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4 我們來聊聊“曼森家族”(九)曼森在法庭上的詭辯和表演

在出庭作證之後,蘇珊·阿特金斯遭到了死亡威脅 —— 儘管那是針對於她孩子的死亡威脅,但她並不是唯一一個在曼森家族的成員中,因為“準備出庭作證”而遭到死亡威脅的人。

芭芭拉·霍伊特(Barbara Hoyt),在17歲時加入了曼森家族,成為了斯潘攝影場裡的一員。她在洛杉磯警察局進行突襲時被捕,並且也同意了出庭作證。而在準備出庭作證期間,她被警方釋放回到了洛杉磯。儘管她沒有直接參與任何一起謀殺,但作為曼森家族中很活躍的一員,她可以說是消息靈通,至少聽說過大多數在這個群體中流傳的故事。

我们来聊聊“曼森家族”(九)曼森在法庭上的诡辩和表演

在1969年11月,萊茵·佛墨(上期我提到過的,曼森最初的5名追隨者之一),史蒂夫·格洛甘(參與了殺害拉比安卡滅門案、唐納德·希亞謀殺案的嫌疑犯,此時警方並不知道他的罪行),以及露絲·莫爾豪斯(曼森最初將14歲的她從父親家中騙出,曼森最小的追隨者)策劃了一次旅行,她們以散心為理由,將芭芭拉·霍伊特帶到了夏威夷。然而她們真正的目的,是要阻止芭芭拉出庭作證。

在檀香山,幾個人將芭芭拉困在酒店房間裡,並且輪番勸說她放棄出庭作證。然而,芭芭拉卻始終堅稱,她認為曼森的一切所作所為都是在給年輕人們洗腦,利用了她們自己的單純而為他做出了邪惡的事情。幾人見說服無望,便決定毒死芭芭拉:她們在給芭芭拉準備的漢堡中,加入了10份劑量,足以致人藥物過量死亡的LSD。在看著芭芭拉吃下了漢堡並睡著之後,她們便離開了酒店,返回美國本土。

芭芭拉在不久之後醒來,雖然有著極其嚴重的視覺錯亂和精神恍惚的情況,但她還是堅持著撥通了酒店前臺的電話。酒店方迅速把她送到了醫院,經過三天的搶救,芭芭拉倖存了下來。而遭遇的這次投毒,讓她更加堅定地準備出庭作證。她被警方直接保護起來,送回了洛杉磯。

在1969年12月7日,芭芭拉出庭作證,在法庭上不僅積極地指認了莎朗·泰特一案,以及拉比安卡一案的直接參與者,並且還說出了警方都不曾知道的,唐納德·希亞謀殺案的情況。

大陪審團聽證會持續到了1970年3月。除了蘇珊、芭芭拉的證詞之外,其他所有曼森家族的成員,包括查理曼森本人,都選擇了保持緘默,或是全盤否認了她們與莎朗·泰特以及拉比安卡一家的謀殺案相關。

作為所有兇殺案的主犯,泰克斯在德克薩斯州被捕後,加州檢方通知他,將要在加州以多起謀殺案罪名對他進行起訴。泰克斯對此表達了強烈的抗議 —— 當然,其實他是不願面臨謀殺的罪名,因此他和自己的律師進行了長達9個多月的抗訴,拒絕加州的引渡。1970年7月20日,泰克斯最終被移交給加州洛杉磯高等法院,但他隨即宣佈在獄中進行靜默絕食。絕食維持了近一個月的時間,而泰克斯因為休克被送入了醫院進行搶救。因為這些鬧劇,泰克斯錯過了此次大陪審團的聽證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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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早已和檢方達成了認罪協議的琳達·卡薩比安,為了防止她在審判前受到更多的威脅,暫時被檢方雪藏。

