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馬店網訊(記者 梁靈芝 通訊員 範雪瑞)為更好地統籌抓好疫情防控與門店經營,新蔡縣月亮灣街道辦事處立足實際,嚴格依據上級政策規定,通過嚴格前置管控措施,規範臨街門店疫情防控與正常開業經營流程,靈活放開符合條件的門店正常經營,收到社會各界的廣泛稱讚。眼下,該街道約1000餘家商店,已有230餘家經檢查驗收後正常開業。
該街道認真學習上級精神,立足實際,拓展工作思路,制訂了門店開業的三個條件。一是門店必須有市場管理部門的開業批覆。二是門店必須達到“五有”。“五有”即必須有消毒液、溫度計等防護用品;從業人員必須有健康證,並佩戴口罩;進出人員必須登記、消毒、量體溫、戴口罩,並保持一定的距離;經營場所必須每日進行消毒通風,保持環境衛生清潔;進出人員如有發熱、咳嗽等症狀的一律不準進入門店,並及時上報轄區防控辦。三是店主必須與街道簽訂“五有”承諾書。
為進一步加強開業門店的動態監管,街道成立了門店經營疫情防控管理工作隊伍,組織市場、藥監、城管等部門人員對轄區內已開業的門店進行動態管控。凡不符合條件的門店一律不允許開門經營,並設有舉報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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