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廣西陸路口岸貨物通關和邊民互市貿易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廣西陸路口岸貨物通關和邊民互市貿易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自治區商務廳關於印發口岸貨物通關

和邊民互市貿易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

防城港市、百色市、崇左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公安廳、交通運輸廳、衛生健康委,南寧海關、廣西出入境邊防檢查總站:

為進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強對疫情防控期間邊境口岸、邊民互市貿易區(點)和落地加工企業等重點場所疫情的精準防控,經自治區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同意,現將《廣西陸路口岸貨物通關防控工作指引》等3項工作指引和要求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迅速貫徹落實到位,並可根據現場工作需要,制定相關領域疫情防控實施細則和應急預案。

特此通知。

廣西壯族自治區商務廳

2020年3月2日

那麼關於口岸貨物通關

和邊民互市貿易疫情防控工作

有哪些具體方面呢?

接著往下看

↓↓↓

廣西陸路口岸貨物通關防控工作指引

根據自治區黨委、政府有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按照自治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關於印發公共服務場所防控工作“十嚴格”等4項措施的通知》(桂新冠防指﹝2020﹞44號),以及《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切實做好全區企業復工復產協調調度有關工作的緊急通知》(桂政電﹝2020﹞7號)工作要求,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項工作的基礎上,為積極支持進出口企業復工復產,確保進出口貨物順暢通關,結合我區口岸實際,特制定本指引。

一、通關前準備

  • 企業。疫情期間,在口岸進行貨運業務的外貿企業(或代理公司)、運營公司需與當地口岸主管部門簽訂疫情防控責任書。

  • 人員。疫情期間,凡需進入口岸監管區、驗貨場、過駁區的司機、裝卸工人等均需簽訂疫情防控承諾書。企業(或代理公司)負責落實所聘用的司機和裝卸工人的承諾書籤訂及存檔,並負責對聘用的司機和裝卸工人進行健康排查,每天填寫健康排查表交由口岸主管部門備檔。

  • 場地。口岸聯檢大樓、申報大廳、驗貨場、過駁區、衛生間等公共場所保持通風並做到每日消毒,如發現有新冠病毒肺炎感染者疑似或確診情況,應加大消毒劑的劑量和消毒頻次。口岸監管場所經營人負責做好現場管理,完成人員進出體溫檢測、體徵檢查、實名登記和定時上報等工作。

二、通關預約

  • 預約程序。外貿企業(貨運代理、報關公司)須提前一天及以上向當地口岸主管部門預約通關,口岸主管部門負責將相關信息材料遞交當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報備後實施,並同時報送海關、邊檢、交通運管等部門。

  • 預約信息。貨物、車輛、司機、代理公司的信息情況;外貿企業(或代理報關公司)疫情防控責任書;司乘人員承諾書(可先交掃描件或電子圖片,原件現場遞交)。

三、通關物流組織

  • 路線。外貿運輸車輛應按各口岸所在地根據疫情防控需要指定路線行駛。

  • 接車。由外貿公司(或代理報關公司)指定人員負責接車,在指定工作站進行現場登記及備案材料核對,並遞交司機承諾書原件。

  • 時限。從事外貿運輸的外來車輛及司乘人員不得滯留,需當天離開。如因稅費無法繳納等特殊原因當天無法完成業務的,由其對應的外貿企業(或代理公司)派人送其到指定酒店住宿,並提前向口岸主管部門報備。

四、通關流程優化

  • 開設快速通關“綠色通道”。通關現場設立進口疫情防控物資、生活物資、生產性原料、食品、農產品等通關專用窗口,支持對上述物資、原料無障礙快速通關,對需查驗的優先安排查驗,隨到隨驗,進一步加快進出境貨物驗放。


  • 優化查驗流程。疫情期間,查驗貨物時收發貨人可免於到場協助查驗,通過委託存放貨物的場所經營人、運輸工具負責人等到場,或通過電子郵件等方式告知現場海關,不到場協助實施查驗。


  • 優化特殊物品監管流程。對用於治療、預防、診斷新冠肺炎的疫苗、血液製品、試劑等特殊物品,憑省級藥監主管部門證明予以放行。暫停捐贈醫療器械備案登記,對於未在我國註冊/備案的捐贈醫療器械,各通關現場憑當地醫療器械政府主管部門的證明快速放行。

