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請問醉駕撞死人一般怎麼判刑?

蠻夷人家


酒駕撞死人是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可定義為交通肇事罪,為結果犯。

一、交通肇事罪的主要特徵

①、客體為交通運輸安全。

②、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

③、主觀方面為過失。

④、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年滿16週歲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



二、交通肇事罪逃逸緻人死亡案件的認定與處理

逃逸是指不依法報警、保護現場、等候處理而私自逃跑。逃逸的情形有幾下幾種:

①、行為人肇事當場制被害人死亡又逃逸的,構成交通肇事罪。

②、行為人肇事將被害人撞成重傷且瀕臨死亡,即使得到救助也會死亡,這種情況下構成交通肇事罪。

③、行為人肇事將他人撞傷(包括輕傷和重傷),但並不具有制其死亡的現實危險性,行為人逃逸,被害人因而未得到及時搶救而死亡的,這種情況下,適用於刑法典第133條的第3個量刑檔次。

④、行為人發生重大事故,為逃避責任,故意將致傷人員遺棄荒野造成死亡的,應按照刑法關於殺人罪的規定定罪處罰。



三、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責任

依據刑法第133條規定,犯本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後逃逸後或者其他情節特別惡劣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情節惡劣的情況有:

①、造成2人以上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損失數額起點在6萬元至10萬元之間。

②、駕駛無牌照車輛的。

③、酒後駕車的。

④、非司機駕駛車輛的。

⑤、不報警,不保護現場,私自逃跑的。



珍愛生命,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生命只有一次,別讓喝酒誤了自己,害了別人。


我可不是一隻懶蟲哦


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情況:

  1. 死亡1人,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
  2. 死亡3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

判3—7年有期徒刑的情況:

  1. 死亡2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
  2. 死亡6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情況:

逃逸緻人死亡的。

另外,如果撞人後,將被害人帶離現場藏匿或遺棄至偏僻地方,致使被害人因無法得到救治而死亡的,以故意殺人罪定罪判刑。

關於賠償問題,無論是為己還是為他人,都應該做到積極賠償,賠償項目主要有如下方面:

  1. 喪葬費:應該是當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總和。
  2. 死亡賠償金:當地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20年,歲數較高的,賠償年數少。
  3. 被撫養人生活費:未成年人要給付到18歲。
  4. 精神撫慰金:雖然也有一定的確定標準,實際中一人可能是5萬元,但建議還是多賠,因為畢竟一條生命是多少錢也換不來的,被害人親屬所遭受的精神打擊也是無法用錢來估量的。
  5. 家屬因此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誤工費等等。

交通事故猛於虎,希望每一個人都能遵守法規,珍惜生命!

個人總結,不妥之處,請指正、留言。


Beyond1975


酒駕撞死了人一般來講要負刑事責任。酒駕從廣義上理解的話,包括法律意見上的酒後駕駛與醉酒駕駛,這裡面可能涉及的罪名有二個,一個是交通肇事罪,一個是危險駕駛罪。下面來分別分析其構成及相應的法律後果。

酒駕與醉駕的區別,根據公安部2011年7月1日起實施的《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的規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20-80毫克的駕駛員即為酒後駕車,80毫克以上認定為醉酒駕車。

在酒後駕駛中,沒有造成嚴重後果的,只會受到相應的行政處罰。即《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條的規定:酒後駕駛,暫扣6個月駕駛證,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此前曾因酒駕被處罰,再次酒後駕駛的,處10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駕駛證。酒後駕駛營運車輛,處15日拘留,並處5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如果造成了嚴重後果,如致使一個人重傷,在酒後駕駛並且負主要或全部責任的前提下,已經符合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構成,會按交通肇事罪論處。如果負同等或次要責任,則只須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撞死一個人比一個人受重傷後果更嚴重,在量刑幅度內會更重。

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處罰為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更多關於交通肇事罪的規定,可以參見本人的其他拙文。

在醉駕的情形中,無論有無造成嚴重後果,均構成犯罪,罪名是危險駕駛罪。從刑法專業角度講,這是一個行為犯,意即只要有醉酒加上在道路上駕駛車輛即構成犯罪。根據刑法《修正案八》第22條之規定,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如果僅有駕駛行為,沒有嚴重後果的,會處以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的拘役。


阿南伽葉



高曉松因為醉駕被查

關於醉駕撞死人,其行為既犯了危險駕駛罪,也構成了交通肇事罪,依照刑法規定,應當擇一重罪進行處罰,因危險駕駛罪的最高刑期是拘役6個月,而交通肇事罪的最高刑期是7年,所以說酒後駕車撞死人應按交通肇事罪認定。


具體量刑分為兩個檔次:

1、造成1人死亡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達成賠償協議,取得被害人諒解的,消除了社會矛盾,一般判緩刑,實刑的少。

2、逃逸或者造成2人以上死亡的,要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即使達成賠償協議,取得被害人諒解,一般也要關押,很難判緩刑。

需要說明的是醉駕撞人,要負全責,不管被害人是否有過錯。且醉駕行為做為量刑的從重情節。

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死亡的,一般按上一年度犯罪發生地所在的地級市統計局公佈的城鎮居民或者農村居民年平均收入的25倍計算。具體案件要具體分析,不能一概而論。


陳看法


請問醉駕撞死人一般怎麼判刑?

