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3 學習習近平同志關於人民政協的新思想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同志從黨和國家發展全局的戰略高度就政協工作作出系列重要講話和批示,對人民政協的性質定位、重要作用與原則要求進行系統闡釋與全面部署。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把握新時期人民政協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創造性提出一系列關於人民政協的新思想新部署新要求,推動了人民政協理論的發展創新。習近平同志關於人民政協的新思想為做好新形勢下人民政協工作提供了理論指導。

加強黨對政協工作的領導

習近平同志明確提出“做好人民政協工作,必須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黨的領導,首先是堅持黨中央的集體統一領導。一個國家、一個政黨,領導核心至關重要”,要“充分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進一步加強對人民政協的政治、思想和組織領導。中央政治局常委會議研究並批准全國政協年度協商計劃、聽取政協黨組工作彙報、研究政協常委會工作報告和全體會議有關事項的請示。

中共中央和中央辦公廳先後頒發《加強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建設的意見》和《加強人民政協協商民主建設的實施意見》,頒佈實施《中國共產黨統一戰線工作條例(試行)》,對推進人民政協事業發展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各級黨委應把人民政協協商民主建設納入總體工作部署和重要議事日程”,“按照黨委統一領導、各方分工負責的原則,統籌制定加強黨委和政府工作與政協協商有效銜接的相關制度”,“及時研究並統籌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人民政協要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政協黨組肩負著實現黨對人民政協領導的重大政治責任,要發揮領導核心作用,堅定不移貫徹執行黨關於人民政協的方針政策,把黨的有關重大決策和工作部署貫徹到政協全部工作中去。”

重視人民政協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的地位和作用

習近平同志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全局中謀劃人民政協工作,提出“人民政協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國家治理強調黨的領導與多元主體參與公共事務管理的統一,充分發揮人民群眾在國家事務管理與決策中的作用。在黨的統一領導下,通過開展包括政協協商在內的各種協商可以“廣泛形成人民群眾參與各層次管理和治理的機制,有效克服人民群眾在國家政治生活和社會治理中無法表達、難以參與的弊端”,體現全體人民共同治理國家的特性。國家治理的關鍵在於法治化,這依賴於科學的制度設計與有效的制度執行。人民政協要健全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制度和工作機制,不斷提高“協商民主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水平”。人民政協要“以改革思維、創新理念、務實舉措大力推進履職能力建設,努力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發揮更大作用”。

提出人民政協工作要堅持貫徹黨的群眾路線

習近平同志把人民政協工作與黨的群眾路線優良作風有機銜接起來。“中國共產黨及其領導的國家是代表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其一切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其一切工作部署和工作安排,都應該來自人民,都應該為人民利益而制定和實施。”“人民政協作為黨聯繫群眾、團結各界的重要組織,在協調關係、化解矛盾方面要進一步發揮獨特作用。”人民政協要“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統一戰線內部結構變化,深入研究更好發揮政協界別作用的思路和辦法”,“擴大團結面、增強包容性”,“在中國共產黨統一領導下,通過多種形式的協商,廣泛聽取意見和建議,廣泛接受批評和監督”。參加人民政協的各黨派團體和各族各界人士要及時反映界別群眾願望訴求,引導所聯繫成員和群眾,正確對待改革帶來的利益格局調整;政協委員要講真話、講實話、講心裡話,尤其是要把群眾呼聲和訴求準確反映上來,以發揮“中國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獨特優勢”。要“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聚焦推動科學發展、全面深化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和群眾最為關切的問題”,“暢通和拓寬各界群眾的利益訴求表達渠道”,“讓來自各方面的有利於維護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意見建議,能夠在人民政協這個大家庭中不受拘束地得到充分表達,使社會主義民主得到大力發揚”。“尊重人民主體地位,尊重人民首創精神”,強化人民政協協商的開放性、平等性與對話性,為更廣泛的社會力量提供政治參與渠道,以更好地保持黨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繫、鞏固和擴大黨的執政基礎。

強調人民政協在發展協商民主中的重要渠道和專門協商機構作用

習近平同志主張建構程序合理、環節完整的協商民主體系,提倡廣泛多層制度化的協商,對於世界民主政治尤其是協商民主這一中國特有民主形態具有重要價值和意義。黨的十八大首次把健全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制度作為我們政治體制改革和堅持中國政治發展道路的重大舉措,從頂層設計上和發展戰略上提了出來。“協商民主是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人民內部各方面圍繞改革發展穩定重大問題和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實際問題,在決策之前和決策實施之中開展廣泛協商,努力形成共識的重要民主形式。”改革開放以來,社會成員價值取向多元,民主訴求越加明顯。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強調人民對公共事務廣泛而有序的政治參與,注重通過對話、商討包容和吸納各種利益訴求,為人民參與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提供有效載體。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是人民有序政治參與的民主形式,“是深化政治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是中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獨特優勢”。

人民政協應著眼於黨和國家工作大局,充分發揮協商民主重要渠道和專門協商機構的作用。“在人民內部各方面廣泛商量的過程,就是發揚民主、集思廣益的過程,就是統一思想、凝聚共識的過程,就是科學決策、民主決策的過程,就是實現人民當家作主的過程。”習近平同志對於人民政協協商民主的目的、內容、對象、形式、制度與氛圍進行了全面闡述。

