處理?

高頻答疑|企業註銷前無法收回的債務如何處理?

有一家企業現在要申請註銷,但是賬務檢查時發現去年有一筆和個人的往來未結清(企業捷是債權人),金額有差不多 200 萬元,若個人無法清償該筆賬務,企業在會計處理上應該怎麼這筆業務呢?

答:

若企業有沒有收回的債務,應當在註銷前予以收回,但如果客觀證據表明該債務無法收回時,即個人無法清償該筆 200 萬的債務,貴公司需要將該筆債務做壞賬損失(為了以備稅局稽查,最好提供對方資不抵債的相關證明文件,如對方名下公司破產清算證明等),

賬務處理如下:

①預計對該債務無法清償時,計提壞賬準備:

借:資產減值損失

貸:壞賬準備

②實際發生損失,確認無法收回時:

借:壞賬準備

貸: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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