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7 8(959)劉培建:從軍營裡走出的檢察官

2018/10/8(959)劉培建:從軍營裡走出的檢察官

2018/10/8(959)劉培建:從軍營裡走出的檢察官

年過五旬,依然幹勁如牛,勤奮耕耘在公訴辦案責任田裡;十九年來,默默堅守在檢察工作一線,用無怨無悔的行動捍衛公平正義。脫下了軍裝卻沒有褪去軍人的本色,他——就是安陸檢察院公訴部檢察官劉培建,用軍人獨特的氣質演繹了一名優秀檢察官的精彩人生。

1999年9月,劉培建從部隊轉業到安陸檢察院工作,歷任書記員、助理檢察員、檢察員、副科長等職。從軍營走進檢察院,在組織的關心培養教育下,他從一名軍轉幹部、法律工作的“門外漢”,很快成長為安陸檢察院公訴部的一名業務骨幹、辦案能手。因工作業績突出,他先後被孝感市人民檢察院記三等功一次,評為“先進檢察官”一次,被安陸市委政法委評為“十佳政法幹警”二次。從事公訴工作十年來,他主辦案件600餘件,其中提起公訴550件768人,法院作出有罪判決率100%,無一錯案。

01

注重學習、苦練內功,做一名素質過硬的檢察官

從部隊轉業到檢察院,面對全新的環境、迥異的工作,劉培建沒有被嚇倒,而是刻苦鑽研、從零開始、穩紮穩打。從進院那一天開始,他自覺刻苦學習法律知識,鑽研業務技能。工作之餘,他把全部的心血都用在學習法律知識上。功夫不負有心人,2003年10月,他順利地通過了國家司法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2008年6月,他通過省主訴檢察官任職資格考試,取得主訴檢察官任職資格。

19年的工作經歷深深地告訴他:只有不斷加強學習,提高自身業務素質,才能適應新時期檢察工作的新特點,才能勝任本職工作。如何把自己學到的理論知識轉化為實踐技能,做到學用結合,這是他常常思考的課題。十年公訴實踐,他十分注重工作經驗的積累,從如何掌握庭審訊問技巧、如何駕馭庭審局面提高出庭公訴水平等細小問題入手,點點滴滴,循序漸進,不斷提升。在辦案工作上,他樹立“三種意識”:即辦案質量意識、責任意識、證據意識。在審查起訴案件中,他提高“四種能力”:即發現案件線索的能力、深挖漏罪漏犯的能力、補強證據的能力、審查判決裁定發現抗點的能力。終於,他完成了從軍人到檢察官的完美轉身,成為安陸檢察院公訴部業務過硬、不可或缺的行家裡手。

02

立足本職、任勞任怨,做一名業務精通的檢察官

曾是軍營裡的錚錚鐵漢,退去戎裝,劉培建選擇了在檢察道路上繼續揮灑汗水。憑著對黨和人民的忠誠,他用出色的業績,很好地詮釋了一名基層檢察官的責任擔當。

積極搶辦大要案及疑難複雜案件。十年來,他共辦理大要案及疑難複雜案件150餘件,先後成功公訴了劉某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案,萬某等34人故意殺人、聚眾鬥毆案,法官龍某等人濫用職權案,周某等人非法拘禁致人死亡案等一批在安陸有重大影響的案件。

十年公訴人經歷深深地告訴劉培建:“證據是案件的生命,檢察官要善於發現證據,固定證據,補強證據,這樣才能更加有力地指控犯罪,體現司法權威”。2016年5月,在審查陸某尋釁滋事一案時,犯罪嫌疑人陸某和其父親均提出其案發時不滿16週歲,當屬不負刑事責任的未成年人,並提供了證明其出生年月的新證據。本著不枉不縱,對犯罪嫌疑人負責、對案件事實負責、對法律負責的態度,劉培建及時與偵查部門取得聯繫,就犯罪嫌疑人陸某的年齡問題聯合調查取證。他和偵查人員專程到犯罪嫌疑人陸某所在的村,深入田間地頭調查取證,通過調查走訪相關證人,最後找到了陸某出生時的“接生婆”,並收集到了陸某出生的原始書證。依據該書證,犯罪嫌疑人陸某應當負刑事責任。劉培建在固定相關證據材料後將陸某涉嫌尋釁滋事一案提起公訴。庭審上,在鐵的事實和證據面前,被告人陸某終於低頭認罪。

03

公正司法、無私奉獻,做一名敢於擔當的檢察官

劉培建常說:“庭上一分鐘、庭下十年功”。2014年6月,在審查被告人舒某涉嫌綁架一案時,被告人舒某的辯護律師來我院閱卷時,提出了舒某的行為不構成綁架構成敲詐勒索的辯護意見。劉培建審查後認為舒某的行為應當構成綁架罪,為了把案件辦成鐵案,劉培建又聯繫了被害人及其家人重新收集固定證據5份。庭審中,他從法庭訊問入手,掌握庭審主動權,法庭辯論階段,他就被告人舒某的行為為何構成綁架罪而不構成敲詐勒索罪的公訴意見步步為營,層層深入,說理透徹。被告人舒某的辯護人在辯護意見中對劉培建指控被告人舒某構成綁架罪的公訴意見心服口服。最終,法院以綁架罪判處被告人舒某有期徒刑五年。

絕不放過每一個可抗訴的抗點。作為公訴部重點負責抗訴工作的檢察官,劉培建憑著練成的一雙“天眼”,重點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中認定事實、適用法律及法定、酌定情節進行嚴格審查,先後成功辦理提請或提出抗訴案件20餘件。僅2016年,他就成功辦理提請或提出抗訴案件3件,其中2件獲改判。2016年1月,他從安陸市司法局社矯辦的一條信息入手,成功抗訴了王某尋釁滋事案。原來王某在2015年6月尋釁滋事歸案後,隱瞞了以前聚眾鬥毆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的事實,並且系在緩刑考驗期作案,該案經劉培建提請抗訴後,王某的刑期從有期徒刑一年十個月改判為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十年路漫漫,劉培建沒有休過一天年休假,辦案加班更是常態。近年來,公訴部每年都有一至二名年輕幹警因參加國家司法考試脫產學習3個月,在公訴部辦案人員偏少並且案件數量逐年遞增的情況下,劉培建在工作中主動勇挑重擔。2016年8月,正值辦案高峰期,他在一個月的時間內就審結案件20件。據不完全統計,十年來,他在辦案中加班加點2100個小時。

04

文明執法、清正廉潔,做一名律己服人的檢察官

知敬畏,守底線,嚴自律。不忘初心,牢記使命。辦案中,劉培建能夠時時處處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善於用法律來教育人、用事實來說服人、用真情來打動人,從不接受當事人和辯護人的吃請和禮物。

劉培建常常告誡自己:作為一名檢察官,只有自身行得正,才能維護好法律的尊嚴,樹立良好的檢察官形象;作為一名國家公訴人,必須具有“一塵不染,兩袖清風”的品格,才能維護司法公平公正,確保檢察官客觀公正地辦理每一起案件。十年如一日,在辦案工作中,他是這樣說的,也是這樣做的。

“心有明月清風,笑對檢察人生”。堅守十九載,劉培建把自己的韶華青春全部奉獻給了他所摯愛的檢察事業。現如今,他依舊奮戰在一線公訴崗位上,默默奉獻,無怨無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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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安劍 黃慶芬 雷子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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