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公司危難,我要主動提出減薪嗎?”

“公司危難,我要主動提出減薪嗎?”

這幾天,一位企業家朋友問我說,他收到一封員工的請願書,主動請求在2、3月份減薪50%,並取消一季度的所有獎金福利。他該不該同意?

其實,這並不是個例。

最近這段時間,類似的事情經常發生,尤其是在面臨現金流危機的企業。

就在前兩天,快餐企業老鄉雞的董事長束從軒,發佈了一條“手撕員工聯名信”的視頻,很快刷爆了朋友圈。

在此之前,老鄉雞的員工們給束從軒寫了一封聯名信,請求不拿工資,和公司共渡難關。

在視頻中,束從軒回應了這個請求,回應的方式簡單粗暴:手撕聯名信。

他說:“你們糊塗!哪怕是賣房子、賣車子,我們也要千方百計地確保你們有飯吃、有工作。

網友們紛紛為束從軒點贊,這才是有擔當的好老闆!

不光是老鄉雞,木屋燒烤也收到了1000多名員工的聯名信,自願申請減薪,共同守護木屋燒烤。


餐飲業,是最典型的嚴重依賴現金流的行業。

因為他們的固定成本太高。

35%~40%的成本都是固定成本,包括工資和房租。

著名餐飲企業“西貝莜麵村”的董事長賈國龍說:

預計春節前後一個月時間將損失營收7-8億元。2萬多員工目前待業,但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工資要繼續發,一個月支出就在1.5億左右。倘若疫情在短時間內得不到有效控制,西貝賬上的現金撐不過三個月。

看上去,給員工減薪,減少工資成本,好像是解決問題最快的辦法。

於是,很多員工都開始主動提出減薪,與公司共患難。

這樣仗義的行為,讓人非常感動。

但是,每一件事情背後,都有其商業邏輯。

從商業邏輯的角度來看,在公司危難的時候,員工需要主動提出減薪嗎?

而老闆又該不該同意員工減薪呢?




1


首先,在公司危難的時候,員工沒有道義上的責任,主動提出減薪。

很多員工看見網上這麼多主動提出減薪的事情,覺得:

我是不是也該提啊?

我不提,是不是顯得自己不仗義啊?

可是,真的減薪我又不願意,我也要養家餬口啊!

那到底是提還是不提呢?

提的話,應該大家一起提,還是我一個人提呢?

……

其實,任何一個員工,都沒有道義上的責任,主動提出減薪。

不提就是不仗義,其實根本沒有這回事。

為什麼?

因為員工和老闆之間,是優先劣後的關係。

什麼叫做優先劣後?

簡單來說,分享收益的時候,員工擁有優先權,老闆擁有劣後權。

當公司賺到錢,員工有優先拿錢,也就是工資的權利。

員工拿完工資之後,剩下的錢,老闆再拿。

同樣,當公司破產清算,員工的工資也要優先被清算。

聽上去好像員工很強勢,老闆很弱勢。

其實並不是。

這就像銀行借給你100萬,你需要支付6%的利息。

你拿了錢之後,用100萬淨賺了200萬,賺了200%。

這個時候,銀行會說,本金是我借給你的,現在你賺了200%,那你多分我一點,分我50%嗎?

銀行不會。銀行還是拿6%的利息。

這就是優先權。

聽上去優先權好像不怎麼好啊,人家賺200%,你才拿6%。

但這只是一種情況。

反過來,還有另外一種情況:萬一你虧了呢?

如果你把這100萬賠光了。這個時候,你要不要還銀行錢呢?

當然要。還是按6%付利息。

如果你不還,銀行就把你抵押的房子拿走了。

為什麼?

因為銀行擁有優先權。

優先權,就是不管你是賺還是賠,都跟我沒有關係。我只拿我固定的收益。

員工和公司也是同樣。

公司賺錢的時候,員工優先拿固定的工資。

剩下的利潤老闆再拿,不管利潤是10萬,還是1000萬,都跟員工沒有關係。

公司賠錢的時候,員工同樣優先拿固定的工資。

老闆有責任,賣房賣車也要把工資發給你。

所以,賺錢的時候,老闆不會給你多分,賠錢的時候,老闆也不應該讓你擔責。

這,就是優先劣後。

今天,很多公司都面臨危機。

老闆很難。你一定要理解他。

但是,你也要知道,你沒有義務主動提出減薪。你不要有心理負擔。

因為在賺更多錢的時候,老闆也沒有主動分給你更多。


當然,我們這裡討論的是工資,而不是獎金。

獎金,是根據業績好壞而發放的。

在獎金部分,你和老闆已經共擔一定風險,也共享一定收益了。

疫情之下,沒有業績,也因此沒有獎金,這是很正常的。




2


作為員工,你沒有必要主動提出減薪。

但是你要理解,現在你和公司是一個命運共同體。

你們坐在同一條即將要翻的船上。

這個時候,如果公司的現金流斷裂,也就意味著,公司已經發不出薪水了。

從客觀上來說,公司就只能做幾件事。

最極端的,就是破產清算。

北京的頭部娛樂場所“K歌之王”之前宣佈,在2月9日與全部200多名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如果有30%的員工不同意,公司將進入破產清算程序。