1970年6月15日,針對查理曼森,以及曼森家族其他多名成員,涉嫌殺害莎朗·泰特和朋友、拉比安卡一家的總共7起謀殺的審判正式開始。

被列為被告的有查理·曼森,蘇珊·阿特金斯,帕特里西亞·克倫溫克,萊斯利·範·霍登,史蒂夫·格洛甘。泰克斯因為開庭時尚在德州監獄中關押,沒來得及移交加州法庭,因此對他的起訴被推遲。蘇珊儘管在之前的聽證會中,做出了幾乎全部事實的證言,但在聽證會結束後她便撤回了自己的證言,因此作為被告受審。而琳達·卡薩比安則作為檢方重要證人出庭。

在開庭之前,曼森突然提出不需要律師,他想要為自己辯護,並且提出了各種申請,目的在於千方百計地拖延審判。於開庭當天,他提出該案的法官威廉·基恩(William Keene)對他存在著偏見,因此根據加州民事訴訟法(Code of Civil Procedure, CCP)第170.6(a)條款,他要求更換審理法官。

(儘管曼森一案是刑事審判,但也同樣適用CCP法)

在1970年6月30

日,本案的主審法官被更換為查爾斯·歐德(Charles Ol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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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爾斯·歐德,曾經是美國援華參加抗日戰爭的“飛虎隊”中的王牌飛行員,擊落10架日軍戰機。戰後他從南加州大學法學院畢業,在時任加州州長羅納德·里根(Ronald Reagan,日後的美國第40任總統)的委任下,從1967年成為了洛杉磯高等法院的法官。

而州長里根,其實最初在好萊塢從政時是一名民主黨人,而在1962年才改換為共和黨人,並且以偏右翼保守的政治傾向,於1967年贏得了州長競選。他在自己從政的時間裡,簽署了稱作“墨福德法案 (Mulford Act)”,禁止在加州境內公開攜帶裝有子彈的槍支。而此舉獲得了民主黨和共和黨兩派的支持。里根本人則說:“在守法的公民之間,選擇用槍支來解決問題,這是完全愚蠢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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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很多事件和人物,總是在奇妙的時刻發生著相互的作用,而又深遠地影響著我們現在的社會。在寫下 查爾斯·歐德 法官和 羅納德·里根 州長這兩個人的經歷時,我尤其深深地感覺到了這一點。

儘管曼森企圖再次以“罷免法官”為由推遲開庭,但根據加州法律,法官僅能進行一次更換,因此曼森只好就此作罷。

在最開始的三次開庭中,檢方的檢察官文森特,和被告方的多名律師都分別陳述了起訴原因和辯護意見。文森特的陳述曾多次被曼森強行打斷,但他仍然冷靜而有序地梳理了發生在1969年8月8日、10日兩個晚上的兩起慘案的過程。

而被告方的律師們,則更多地將導致這些女孩參與作案的原因,歸結為曼森的洗腦,以及毒品、藥物的影響。很簡單,從辯護律師的角度出發,他們想要做的並不是推翻檢方已經羅列了諸多事實證據的謀殺案 —— 因為能夠全盤推翻檢方謀殺指控的可能性太低了,他們只想讓自己的被辯護人儘量少地承擔刑事責任。

7月24日,對被告們的庭審正式開始。

曼森臉上帶著奇怪的微笑走上了被告席,同時交給了法庭一份聲明。在聲明中,他宣稱自己已經“精神失常,無法合理地為自己進行辯護”。而在前一天晚上,他在自己的前額上用石頭割出了一個大大的“X”,並且聲稱“因為我已經不是一個合格的受審者了,所以我在世界的面前給自己打上了一個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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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蘇珊、帕特里西亞 和 範·霍登 三個女孩,高唱著歌曲,手挽手走進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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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初的被告陳述中,三個女孩都毫不意外地承認了所有謀殺案:在大量事實證據面前,她們已經無從抵賴。然而,在關於作案策劃和動機方面,三個女孩都紛紛承認:是自己策劃並實施了謀殺案,跟曼森毫無關係。當檢察官在展示不幸遇害的莎朗·泰特、拉比安卡一家的照片,以及兇案現場的恐怖情景時,在被告席上的 範·霍登 甚至忍不住笑了出來。