五、通關服務保障

  • 加強應急防控機制建設。全區各級口岸主管部門建立口岸疫情應急處理、通關運行保障以及口岸聯防聯控機制,在有效防控疫情的同時為企業做好通關服務。

  • 加強疫情防控物資保障。口岸基本消毒藥品(包括84消毒液、含氧消毒劑、75%酒精、免洗洗手液等),防護器具(包括一次性外科口罩、手套、體溫槍、防護服、防護膠鞋等),每種物資至少按7天的使用量進行儲備。

  • 加強專業人員配置。除保障順利通關查驗人員外,口岸現場重點加強檢驗檢疫與疾病檢查人員配置,能夠及時發現並正確處理疫情突發事件。

  • 加強線上通關服務。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增設疫情防控專欄,及時公佈海關總署最新通關操作指南與相關部門疫情防控政策,企業可通過95198熱線、QQ及微信客戶服務群隨時諮詢通關問題,並得到及時答覆。


  • 加強宣傳引導。各地市口岸主管部門要加強向相關外貿經營與服務企業宣傳疫情防控政策和指引內容,提前做好相關準備,確保口岸疫情防控到位、貨物通關順暢有序。

廣西邊民互市貿易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減少新冠病毒對公眾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邊境地區互市貿易平穩交易的同時,防止疫情通過互市貿易區(點、通道)等傳播,提出如下防控指引。

一、交易場所清潔消毒

(一)物資保障。

包括基本消毒藥品(包括84消毒液、含氯消毒劑、75%酒精、免洗洗手液等),防護器具(包括一次性外科口罩、手套、體溫槍、防護服、防護膠鞋等),每種物資至少按7天的使用量進行儲備。

(二)日常清潔及預防性消毒。

互市貿易區(點、通道)及配套設施、設備等以清潔為主,預防性消毒為輔。申報大廳、查驗區、貨物扣檢區域、衛生間等公共場所保持通風並做到每日2次消毒。其他公共區域每天進行1次消毒,如發現有疑似或確診情況,應加大消毒劑的劑量和消毒頻次。

二、交易前準備

(一)中方工作人員。

內部進行自檢自查,建立動態健康信息檔案,對在疫情發生地停留過的員工、與疫情發生地人員有密切接觸的員工的信息進行報備,要做好登記、追蹤、觀察等工作,確認無異常後方可上崗。所有員工到崗工作前必須進行體溫測量、佩帶口罩和手套,特殊崗位的穿戴防護服和護目鏡。

(二)入場交易邊民。

邊民互助組、合作社掃碼前往互市貿易區(點)進行申報的邊民個人,嚴格掃碼出入、體溫測量,佩戴口罩進出互市區(點)。

(三)中方車輛和司乘人員。

進入互市貿易區(點)的車輛及隨車人員,建立動態健康信息檔案,一律按照自治區關於公共交通工具新冠肺炎防疫指引等文件規定做好防疫工作。

(四)越方車輛和司乘人員。

加強越方人員和車輛備案管理,進入互市貿易區(點)的越南車輛及隨車人員必須按規定進行防疫消殺,按照指定路線行駛至接駁貨場,原則上越南司乘人員不得下車。如需下車的,由中方工作人員引導至指定場地,越南司乘人員禁止與裝卸、搬運工人等接觸。貨物接駁、消殺完畢後,按照指定路線返回越南境內。

(五)互市貿易區(點)商家。

由業主負責對邊民比較集中的商鋪宣傳落實,做好分批報檢和防控防範措施。同時安排保安人員加強巡查、如發現不按規定佩帶口罩的商家及邊民要及時勸阻,必要時報警處理。

(六)採購客商。

參照參與交易的邊民進行管理,必要時對所有進入邊境縣(市、區)採購的客商實行統一定點酒店居住管理。

三、規範交易流程

(一)優化邊民互市業務模式。

1.優先開展並進一步優化邊民互市進口商品落地加工業務,可在其原有的“集中申報”基礎上,創新應用邊民互市貿易進口落地加工手機申報APP進行申報,以進一步優化申報程序,減少互市現場人員聚集。