這個問題,不能一概而論。

大體上分幾種情況。

第一種、根據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醉酒駕車,放任危害結果發生,造成重大傷亡,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應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第二種,肇事者全責,但是沒有第一種的放任態度和極其嚴重的後果。

醉駕,罰款兩萬元以下,吊銷駕照,五年內不得重考,駕駛營運機動車的,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以交通肇事罪定罪量刑,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種,肇事者主責。處理同上。

第四種,肇事者同責。一般不構成交通肇事罪。但是醉駕構成危險駕駛罪,應當以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六個月以下,並處兩萬元以下罰金,吊銷駕照,五年內不得重考,駕駛營運機動車的,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第五種,肇事者次責。處理同上。

第六種,肇事者無責。處理同上。

以上回答供參考。


淮北日月升


酒駕撞死人,有可能涉嫌的罪名有:

一、交通肇事罪,根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的規定,犯交通肇事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根據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的規定,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造成嚴重後果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具體的定罪及量刑要根據實際情況和量刑情節判斷。

三、民事賠償方面

定性為交通肇事罪的,被害人可以主張醫藥費用、、交通費用、被害人生前扶養人的生活費用、死亡賠償金及精神損害賠償費用;

定性為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民事賠償就是直接損失,沒有死亡賠償金及精神損害賠償費用。


郭廣吉律師


那就玩大發了!

首先,先說刑法方面: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33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還要看別害人家屬的情況,如果不要賠償堅決上訴量刑的話,會因為得不到被害者家屬的諒解,刑罰也會相應加重。


再說說怎麼賠償的問題:

可以明確的說一句,因為醉駕撞死人,保險公司一分不賠,在協議裡面白紙黑字寫的清清楚楚,所以這些需要醉酒駕駛當事人全部自己掏腰包。

這個時候,就要看戶口了,具體各個地方的賠償標準不一樣,一條人命多少錢,還有子女撫養費,精神損失費等等。

少的十幾萬,多的幾十上百萬都是有的。

記起一個經歷!

上次去泰山,在火車上見到一哥們滿臉是傷疤,就跟他談了起來,他說自己是某鋼鐵公司的銷售,一次跟客戶喝酒之後,大醉,堅決沒請代價,因為覺得自己能行,畢竟只有兩條街的路。

點火之後發生了什麼,自己就記不得了,醒來自己已經在醫院裡面,據說是撞到了路邊的樹,好在是大半夜,沒有撞到人。

即使是這樣,他也脫了一身皮!人啊,有時候就是一個選擇,害人害己!


熊成說



您的問題太籠統啦,給出的條件太少,那就給回答增加了難度,甚至導致無法回答。

醉駕撞死人?

我先問您幾個問題:

您是站在被害人的角度,還是站在犯罪嫌疑人的角度?

犯罪嫌疑人醉駕的時候,醉駕程度。就是血液檢查的濃度,另外就是是負全責還是同等責任還是主要責任?還有就是撞死了一人,還是兩人或者更多人?

條件不同,就都有不同的後果,區別可大了。

還有,您關心的僅僅是刑事案件的裁判?還是既關心刑事裁判,也關心民事裁判?

由於您的問題籠統,所以我只好先問您幾個問題。

我推測您想知道犯罪嫌疑人在刑事程序中將可能得到的裁判結果。

那就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的規定,理論上,從拘役,到20年

有期徒刑,都有可能。

到底判多少年?我前面已經說過,看責任輕重、死人多少、醉駕程度。這些,您都沒有告訴我,我只好請您自己去看刑法條款。


陳群律師


法海一粟觀點:醉駕撞死人,如果負事故主要責任的,則應當按照交通肇事罪定罪量刑。

1、法律規定。按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規定,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構成危險駕駛罪,處拘役,並處罰金。該行為如果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2、危險駕駛罪。根據刑法規定,只要是醉酒駕駛機動車的,就構成了危險駕駛罪,就應當按照該條規定定罪量刑,最高拘役6個月,最低拘役1個月,並處罰金。因此,本案駕駛人已經構成危險駕駛罪確定無疑。

3、交通肇事罪。本案中,如果駕駛人負事故主要責任,則駕駛人在構成危險駕駛罪的同時,又構成了交通肇事罪。鑑於上述刑法規定,因危險駕駛又構成其他犯罪的,應當按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量刑。而按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構成交通肇事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由此可見,交通肇事罪的處罰比危險駕駛罪的處罰要重,因此,如果駕駛人同時構成危險駕駛罪和交通肇事罪的,本案則應按照交通肇事罪定罪量刑。

關於量刑,涉及的因素很多,因不瞭解具體案情,因此,這裡無法細說。

4、民事賠償。民事賠償按照交通案例法的相關規定辦理。首先由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範圍內承擔賠償責任;不足的部分,由機動車一方按照事故責任的比例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至於損失總額,以江蘇為例,一般而言,死一人(60歲以下),賠償金為86萬餘元,喪葬費3萬元左右,精神撫慰金5萬元。不包括撫養費等,總額在95萬元以上。具體如何賠償,須結合具體案情方可確定。因此,這裡無法細說。

法海一粟:運籌帷幄之中,決戰法庭之上。


法海一粟


現如今的判決都太輕了,最嚴重的才判7年,罰款還得根據當地的經濟狀況,最多就是幾萬塊錢。飲酒的司機還是不要開車,想想你們的家人,想想別人的家人,放棄方向盤,坐公交車或者叫一位代駕,安全第一呀!

我不是專業的,回答不夠專業,多見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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