很顯然,在開庭之前,她們都已經想好了如何為曼森開脫 —— 即使是自己背上謀殺的罪名被判死刑也沒關係。而她們在法庭上的這些對於受害者、法庭和陪審團成員們大為不敬的做法,其實只是在虛張聲勢,為自己增加仇恨而已。

毫無疑問,在這次庭審之前,所有被告都在法庭的監督之下,經過了精神鑑定。她們之中,包括曼森在內,並沒有任何人精神失常。而在對於 範·霍登 的精神鑑定評估結果中,專家們對她做出了一個總結:“這是一個被慣壞了的小公主。”她自己承認曾在兒童時期,就用自己的鞋把親妹妹打得流血不止,原因僅僅是她和自己爭搶玩具;而在法庭上,她幾次三番更換律師,原因是這些律師不是企圖把她形容成一個瘋子,就是把罪責推到曼森身上 —— 律師的出發點自然是想讓她少擔當一些罪責,然而範·霍登卻想用這個機會來證明自己對曼森的愛。

當庭審結束後,記者們問她所參與的拉比安卡滅門慘案中,是不是由於曼森的洗腦,或是LSD的迷幻作用使她“迷失了自我”的時候,她卻回答:

“我是被電視和廣播裡的越戰迷惑了,曼森才給了我真正的自己。”

在法庭上,當她們看到了曼森頭上的“X”之後,當天晚上,她們也如此效仿,在自己的額頭上刻上了大大的“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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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年11月19日,曼森出庭接受檢方詢問。

法官問曼森:“檢方對你的指控,在開庭之前已經對你陳述過了。你有什麼需要為自己辯解的嗎?”

而曼森此刻,就像歷史上一切善於自圓其說,而且工於心計,利用雄辯來洗腦大眾、蠱惑人心的陰謀家們一樣,借這個機會,展開了自己的長篇大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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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樣的情況下,我有許多話要說,也有許多事實需要去澄清和解釋。而我要解釋的,還有關於我們的曼森家族的真實情況,我們的理念,無論在你們的思維判斷裡我們是否承認謀殺,或是承認犯罪。

我們的理念對你們來說,可能是難以理解的。我在監獄中過了一輩子,我沒有父母。我曾經想要尋找我心中的父親的形象,所以我總是將監獄外的人看成是好人,而那些蹲監獄的人都是壞人。我從沒上過學,我也沒學習過如何去讀書,如何去寫作,所以我一直都呆在監獄裡,而且我一直都很笨,我就象一個孩子一樣看著身邊的世界漸漸變化,感到很多你們已經明白的東西,對我來說都是未知的。我不明白什麼叫做法庭,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有那麼多東西都針對我。你們在報紙上寫到的關於我媽媽的內容,我根本不知道那與我有什麼關係。你們編造出故事,每個看到的人都猜是我們乾的,然後他們就對這些所謂證人的話聽之信之,就好像他們真的知道事實一樣。

所有在我們農場上,被你們稱為曼森家族的人,其實都是你們這個社會不想要的人,是那些被扔在路邊的人,是那些被父母從家裡踢出來,或是那些不想進少管所的人。而我只是去她們身邊,盡我所能,把她們裝進我的垃圾車,然後告訴她們:只要有愛,就沒有錯誤可言。我不在乎別人怎麼看,當我還是個在少管所裡的孩子的時候,我就明白了這個道理。

我沒有把她們從你們身邊偷走。我從沒偷過任何東西。我對她們說,無論你們對自己的兄弟姐妹做什麼,只要你的心是好的,那麼做什麼都是對的。這不是我該承擔的責任,這是你們應該承擔的責任。你們忽視了你們對自己孩子的責任,卻反過來一次又一次地責備我,一回又一回把我扔進你們的監獄。這個監獄可不是我蓋起來的,我也不會把你們任何人扔進去鎖起來,我無法承受把別人鎖起來的痛苦。