2.對“非落地加工”的邊民互市貿易業務,疫情防控期間可參照落地加工業務暫時採取“集中申報”:允許經備案的邊民合作社(互助組)委託1名代表對整車(“大車”為主、“小車”為輔,下同)批量的互市商品進行申報,申報貨值不超過所代表邊民的進口免稅合計額度。

對於零星未參加邊民合作社(互助組)的邊民,經地方政府依法核准並出具證明材料,可組成一個“臨時申報小組(20人以內)”委託1名代表對整車批量的互市商品進行“集中申報”。

(二)互市商品“整進整出”通關。

按照“先申報、再入區”模式,一次性檢查(查驗),進境運輸工具及所在貨物完成一線安全准入檢查、現場查驗、抽樣檢驗等作業環節後,互市商品經查驗後無需在互市監管作業場所內過駁或分裝,直接以整車批量運輸方式進行通關驗放。

各邊民互市區(點)可採取“預約通關”等方式減少邊民聚集,降低疫情防控期間相關風險,進一步實現邊民互市貿易快速有序通關。

(三)邊民互市商品查驗時申報人可免於到查驗現場。

申報人收到海關查驗通知後,可選擇委託存放貨物的監管作業場所經營人、運輸工具負責人到場等方式,申報人可不到查驗作業現場協助海關實施查驗。

四、出區(點)後追蹤管理

(一)人員。

嚴格按照邊境縣(市、區)疫情防控期間居民出入等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二)車輛。

按照規定路線,行駛至指定的貨物接駁場所進行貨物裝卸,並駛離邊境縣(市、區)。期間,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車輛、貨物消殺,車輛和司乘人員信息登記管理等各項工作。

五、做好異常情況處置

(一)明確互市區(點)防控責任。

互市區(點)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責任人,要建立經營單位內部疫情防控組織體系,明確疫情防控應急措施和處置流程,把防控責任落實到部門和個人。

(二)設立隔離觀察區域。

當邊民或有關人員出現可疑症狀時,及時到該區域進行暫時隔離,並報告當地疾控部門,按照相關規定要求安排就近就醫。

(三)封閉相關區域並進行消毒。

發現可疑症狀人員後,立即隔離其工作崗位和宿舍,並根據醫學觀察情況進一步封閉其所在的交易場所,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同時在專業人員指導下對其活動場所及使用物品進行消毒。配合有關方面做好密切接觸者防控措施。

(四)做好發現病例後的應對處置。

已發現病例的經營單位,要實施內防擴散、外防輸出的防控策略,加強病例流行病學調查、密切接觸者追蹤管理、疫點消毒等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疫情防控領導。

嚴格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邊境縣(市、區)成立邊民互市貿易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責任落實到人,實現互市交易區、管理人員和邊民全覆蓋,制定防控方案和應急預案。明確每日疫情防控信息報告人,做好每日“零疫情”彙報。

(二)強化疫情聯防聯控。

邊境縣(市、區)商務主管部門加強與地方聯檢部門和互市貿易區(點)運營單位的溝通聯繫、協調協作,與越方相關部門保持信息互聯互通,確保疫情防控和互市貿易信息“零延誤”。

(三)做好相關宣傳引導。

邊境縣(市、區)商務主管部門要加強向邊民、客商等宣傳本指引內容,提前做好相關準備,保障邊民互市貿易業務平穩開展。

廣西互市商品落地加工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減少新冠病毒對公眾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邊境地區互市貿易平穩交易的同時,最大限度滿足邊境地區落地加工企業生產所需,做到安全復工、安全生產,防止出現疫情,提出如下防控指引。

一、生產場所清潔消毒

(一)物資保障。

包括基本消毒藥品(包括84消毒液、含氯消毒劑、75%酒精、免洗洗手液等),防護器具(包括一次性外科口罩、手套、體溫槍、防護服、防護膠鞋等),每種物資至少按7天的使用量進行儲備。

(二)工作環境清潔。

生產車間、辦公室、會議室、電梯間、食堂、衛生間等公共場所保持通風並做到每日2次消毒。其他公共區域每天進行1次消毒,如發現有疑似或確診情況,應加大消毒劑的劑量和消毒頻次。

