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5 淄博市規範治理校外培訓機構

淄博新聞網訊 (記者李紅 通訊員張新明)為加快推進校外培訓機構規範治理工作,昨日,市教育局召開淄博市校外民辦培訓機構規範治理工作會議,會上宣讀了《淄博市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外負擔專項行動實施方案》,我市重點開展校外培訓機構規範治理,實現監管範圍全覆蓋,所有面向普通中小學生開展輔導培訓的校外機構,均納入監管範圍。

此次規範治理,我市以區縣為單位,採取多種方式,開展統計摸底工作,全面摸清工作底數。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要立即停辦整改,否則取消辦學資格。對未取得辦學許可證、也未在工商或民政部門登記註冊,或者雖然取得營業執照(登記證書),但尚未辦理辦學許可證的培訓機構,符合條件的,一律指導督促其辦理相關證照,不符合條件的,責令其停止辦學並妥善處置;對拒不辦理證照的要依法取締。

同時,嚴格規範培訓行為,校外培訓機構必須遵循教育規律和青少年成長規律,在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監督下開展輔導和培訓,堅決糾正部分培訓機構開展“應試”導向培訓的問題。校外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的班次、內容、招生對象、上課時間等要報授予辦學許可的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備案並向社會公佈。各部門要建立協同配合的工作機制,定期研究部署監管,組織開展聯合執法監管行動。建立校外培訓機構《白名單》和《黑名單》制度,由區縣教育行政部門牽頭,會同有關部門通過各種信息公開方式定期向社會公佈校外培訓機構《白名單》《黑名單》。

會議要求,堅決糾正培訓機構開展學科類培訓(主要指語文、數學、英語等)出現的“超綱教學”“提前教學”“強化應試”等不良行為。嚴禁培訓機構組織中小學生等級考試及競賽活動,堅決查處將等級考試及競賽結果與中小學校招生入學掛鉤的行為,依法追究有關學校、培訓機構和相關人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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