你們用牙齒吃肉,你們把所有比你們強的東西殺死,你們也用同樣的方式把你們自己的孩子叫做壞東西甚至是兇手。是你們自己造就了這些孩子,我只是你們每一個人的鏡子。我從沒學過任何錯誤的事情,在監獄裡我也從沒覺得誰真的是壞人。每個在監獄裡的人,讓我看到的都是他們好的一面,只是環境把他們送到了監獄裡來。他們不應該在那裡,他們其實是好人,跟那些逮捕他們的警察一樣,都是好人。我不想反對你們什麼,我也不想評判你們中的任何人。但是我覺得是時候,你們應該好好看看你們自己,並且評判一下你們所生活的充滿謊言的世界了。

我坐在一片虛無之中,就這樣看著你們,我的腦子裡什麼想法都沒有,不想攻擊你們什麼,也沒有想要誇讚你們的意思。而你們就在那裡,玩著賺錢的把戲。你們為了把報紙賣出去,就去寫那些聳人聽聞的東西,你們可以隨意嘲笑別人,拿別人開玩笑,貶低別人。你們印在報紙上的東西都是為了迎合民意,而民意也把你們架在了那裡,你們自己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

你們做的一切都只是為了錢,為了贏得別人一點點關注。我不會討厭你們,不過我還是得告訴你們,你們這樣下去是不會長久的,你們都會瘋掉之後自殺。

你們可以回罵我,說我不會與人溝通,說我不瞭解世界,說只有我死了你們的世界才會更好,你們可以把我扔進監獄裡,把我遺忘掉。但是我其實活在你們每個人的心裡,你們每個人。那些孩子們,她們吸毒是因為你們不讓她們碰毒品。當孩子還小的時候,你把他們扔在房間裡,說不許出門,他們就真的會乖乖地不出門。但是等孩子大了,上了高中,你給他們看那些小藥片,說不能吃這些藥片,他們怎能不好奇那到底是什麼?你跟他們說那些不能做的事情,然後你盼著他們去做,然後你們就能故技重施,用懲罰而不是愛去警告他們。你們只會讓孩子們變得沮喪,你們只會對孩子們發火,你們只會把自己壞的一面展現給孩子們,而不是你們好的一面。

你們應該轉過身,好好面對你們的孩子,跟著他們,聽聽他們的聲音。音樂每天都在你的耳邊奏響,但你又聾又傻又瞎,從不傾聽這些音樂。你又聾又傻又瞎,對自己做的事情停不下來。你對別人指指點點,你譏笑別人的過失,沒關係,沒關係。反正最終我們都會殊途同歸,這很好。神在那裡,他將坐在我的身邊,他是你們的神。我要告訴你們,還有一位天父,他比你們能夠想象的還要更加強大。如果我對你們生氣了,我就要殺光你們所有人。如果這是個罪過的話,我樂於承受一切。那些孩子們,他們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他們所愛的人所做的。

......

不,我不會為你們的所作所為而負責,你們罪有應得,而我不是。我的父親是監獄的牢房,我的父親是你們的司法系統,是你們每個人把我變成了這個樣子,我身上反射出的是你們每個人的影子。你們每個人都自以為是,無論你們身邊有多少人,你們心裡都只有自己,而你們將帶著這樣的自負永遠地活下去。

對於有的人來說,這裡是地獄,但是對於有的人來說,這裡卻是天堂。我找到了自己的天堂,你們應該自己去尋找天堂,而不是靠指責別人來獲得解脫。為了不進監獄,我去翻你們的垃圾桶找吃的,我穿你們扔掉的衣服,我接受別人的贈與,但下一秒鐘我就會把它們送給別人。我苦苦嘗試著融入你們的社會,結果到頭來你們卻要殺掉我。我看著你們,看到你們有多麼名不副實,我對我自己說:“你們要殺掉我,好,我已經死了,我已經過完了一生。”

我活在你們為我建起的墳墓裡。因為偷了37塊錢的支票你們判了我入獄7年,因為沒有父母我被關起來12年,你們自己知道在那間少管所裡,有多少孩子跟我一樣嗎?那裡有非常非常多的孩子,他們大部分是黑人,而且他們都很憤怒。他們瘋狂,而且把他們的瘋狂發洩在我的身上。我對一個孩子說,你為什麼對我這麼憤怒?他回答我說,因為我恨你父輩的所作所為。我看著他,說:好吧,如果這世上有魔鬼的話,那麼我就是那個魔鬼。

