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4 洛陽市新安縣四策並舉推進農業水價改革工作

洛陽市新安縣作為洛陽市唯一一個省農業水價改革試點縣,在省、市農業水價綜合改革領導小組的指導下,強力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工作,具體做法有: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建立改革機制。成立以常務副縣長為組長,物價辦、財政局、水務局等部門為成員的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協調解決推進工作中存在的各項問題,為改革工作的推進提供了強有力的組織保障;制定出臺《新安縣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細化措施責任,明確職責分工,狠抓工作落實,穩步開展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工作。

二是強化宣傳引導,穩步推進改革。做好農業水價綜合改革政策解讀,加強宣傳和輿論引導,通過佈置宣傳標語、走村入戶現場宣傳、發放宣傳資料、利用電視媒體循環播放宣傳片等,引導用水農戶樹立節水觀念、增強節水意識,保障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平穩順利實施。

三是明確水權制度,完善工程設施。成立用水協會,建立水權制度。在項目區成立了四個用水協會,做為農業初始水權的使用者,並具體負責水費統計、收繳、日常維護水利工程及灌溉服務等,為項目區內的用水戶發放水權證,糧食作物用水定額每年每畝154立方米。加快項目區農田水利工程配套設施建設,建立健全工程完好、配套設施齊全的灌排工程體系,進一步完善供水計量設施。

四是核定水價標準,制定獎補機制。核定農業用水水價:糧食作物為0.35元/立方米、經濟作物為0.45元/立方米。項目區灌溉糧食作物的用水戶為補貼對象,對定額內用水成本與工程維護成本之間的差額部分由財政全額補貼,對在用水定額內節約用水的按0.1元/立方米進行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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