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燃放煙花“禁燃令”在市區正式施行。可讓人沒想到的是,禁燃令首日就有市民違規燃放,宿城警方也開出了第一張違規燃放煙花爆竹的罰單。
在市區怡景名苑22棟二單元門口,地面上還有鞭炮燃放留下的印痕。經瞭解,燃放鞭炮的為小區住戶張某,因家中有孩子出生,外地親戚來道喜時在單元門口燃放鞭炮。目前,違法行為人張某已被依法行政罰款500元。
違法行為人 張先生:
我不知道,大家不要向我學習,禁止煙花爆竹對全市都有好處。
當天,公安機關還在怡景名苑門面房一鮮花店內查獲違法行為人趙某非法存儲的爆竹58掛、煙花1件。
宿城區項裡派出所民警 蔡棟霖: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我們依法作出對張某罰款500元的處罰,對趙某作出行政拘留5天的處罰決定。
宿城區禁燃辦業務負責人 朱群峰 :
區禁燃辦對包保責任不到位,存貨管控不到位等情況倒查追責,扣減相關單位高質量發展考核分,並移交區紀委、監委予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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