他對我想打就打,想罵就罵,就像你們所有人對我那樣。有時候我真的想要撒手一切,我會想跳起來,讓你們開槍把我打死,因為這樣也比坐在這裡要輕鬆。在這裡,你們對我的仇恨,其實都是你們對於自己的仇恨,是你們恨自己所以才把憤怒對準了我。我沒有討厭你們,我也不能討厭你們,因為我就是你們。你們是我的血親,你們是我的兄弟,所以我不能跟你們動手。如果我能的話,我會把這個話筒拔出來,用它把你們的腦漿打出來,因為這是你們應得的,是你們罪有應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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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用牙齒吃肉,你們都是兇手,把所有比你們強的東西殺死。我對你們無話可說,因為我已經把我能說的都告訴你們了。接下來,你們應該捫心自問,我的整個的哲學,無論是你們還是我自己都應該在內心中思考。

我活在我自己的世界裡,我是我自己世界的王,無論那裡是垃圾堆還是沙漠,都無所謂。我是一個有自我的人類,你們可以拴住我的身體,扯出我的內臟,做一切你們想做的事情,但是我依然是我自己,你們無法奪走。你們可以否認自我感,你們可以否認自豪感,你們可以否認慾望,身為人類的慾望。你們可以把這個人鎖進監獄裡,把他的牙全拔掉,把他的大腦碾碎,但是你們無法殺死一個靈魂。你們永遠無法殺死一個靈魂,它永遠存在,從開始到結束。你們無法阻止這一切,因為它比我更加強大。我單單只是看著它,有時都會感覺到恐懼。

真理就在當下,真理就在這裡,真理就是眼前這個瞬間,我們所存在的這個瞬間。你們無法證明昨天曾經存在過,因為這個證明需要花上你們一整天,這讓今天都變成了昨天,而明天變成了今天。你除了你自己的存在以外,什麼也證明不了。我的現實是我自己的現實,而我自己存在於我自己的現實之中。你的現實是你的現實,而這跟我沒有任何關係。你想做什麼,都取決於你自己,這和我的曼森家族中的任何一個人都一樣。我的家族中全是白人,同樣也有全是黑人的家族,全是黃種人的家族,全是紅種人(美國對於印第安人的俗稱)的家族,甚至還有全是牛的家族和騾子的家族。世界上有各式各樣的家族,我們需要做的是先找到我們自己,然後才是找到自己的神,這樣你才能變得善良起來。

這就是我所做的,我在清理自己的家族,這本是總統尼克松該乾的事情。他應該去路邊,把那些流離失所的孩子們接回家來,但他所作的是把他們送上了戰場。

那些站出來作證的人們,有很多人我都不認識。前幾天,有個人說我用刀抵住了他的脖子。是的,我確實用刀抵住了他的脖子。還有人說,我應該為所有謀殺案負責。我已經竭盡全力做到最好了,我把我所有的東西都分給了別人,我不覺得我有罪,因為我從未說過任何導致過錯的話,我在我身上找不到過錯。我審視一切的過錯,發現它們都只是相對的過錯。

如果你沒有錢,那麼你有錯。如果你的車貸過期了,那麼你有錯。如果你的電視壞了,那麼你有錯。如果肯尼迪總統被暗殺了,那麼你有錯。你的所有的錯誤,都是你在腦海中不斷堆積起來的概念,它讓你感到疲倦又迷惑。

......

