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2 宁夏清水河综合治理工程红寺堡段治理项目(一期)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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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国招标与采购网(www.zbytb.com)了解到宁夏清水河综合治理工程红寺堡段治理项目(一期)招标正在进行,详情请看下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清水河综合治理工程红寺堡段治理项目(一期)已由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红发改发【2019】10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红寺堡区财政统筹涉农整合资金。招标人为吴忠市红寺堡区公益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代理单位为陕西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红寺堡区。

2.2 项目概况:宁夏清水河综合治理工程红寺堡段治理项目(一期),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2.3 招标内容与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共分一个标段。

2.4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市场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承包业务,具有水利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安全员必须取得安全证书(两证,上岗证及考核证);劳务工资专管人员1名(要求大专以上学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须提供开标日期当月查询的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各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自行查询下载)。

3.4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5投标企业上年度(2018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在相关部门有上访、投诉等不良行为的企业,谢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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