二、生產前準備

(一)加工原材料運抵工廠。

運載互市商品進入邊境加工企業的越方車輛,每輛車要指定1-2名越南籍人員作為專職駕駛員,提前做好備案,確保人員車輛當天返回。越南車輛從互市區(點)經嚴格消毒及檢測合格後,按照規定路線駕駛前往廠區,運抵後車輛停放在指定區域。越南司機不下車,直至物品卸載完畢後將車輛駛離工廠並返回越南口岸。

(二)企業員工。

健康排查。對全體員工休假期間的生活旅行情況進行摸底,全面掌握員工是否離桂,有無重點疫區旅行史、居住史,身體狀況是否良好等,建立人員“動態健康信息檔案”。每日檢查。所有員工每日到崗工作前必須進行體溫測量、佩帶口罩和手套,特殊崗位的穿戴防護服和護目鏡。

三、生產管理

堅持每日對生產區域地面、牆壁、生產設施和設備等進行噴霧消毒。加強通風管理,停止使用中央空調,採用自然通風或機械通風的方式保持室內空氣流通。上崗工作前由專人負責對員工進行二次健康檢查,包括測量體溫、指導正確佩戴口罩、手部消毒、更換生產工作服等。生產過程,停止或減少集聚性的集體活動,擴大工位間隔。

四、保障商品銷售

(一)訂單接收和跟進。

積極發揮“落地加工+電商”優勢,做好落地加工企業線上線下訂單的接收管理與跟蹤服務工作,及時與客戶反饋開工時間及訂單安排。取消落地加工企業近期與擬來訪客戶進行的溝通面談,可採取遠程視頻、電話等方式進行,或待疫情過後再行安排。

(二)確保邊境地區進出物流暢通。

邊境市縣要採取措施,在疫情期間加強交通管制的同時,對外地車輛進出邊境口岸、互市區制定差異化管理措施。原則上除了湖北省等重點疫區註冊車輛,其他省區開展邊貿的車輛均可經提前備案、防疫檢查後自由進出口岸區域。為落地加工企業產品進入國內市場提供交通物流保障。

五、離崗管理

(一)人員。

嚴格按照邊境縣(市、區)疫情防控期間居民出入等有關規定進行管理。如有條件的,可實行員工輪崗制。

(二)車輛。

在廠區指定區域裝卸貨物並按規定進行消毒後,按照規定路線,駛離邊境縣(市、區)。期間,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車輛、貨物消殺,車輛和司乘人員信息登記管理等各項工作。

(三)其他物品。

每日下班後對更衣室、工作間進行臭氧消毒,並做好員工更換後口罩的處理工作。

六、做好異常情況處置

(一)明確互市區(點)防控責任。

落地加工企業主要負責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責任人,要建立企業內部疫情防控組織體系,明確疫情防控應急措施和處置流程,把防控責任落實到部門和個人。

(二)設立隔離觀察區域。

當員工出現可疑症狀時,及時到該區域進行暫時隔離,並報告當地疾控部門,按照相關規定要求安排就近就醫。

(三)封閉相關區域並進行消毒。

發現可疑症狀人員後,立即隔離其工作崗位和宿舍,並根據醫學觀察情況進一步封閉其所在的交易場所,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同時在專業人員指導下對其活動場所及使用物品進行消毒。配合有關方面做好密切接觸者防控措施。

(四)做好發現病例後的應對處置。

已發現病例的加工企業,要實施內防擴散、外防輸出的防控策略,加強病例流行病學調查、密切接觸者追蹤管理、疫點消毒等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強疫情防控領導。

嚴格落實疫情防控主體責任,邊境縣(市、區)成立落地加工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責任落實到人,實現加工企業車間(科室)、班組和個人全覆蓋,制定防控方案和應急預案。明確每日疫情防控信息報告人,做好每日“零疫情”彙報。

(二)建立重點企業跟蹤服務制度。

邊境縣(市、區)商務主管部門加強與地方聯檢部門、產業園區管委會、落地加工企業的溝通聯繫,指導和幫助落地加工企業解決採購、生產、銷售等過程遇到的困難及問題,確保企業生產無後顧之憂。

(三)做好相關宣傳引導。

產業園區管委會、落地加工企業應在園區和廠房入口、宣傳欄、食堂、宿舍樓等顯著位置,張貼疫情防護常識,提高企業和員工防護意識。

广西陆路口岸货物通关和边民互市贸易疫情防控工作指引

南寧海關融媒體中心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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