你們把那些女孩帶來,讓她們站在這裡作證,來反對她們的父親(指自己)。她們從不喜歡自己的父親,而且她們永遠把自己的錯誤轉嫁給那個被稱為父親的男人的形象。所以自然而然地,那一切就都是男人的錯了,女人就可以轉過身來,把一切都歸罪給男人,說是男人讓她做的這一切,男人逼著她做的這一切。

男人為女人辛苦工作,為女人當牛做馬,為了她做了一切事情,而女人就待在家裡對男人指手畫腳,因為對男人來說,這個女人就是他的母親形象的延伸。母親用了二十年時間把一個男人培養成這樣,然後把他交給他的老婆。女人把他帶走,告訴他穿什麼衣服,幾點起床,幾點去上班。然而當她在這裡作證的時候,她看到那個男人早已死掉了的眼神的時候,她會知道那是她自己的錯。

她說那是我的錯,因為她自己無法面對死亡。如果這是因為她不能面對死亡,那麼這就不是我的錯。為什麼她要把一切怪在我的頭上呢?因為我可以面對死亡,我一直都可以。在監獄裡,你時刻與死亡為伴,每天都在恐懼死亡的到來,因為那裡是一個充滿了暴力的世界,你必須時刻小心。我的生活裡並非沒有暴力,我的生活裡並非沒有痛苦,我看到證人們總是在推測被告們的言行。事實上,那些不是我說過的話,是某些人認為我說過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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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看你們拿出來的證詞。一個女孩站在這裡說:“他從沒告訴我去做什麼,但我知道他會讓我去這樣做的。”全是推測。我要被這樣的推測而定罪嗎?你站在你自己的角度上,對我進行推測,而這並不代表著從我的角度上,我會這樣去做。這不代表著我的哲學在她身上發揮了作用。我的哲學,只在我身上起作用,而我對你的哲學絲毫不感興趣。我只知道:在你們的心裡,你們的靈魂裡,我應該為那些謀殺案負責,就像你們應該為越南戰爭負責一樣。

我認識一個人,他在屠宰場工作,每天用各種工具殺牛,然後下班回家,跟自己的孩子們一起吃晚飯,吃那些他殺掉的牛。然後他去教堂念聖經,禱告,說“那不是殺戮”。我看著他,說:“你在胡說八道,你知道你在說什麼嗎?”我看著那些野獸,問:“誰是野獸?”我就是野獸,我是世界上最大的野獸。我殺掉每一個會動的東西。作為一個男人,一個人類,我要為一切負責。作為人類,不用太久,神就會來讓你為一切負責。他是你們的造物,你們活在你們創造出的世界裡。我從未創造過世界,是你們創造了它。

你們交稅、去上班、捏造出了這樣一個審判,你們這樣創造了它。你們為了刺激獵奇,為了賣報紙,為了去左右民意。你們根本不在乎什麼是事實。你們吞服下泡騰片,吃一片阿司匹林,就覺得自己不用去想什麼是事實,也覺得不用在酒醉後反省自己。就像你們去了一個聚會,拿那些你們根本不懂的東西開玩笑一樣。

曼森的這套長篇大論已經越來越不著邊際了,他把自己過去的罪行全歸結為社會“不給他活路”,而他在曼森家族中的地位,他也在用各種詭辯來撇清自己作為“教主”、“精神指導者”的影響力,把自己裝扮成一個“只活在自己世界裡的隱士”。而更為可笑的是,他把自己的那些邪惡的念頭,全偽裝成為“是你們這樣想我,我自己不這麼認為”。

在他的言論中,有很多“反現代社會”意味的價值觀,而恰恰是這些價值觀,吸引了那些希望逃離現代生活的年輕人的目光,讓她們在曼森的身上找到了某種“共鳴”。他不斷地提到政府,提到越戰,這也正好是當時在那些美國的“叛逆一代”裡,被認為“最酷”的言論。

然而,披著“反戰、反帝國主義、追求自我”外衣的曼森,他的所作所為卻根本不是如他所說的那樣。他用手槍抵著拉比安卡夫婦,將他們捆起來,再命令泰克斯去殺害這兩名無辜民眾的時候,他絲毫沒有展現出他言論中的那種超脫、善良、與世無爭,而只有貪婪和殘忍。

在他用自己那不著邊際的理論,滔滔不絕地說了二個多小時之後,法官只好打斷了他,說:

“曼森先生,請把你的發言控制在關於本案內容上。”

曼森卻晃動著他的腦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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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內容?什麼本案內容?

