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點出人命!"
這是我們收到的一名小區業主爆料的原話,
上週四,開發區武陽麗園小區發生了一起高空墜物砸傷幼童事件,
一名6歲的男孩被從高空拋落的一塊電腦桌木板擊中頭頂。


從圖片中可以看出,被砸的孩子頭頂因墜物撞擊,腫了一個雞蛋大小的包,頭皮的腫脹處也泛著血色。
萬幸並無大礙。被砸男孩的母親張女士,向我講述了該事件經過。張女士稱,孩子被砸後已經向大石廟派出所報警。
由於高空拋物事件難以確定拋物者身份,小區內也沒有可以提供有效線索的監控攝像頭,警方目前仍在進行排查中。
高空拋物難以定罪,是長久存在的難題
“我們這一棟樓有26層,當天警方就從中層開始向高層排查,但又沒有其他線索,只能挨家挨戶敲門。效率太低了,卻也沒有別的辦法。”電話中,我們瞭解到男孩是被一塊電腦桌木板砸傷的,男孩母親發來電腦桌木板照片,小編看在眼裡,心中滿是後怕。
“當時我們都嚇壞了,萬幸的是這塊木板被高處的樹枝攔了一下,墜下來的時候稍微有些傾斜,相當於從孩子的頭上斜著“砍了過去”。如果是垂直落下來,那可能孩子就......”
據瞭解,武陽麗園小區已經不是第一次發生此類高空拋物事件,在砸傷6歲男孩之前,一塊從同樓扔出的木板險些砸到一位路過的老人。
距離居民樓不遠的花壇內,還有許多瓶瓶罐罐。孩子母親告訴我們,基本上都是從高樓層扔下來的。
“11號早上,我親眼看見從樓上扔下來幾個空酒瓶子,還有兩個空奶粉罐。
還好早上樓門口的人比較少,像我孩子這樣的事情,真的不願意看到再發生了。”值得慶幸的是,除了頭頂受傷外,孩子並無大礙。但此次事件對於孩子幼小的心靈,造成了一定影響。
“孩子去醫院做了CT,不嚴重。只是這件事給他留下了很大的心理陰影。再經過樓門前這片地時,他必須要我陪著才敢通過。我看著他那麼害怕的樣子,真的很心疼!”
沒想到,看似遙遠的高空拋物,就發生在我們身邊!關於高空拋物,您瞭解多少?
近年來,
高空拋物造成人員傷亡的案例屢見不鮮
兩男孩高空拋石致人死亡案,
男孩監護人和小區物業共同擔責。
三個月大的女童被高空落下的蘋果砸傷,
右腦功能或完全喪失。
有數據表明:
一個30克的蛋從4樓拋下來就會讓人起腫包;
從8樓拋下來就可以讓人頭皮破損;
從18樓高甩下來就可以砸破行人的頭骨;
從25樓拋下可使人當場死亡。
拇指大的小石塊,在4樓甩下時可能傷人頭皮,
而在25樓甩下時可能會讓路人當場送命,
因為從上而下的力度會變得很大。
空啤酒瓶在18樓和25樓的高度拋下,
均可造成致命傷害。
一個4釐米的鐵釘在18樓甩下時,
可能會插入行人的腦中。
Q:高空拋物違法嗎?
A:具體視情況而定,若造成他人人身傷害,就屬於侵權責任法中的“高空拋物致人損害的”侵權行為,不能確定具體侵權人的,由該樓層可能加害的使用人給以賠償。
1、2009年12月26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由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決定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相關的法規;
2、八十七條: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3、根據這一法規,同一樓內的鄰居向外面高空拋物砸到了行人或車輛,如果查不出來究竟是哪一個人造成的這個損害,為了保護受害人,就只能讓有可能造成損害的居民共同承擔補償責任。
換句話說,如果高空拋物者無法被確定,那麼發生高空拋物事件的這一棟樓的所有住戶,將同時承擔責任!
在此告誡那位還沒有被警方發現的武陽麗園小區高層的住戶朋友,高空拋物,毫無良心,害人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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