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餐飲美食達人
這個議題還真有點料,你說呢?你說結算吧,甲方不是雪上加霜嗎;要是不支付吧,乙方壓力山大,加上大眾輿論導向。。。
回到正題,個人認為應該從2個大的方面考量: 一.是從法律和結合現時今日(疫情爆發帶來的全國乃至全球的各方面的打擊)的《疾病防控》相關條例來講,個人認為要支付給乙方。而且據我在各媒體(頭條搜狐等等)看到的相關信息,廣東省深圳明文規定'公司企業必須支付節後返廠基本工資',如因疫情而不能外出復工的,結合實際情況再定(這裡插一句:我認為無法復工的,應該不用支付,即使支付,也就是2月份幾百元的日常生活費用。因為這時候誰都難,不是嗎?)。可想而知全國大多地區都有自己的一些復工機薪資待遇發放的參照條例。這裡甲方食堂也不例外吧。
二. 從國情、企事業單位的勞務現狀看,以及更為重要的就是人情世故考慮,我個人覺得是這樣的:甲乙多方共同協商,如若甲方實力雄厚,則支付或部分支付乙方的食堂承包費用;如若甲方經營困難,由於這次的天災泥菩薩過河,自身難保,可與乙方認真溝通協商。因為這次的打擊,誰也不想誰也無法承受。好在國家和全國上上下下及時同心協力,共渡難關。可想而知,由於這次不可抗拒的外力因素,導致多方共同的損失,酌情對待之!
個人的意見大致是這樣的,也就是說甲方企業和乙方食堂承包商之間的勞務費用事宜,按需補救,酌情處理。回答的好不好,請賜教。
仙島湖梁丹丹
依據《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範》(GB50500-2013)中9.8.2條規定的原則,按照不可抗力有關規定及約定合理分擔損失,不能說一點不承擔,應承擔相應的費用
萱萱愛飛行
一、疫情下依政府要求推遲復工如何定性?
屬於企業停工停產。
《意見》第三條第四款中規定
三、協商處理疫情防控期間的工資待遇問題(四)支持協商未返崗期間的工資待遇。在受疫情影響的延遲復工或未返崗期間,對用完各類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勞動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指導企業參照國家關於停工、停產期間工資支付相關規定與職工協商,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按有關規定發放生活費。
此文中引用的是關於停工停產期間工資的相關規定,指導企業參照國家關於停工、停產期間工資支付相關規定與職工協商,可看出人社部認為延遲復工期間在法律性質上屬於企業停工停產的期間,並適用其相關規定。
二、是增加帶薪假期還是使用原有帶薪假期?
一定程度上是先使用原有帶薪假期。
同樣是《意見》的第三條第四款,其中提到“在受疫情影響的延遲復工或未返崗期間,對用完各類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勞動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
用完各類休假的表述,也即是先使用原有的帶薪假期。
三、國家關於停工、停產期間工資支付相關規定
勞動部關於印發《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的通知
第十二條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若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一般工資支付週期為一個月
那麼如果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月內,那麼應按勞動合同約定正常支付勞動者工資。
但如果停工停產超過了一個月,支付工資就出現了一個判斷標準:勞動者是否提供正常勞動。
如果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勞動報酬就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如果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但這個國家有關規定所指向的是哪個呢?
四、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規定
2003年5月14日非典期間,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發布文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妥善處理勞動關係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廳函〔2003〕257號(現行有效),對非典疫情期間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進行規定。
用人單位正常生產經營的,必須按時支付勞動者工資。用人單位停工停產期間,按《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支付勞動者工資或生活費。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工資。停工停產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勞動者 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生活費。生活費標準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辦法執行。
《通知》中提到“勞動者沒有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生活費。生活費標準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辦法執行。”
也就是說企業需要向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勞動者支付生活費,支付標準按各地方規定的辦法執行。
以廣東省為例,
《廣東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待工工資問題的覆函》一、對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我省在《關於轉發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的通知》和《關於轉發勞動部<對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補充規定>的通知》中規定:“發給勞動者基本生活費,基本生活費標準每人每月不應低於當地失業人員救濟標準。”發放的時間到復工復產或解除勞動合同為止。
廣東省的基本生活費標準為:每人每月不應低於當地失業人員救濟標準。
折花仙子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的通知》,延長2020年春節假期至2月2日。
人社部等7日印發《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穩定勞動關係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對在春節假期延長假期間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職工,指導企業應先安排補休,對不能安排補休的,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鳳城小哥
公司2月12日復工,屬於私企,供參考
吃西瓜不吐核
這方面的問題,本人屬實不知該怎麼回答。如果是正常期間,肯定就按正常過程走,但現在是疫情當前,求組人力不可抗拒的情況,我感覺應該相互理解,大事化小
耂雞捉小鷹
你好,依據最新疫情政策,如果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單位應當發放正常工資,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外,員工提供了正常勞動,單位發放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如果員工未提供勞動,單位應當支付生活費,好或者是適當補償。
北疆小馬
這個不瞭解,作為普通人,我覺得甲方不復工還承擔付費是需要很大的資金。,應該是員工付錢吧。
就當是外邊吃個飯,
玄空野
個人覺得一半一半吧,畢竟都不容易
離思ghl
沒有復工這個勞務承包費應該是酌情減免部分的吧?沒有開工就沒有收入,如果按正常核算,估計承擔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