本案的內容就是總檢察官楊格先生,他把我抓到這裡來,讓我坐在被告席上。檢察官文森特在這裡審問我,那是因為他需要拿到工資去還貸款。這就是本案的內容。文森特只是在做他的工作,究竟這件工作是對是錯,我不好說,這要由他自己判斷。我能活下去的唯一方式,都被列為違法行為。所以我永遠都活在違法的環境裡。

活在違法的環境裡是很難的,你得不到任何人的保護,只能自己保護好自己。為了自保,我沒法守法,如果有個人來到我的農場,要強姦我身邊的女孩,我必須違法才能把他打翻在地。如果要守法的話,你就不能把自己的意志強行加在別人身上。我把我所擁有的一切都拿了出來,為了能在那個廢攝影場上居住,為了那些在攝影場裡跟我一起生活的人。當沒有人願意挺身而出去保護人們的時候,只有我才能挺身而出。當沒人願意去掃廁所的時候,只有我去清掃廁所。

為了讓這一切變得有趣,我開始讓這些工作看起來像是一場遊戲,或是一個充滿了魔力的神秘旅行(Magical Mystery Tour,甲殼蟲的一張專輯的名稱)。所以我們開著車在街上逛的時候,我有時候會開玩笑說,咱們把車停下,把那個路邊的人打暈後搶他的錢。這一切都只是開玩笑。我並沒有真的要這樣去做。

有人作證說:“曼森在車上說要殺人”,這在你們看起來很嚴重。但是對於我們這些人來說,這只是我們之間的玩笑話。你們提到的“Helter Skelter(甲殼蟲樂隊的一首歌的歌名,被曼森借用)”,你們說是我創造出的滅世預言,但那只是一個我們之間對夜店起的外號,它的意思是混亂。它沒有任何針對他人或是種族進行戰爭的意思,它只是一個外號,它的意思就是混亂。

而混亂的降臨是非常快的。它不是我創造出的陰謀,它是一首歌,這首歌也不是我寫的。我只是聽到了這首歌,歌詞裡說“站起來!”,歌詞裡說“殺死他!”你們為什麼拿這個來責備我?

你們提到的無底洞,這也只是我們中的一個幻想出的故事。我們一起開玩笑,說我們可以在那裡放一條船,沿著河進入地下洞穴。但是其實,我們只是在腦中幻想著這樣一個地方,我們每個人都像是沒上過電影的演員,扮演者不同的角色。就像小孩子們一樣,有時他們會戴上牛仔帽,像個牛仔那樣玩玩具槍,有時他們會裝扮成印第安人,拿著玩具刀戰鬥。但這都是在開玩笑,在遊戲,在表演。這一切都被你們腦補成為了我的陰謀。

腦補的力量非常大,比你們能想象到的最大的陰謀的力量還要大。大腦的力量很強大,它會超越認知,超越思考,超越理解。舉個例子,你們坐在車裡,想著誰可能會在你們面前出個事故,你們能管這個叫陰謀嗎?你老婆天天說,你可能會瞎掉,最後等你們老了,你們真的瞎了,你會覺得這是個陰謀嗎?那些歌曲告訴年輕人們站起來反抗那些摧毀美好事物的強權,你們管這個叫陰謀?這叫陰謀嗎?這些陰謀從哪兒來?我只是用我自己的一言一行去告訴身邊的人,該怎樣去做,但那些不是我告訴她們去做的。他們看到了我所做的,於是他們也學著去做,但有時候因為她們的父母讓她們變得軟弱,這是我的錯嗎?是我讓你們的孩子們去做她們想做的事情嗎?

女孩子們被帶到這裡,進行聽證。但當她們站在這裡說一些關於我的好話的時候,你們就會曲解她們的意思,把她們解釋成壞的意思。你們會說:“這個人讓那些女孩編造出了這些話,他讓這些女孩別說實話。”然後你們說我在這裡說的才是實話,但是時間在飛速地流逝,明天也將成為過去,一切都會變,到了什麼時候現在我說的就會成為事實,因為在宇宙中每一小時我們都前進了幾千英里。

......