關於協商目的。協商目的主要體現於“在實現人民當家作主的過程”中“使我們的決策和工作更好順乎民意、合乎實際”。“協商就要真協商,真協商就要協商於決策之前和決策之中,根據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來決定和調整我們的決策和工作,從制度上保障協商成果落地,使我們的決策和工作更好順乎民意、合乎實際。”

關於協商內容。人民政協要“聚焦推動科學發展、全面深化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和群眾最為關切的問題,深入進行調查研究,努力為改革發展出實招、謀良策”。政協協商既包括“改革發展穩定”等“國計”的“重大問題”,也包括“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等“民生”的“實際問題”。

關於協商對象。人民政協要深入各個層次的現實生活中去,加強廣泛多層協商。“涉及全國各族人民利益的事情,要在全體人民和全社會中廣泛商量;涉及一個地方人民群眾利益的事情,要在這個地方的人民群眾中廣泛商量;涉及一部分群眾利益、特定群眾利益的事情,要在這部分群眾中廣泛商量;涉及基層群眾的事情,要在基層群眾中廣泛商量。”政協協商既包括“全體人民和全社會”的廣泛商量,也包括“一個地方人民群眾”的廣泛商量,還包括“一部分群眾利益、特定群眾利益”、“基層群眾”的廣泛商量。

關於協商形式。人民政協要“完善政協會議及其他協商形式。改進政協通過會議進行協商的形式,適當增加專題議政性常委會議和專題協商會次數,完善協商座談會制度”,“更加靈活、更為經常地開展專題協商、對口協商、界別協商、提案辦理協商,探索網絡議政、遠程協商等新形式”。

關於協商制度。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應該是全方位的、而不是侷限在某個方面的,應該是全國上上下下都要做的、而不是侷限在某一級的。因此,必須構建程序合理、環節完整的社會主義協商民主體系,確保協商民主有制可依、有規可守、有章可循、有序可遵”。人民政協要“推進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制度建設,不斷提高人民政協協商民主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水平”。

關於協商氛圍。政協協商不僅依賴於制度,還有賴於協商氛圍。人民政協要“努力營造既暢所欲言、各抒己見、又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良好協商氛圍”,讓協商主體坦誠交換意見,理性、有效參與協商,“讓來自各方面的有利於維護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意見建議,能夠在人民政協中得到充分表達,使黨和政府能夠聽到來自各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人民團體和各族各界人士的真實意見”。

指出人民政協要緊扣改革發展持續推進履職能力建設

人民政協依章履職,“要做的工作多,內容十分廣泛,任務也很繁重,在工作方法上必須注意區別輕重緩急,抓住重點,突破難點,最終形成全面推進的局面。”“聚焦推動科學發展、全面深化改革中的重大問題和群眾最為關切的問題,深入進行調查研究,努力為改革發展出實招、謀良策”,這就需要推進人民政協履職能力建設,加強政協委員隊伍的能力建設,“進一步發揮政協各專委會的基礎作用和政協委員的主體作用”。

推進人民政協履職能力建設。人民政協“要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堅定理想信念,增進政治認同,提高運用科學理論分析判斷形勢、研究解決問題的能力和水平。要提高調查研究能力,堅持問題導向,深入實際摸清真實情況,集合眾智提出解決辦法,努力使對策建議有的放矢、切中要害。要提高聯繫群眾能力,創新群眾工作方法,暢通和拓寬各界群眾的利益訴求表達渠道,發揮好橋樑紐帶作用。要提高合作共事能力,發揚求同存異、體諒包容的優良傳統,貫徹民主協商、平等議事的工作原則,尊重和包容不同意見的存在和表達,以民主的作風團結人,不斷增進思想共識、加強合作共事”。“四大能力”體現了人民政協工作的特點規律,是新形勢下加強人民政協履職能力建設的工作標準與具體要求。

加強政協委員隊伍的能力建設。“政協委員是政協工作的主體”,習近平同志從三方面談及對政協委員履職盡責的希望。一是勇於擔當責任。政協委員代表各界群眾參與國事,履行職責,是一種崇高的榮譽,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責任。政協委員要盡心盡力履行職責。要增強委員意識,把責任扛在肩上,把事業放在心上,有效履行委員職責。二是著力提高能力素質。政協委員必須具備較高的思想水平和認識能力。只是一些零碎的想法、一般的觀感、籠統的表態是不夠的,這就需要廣泛學習各方面知識,紮實開展調查研究,及時瞭解現實情況,摸清真實情況,找準存在問題,做到建言建在需要時,議政議在點子上,監督監在關鍵處。三是自覺保持良好形象。政協委員一言一行,社會都很關注,要模範遵守憲法法律和政協章程,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守住道德底線,不碰法律紅線,自覺廉潔自律。人民政協要努力為委員履職盡責創造條件,教育引領政協委員懂政協、會協商、善議政,守紀律、講規矩、重品行,營造風清氣正、廉潔奉公的履職環境。

習近平同志關於人民政協的新思想是習近平同志治國理政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習近平同志關於加強黨對人民政協的領導,重視人民政協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的作用地位,提出人民政協工作要堅持貫徹黨的群眾路線,強調人民政協在發展協商民主中的重要作用,指出人民政協要緊扣改革發展持續推進履職能力建設的新思想新部署新要求,有力推動了人民政協事業的新發展。習近平同志關於人民政協的新思想是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人民政協工作的重要遵循,是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人民政協理論的創新發展。

(作者系國家行政學院兼職教授、中國浦東干部學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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