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3 洞庭湖區下塞湖非法矮圍整治“沉思錄”

最嚴環保問責,刮的豈止一場風暴 ——洞庭湖區下塞湖非法矮圍整治“沉思錄”

靴子終於落地了!9月12日,湖南發佈對下塞湖矮圍問題有關責任人員的處理決定,多達62名國家公職人員受到嚴肅問責。這一堪稱湖南“史上最嚴”的環保問責,颳起的不僅僅是一場風暴,更是一部滌盪靈魂的“沉思錄”。

洞庭湖区下塞湖非法矮围整治“沉思录”
洞庭湖区下塞湖非法矮围整治“沉思录”

下塞湖非法矮圍侵佔洞庭湖長達17年,儘管此前有關部門多次嚴令整治,但“拆違”工作一拖再拖,長期取不到實質性進展。及至去年4月中央環保督察組對此進行重點督察並嚴令整改後,一年多時間內,當地仍未真正開展拆除整治工作。直到今年5月底生態環境部專項督察進駐時,整改工作才得以快速有力推進,13天內就把非法矮圍全部拆除到位。

17年與13天、“拆不動”與“立馬拆”,判若天壤的對比背後,既彰顯了湖南省委省政府敢於正視問題、堅決整改問題的意志和決心,然也不可否認,非法矮圍問題久懸未解正是為官不為慣出來的“釘子戶”。對此,前不久生態環境部新聞發言人在公開回應中就嚴厲地批評當地和有關部門,“矮圍拆除流於形式,驗收考核走過場,上報情況弄虛作假,不較真不碰硬問題突出,生態環境保護失職失責明顯。”

透視此事件,不禁要問,

私圍湖泊如何建成?

矮圍為何“拆不動”?

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三令五申何以一再“懸空”?

監管觸角為什麼落不到“最後一公里”?

又是什麼致使拆除整改“一直在路上”?

思想是行動的先導。行動有差距、工作有短板,不能就事論事,背後往往都有思想認識的影子。下塞湖非法矮圍長期得不到解決,恰恰在於一些幹部身子進入了新時代、頭腦還留在過去時,在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上存在偏差、溫差、落差問題。這也是導致一些地方看問題、抓工作的政治站位不上來,導致發展觀、政績觀存在偏差的本質原因。進入新時代,如若發展理念還是“濤聲依舊”,發展路徑還是那張“舊船票”,那又如何登上高質量發展的“客船”呢?長期以來,當地對非法矮圍這一破壞生態環境之舉熟視無睹、見怪不怪,說到底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慣性思維在作祟,是思想跟不上新發展理念的要求。

洞庭湖区下塞湖非法矮围整治“沉思录”

不可否認,對非法矮圍問題過去也開展了多次整治,但就是“依然故我”,這也折射出了一些地方的工作態度和作風問題。湖南省委省政府早前曾明確要求,在2014年底前全面拆除違法違規矮圍網圍設施,之後又再三申飭,為何“只聽到樓梯響,不見人下來”?歸結起來,不外乎一些地方和部門敷衍塞責、虛晃一槍、消極應付,有的看起來是一陣風、急旋風,實則“雷聲大、雨點小”;有的滿足於以文件落實文件、以會議落實會議,搞所謂的“輪流圈閱”“層層轉發”“安排部署”;有的觀望拖延、心存僥倖,幻想闖關過關;更有甚者,明明問題戳到了痛處,但就是麻木不仁、沒有痛感。凡此種種,都是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做派,都是沒有把工作真正抓在手、抓到底。過去毛主席講,“黨委對主要工作不但一定要‘抓’,而且一定要‘抓緊’。什麼東西只有抓得很緊,毫不放鬆,才能抓住。抓而不緊,等於不抓。”可以這麼說,“抓而不緊”的形式主義是非法矮圍問題久拖不決的的重要原因。實踐證明,任何工作措施可以訂上千條萬條,但最終還得靠人去抓,做到不抓則已、抓必抓緊、一抓到底。

從湖南公佈的問責通報來看,非法矮圍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除思想、作風問題外,更有利益掣肘、利益綁架的問題。少數領導幹部平時口頭上講政治、講法治,一涉及利益就“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甚至與涉事企業有直接利益往來,幕後充當其不法行徑的“保護傘”。這就難怪,以往問題不是沒發現、責任不是沒明確,但一到查處追究的關頭,問責的棒槌僅是“高高舉起、輕輕放下”。這種“罰酒三杯”式的處理追責,不痛不癢,最後只能不了了之。這次湖南對此案中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充當“保護傘”的11名公職人員進行立案審查和監察調查,根據審查調查結果再給予相應的黨紀、政務處分以及追究刑事責任,深挖了問題背後的利益鏈條,釋放了動真格、肅風紀、徹查環保背後貪腐問題的強烈信號。

“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從洞庭湖區下塞湖非法矮圍整治過程來看,保護生態環境、“守護好一江碧水”必須依靠制度、依靠法治。畢竟,“少數人靠覺悟,多數人靠制度。”而制度也好、法治也好,其約束力、生命力都在於執行。如果只“亮相”不“亮劍”,如果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制度和法治只會成為中看不中用的稻草人,又談何震懾力?

洞庭湖区下塞湖非法矮围整治“沉思录”

湖南這場最嚴環保問責,是猛擊一掌的“警鐘”,是刮到靈魂深處的“風暴”。我們期待,這面“警鐘”能徹底警醒那些對破壞環境麻木不仁、無動於衷者;這場“風暴”,能在全省上下颳起一場踐行新發展理念、推動高質量發展的“綠色革命”。(紅網特約評論員:艾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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