對我來說,一切都很簡單,在這裡,在此刻。我們都對自己做的事情心知肚明,包括我自己在內,而且我知道,將在我身上發生的事情全由你們決定。我不承認這個法庭,我只承認媒體,承認民眾。”

法官此時覺得,是時候讓曼森閉嘴了,他已經胡言亂語了太久。

“你的陳詞結束了嗎?曼森先生。”

曼森卻不緊不慢地接著說了起來:

“我可以永遠說下去,我可以讓我的話語永不停歇,但是這樣毫無意義。我不知道那能有什麼意義。我可以走到證人席那邊,問他們對一切事情的看法,我也可以叫來那些可以說出真相的人們,因為我知道什麼才是真相。但我坐在這裡,卻什麼也告訴不了你們,因為我在這裡做的一切,都是跟你們解釋,你們對自己的孩子們做了些什麼。你可以把我送進監獄,沒事兒,這不是什麼大事兒,反正我在那裡已經度過了我的大部分生命。但你們的孩子們呢?站在這裡的只是一些人,但是在外面還有一大批人,更多更多的那些孩子們,她們會來找你們算賬的。”

“曼森先生,您說完了嗎?”

“沒有。我們每個人都是我們自己的監獄,我們每個人都是自己的獄警,每時每刻。我不會去評判別人,別人做什麼對我都無所謂,除非他們要對我下手。監獄其實就在你們每個人的腦子中,而我,你們不明白嗎?我是自由的。

我们来聊聊“曼森家族”(九)曼森在法庭上的诡辩和表演

看過《Mind Hunter》 的讀者們,想必都對劇中查理·曼森的形象有印象。而他在劇中那種毫無邊際,隨口就可以編造出那種扭曲的邏輯,和咄咄逼人的爭論,其實與真實的他的形象幾乎完全一致。相信耐著情緒把上面曼森的“長篇大論”看完的朋友,一定會明白我的意思。(而我其實僅僅翻譯了他庭審記錄原文的一半而已)

我们来聊聊“曼森家族”(九)曼森在法庭上的诡辩和表演

曼森最擅長的一種詭辯術,就是把聽眾們也帶入一種“有罪”的情緒中,讓聽眾們開始站在他自己這個惡行累累的慣犯的角度去看待世界。而從這一點出發,他會用晦澀難懂和冗長的邏輯,快速地把自己的犯罪進行合理化,並且讓你覺得他確實是痛苦而無辜的。這種詭辯術其實僅僅是在利用人們對於信息接受的速度差,用源源不絕的狡辯來掩蓋住最初的站不住腳的假設。

曼森的發言可以說是毫無意義的 —— 除了他個人的一場“表演”之外,他所說的一切都只是在粉飾、偽裝自己的邪惡。而在這大陪審團的聽證會上,重頭戲無疑是早已和檢方達成認罪協議,同意出庭作證的關鍵人物,琳達·卡薩比安。

琳達曾經親身參與了莎朗·泰特血案,並且也是拉比安卡滅門案的見證者,她甚至還藏起了曼森拿給她的,屬於拉比安卡家女主人的錢包。而她的出庭作證前後長達18天,可以說是把查理曼森,和曼森家族的所作所為抖了個底朝天。

我们来聊聊“曼森家族”(九)曼森在法庭上的诡辩和表演

這一連載已經進行到了第九篇,實話說,我沒想過會寫這麼長。

而寫了這麼長的原因,是因為我不想讓對曼森、曼森家族的這場“世紀大審判”,成為很多不明真相的人們口中的“法庭為了掩蓋真實,給曼森強行

加上了罪名”的結果。事實不是這樣,曼森的狡猾、詭詐,在他的證詞中已經充分地顯示了出來。然而,他唯獨跳過了許多對他不利的片段,那些他直接參與了暴力的片段。這是他用自己那套“我愛你們因為你們就是我自己”的虛偽理論,絲毫無法掩飾的。

我打算再用1、2篇,作為最後的收尾。請跟我一起耐心看到最後,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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