更多公司,還沒到破產清算那一步,但也是焦頭爛額。

都在想辦法向銀行貸款、找股東籌款。

那如果還是發不起工資怎麼辦?

就只能跟員工商量,在特殊時期減薪。

所以,對一些撐不下去的公司,減薪甚至裁員,是客觀上必然會發生的事情。

這個時候,作為員工,你就要明白一件事:

你和公司是一個命運共同體,如果公司撐不下去,減薪是一定會發生的。

如果不減薪,公司就要倒閉了,這個時候你就連工作都沒有了。

你不需要主動提出減薪,但是如果老闆為了公司生存,提出減薪,你要明白他的出發點是什麼。

你有權利拒絕減薪,認為老闆不負責任,憤然離去,這也是一種選擇。

但是在現在的情況下,這可能也不是一個特別好的選擇。




3


既然公司撐不下去了,減薪是一定會發生的。

很多員工可能會想,那我不如主動提出減薪呢。

那作為老闆,如果員工主動提出減薪,要不要同意?

我的建議是,千萬不要同意。

為什麼?

你要明白,員工提出減薪,可能有幾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員工發自內心想要跟公司共患難。

他感激你過去對他的好,覺得這個時候他應該回報你。

於是,他作為發起人,動員大家,集體申請減薪。

這個時候你要明白,他作為發起人提出減薪,是建立在自己生活不受影響的情況之下的。

但是,其他跟他一起按手印的人就不一定了。

他們很可能是在大家你按一個,我按一個的情況下,迫不得已按下了手印。

辦公室10個人,有8個人都按了,你說另外兩個人按不按?

不按,就是不仗義。

所以,你看到請願書上有100個手印,但可能有20個都不是自願的,甚至是被裹挾的。

這樣的減薪請願,絕對不能同意。

千萬不要把裹挾,當成民意。


第二種情況,員工發自內心想要跟公司共患難,於是個人提出減薪。

雖然他的動機很好,但是,卻會讓其他員工很尷尬。

他提了減薪,那其他人提不提呢?

不提顯得不仗義,提的話又不願意。

他會讓別人陷入尷尬的境地。

所以,你也不能同意。

而且就算你同意了,他一個人減薪,又能給公司帶來多大緩解?

這其實解決不了什麼問題。


第三種情況,員工作為發起人,動員大家,集體申請減薪,但不是出於想和公司共患難的心理。

他預期你會同意減薪,所以想作為發起人,幫你把這件事情說出來,以此給你留下好印象。

這個時候,你就要非常警惕了。

他其實是在用其他員工的利益,為自己謀利。

這是非常危險的,如果你真的同意了,會招來員工對你是昏君的指責。

所以,不論是哪種情況,員工主動提出來減薪,你都不能同意。


那不同意,是不是就意味著不減薪呢?

並不是。

當公司面臨倒閉,需要現金來救命,你卻找不到其他任何收入。

這個時候,減薪可能就是唯一的選擇。

不同意減薪並不是說不減薪,而是不同意員工主動要求減薪。

公司減薪,是根據現金流計劃決定的。

和員工是誰無關,主不主動提出無關。


如果真要減薪,好好跟員工解釋,這是共度時艱。

願意一起戰鬥的留下。

如果真要裁員,好好跟員工道別,期待日後再見。




最後的話

作為員工,在公司危難的時候,你沒有道義上的責任,主動提出減薪。

你不必因此心生愧疚。

作為老闆,如果企業經營確實遇到問題,放假、減薪、停薪留職、甚至裁員,這都由你的現金流計劃決定。

和員工是誰無關,主不主動提出無關。

如果個人提出減薪你就同意,那其他員工怎麼辦?

他們會很尷尬,不提顯得不仗義,提的話又不願意。

如果集體提出減薪你就同意,而很多員工其實都並非本意。

這時你就錯把裹挾,當成了民意。

所以,忽視這一切提與不提。

從公司生死的業務出發。和人無關。

真要減薪,好好解釋,這是共度時艱。

真要裁員,好好道別,期待日後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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