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重度抑鬱患者去醫院開藥,醫院大夫不給開藥,導致患者自殺,醫院有沒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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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事是這樣的,構成這三個前提醫院就有責任,第一,患者來醫院進行了相關檢查,並且檢查結果顯示構成抑鬱症的。第二,患者持有抑鬱症診斷證明的。三,患者就醫時抑鬱症正在發作且極度危險的。滿足這三個條件的,醫生有義務和責任開藥。否則是個人來醫院就要求醫生開精神類藥物就壞了。我國對精神類藥物是進行嚴格管控的。


蘇聯秧歌隊領隊


鬱抑症是一種無藥和治的病。不管你吃什麼藥都沒用,主要是要開導她,讓她心情愉快。心情好了他就不鬱悶了。我有一個真實的故事,我的一個朋友是我的好兄弟。我在浙江溫州開公司,他在浙江溫州自我化妝品,而且是浙江省的總代理,他因為得了抑鬱症,後來從29樓跳了下來,那是慘不忍睹。他因為什麼呢?就是怕他省級代理的任務完不成,然後就自殺。她自殺的前兩三天還給我們在一起聚會時說過了年初八開來請客,結果我們初八等來是他自殺的消息。到現在我還沒有搞明白!


熊貓熊霸天下鎖獸我為王


首先要糾正一下該問題的措辭,應該把“導致病人自殺”,改成“後來病人自殺”,這樣更客觀,更實事求是。

此問題信息量太少,不能一概而論。

比如假如是病人一個人單獨去就診要求開藥,

如果我是醫生,我也不敢開藥。

因為任何抗抑鬱藥物都有毒副作用,尤其是三環類和四環類抗抑鬱藥物,如果病人用於自殺,那是相當嚴重的後果(根據我多年參加省市醫學會醫療事故鑑定的經驗,在臨床上這種案例和教訓太多了)!

因為這些傳統的抗抑鬱藥物毒副作用遠遠超過安定類藥物(也就是人們常說的安眠藥),且一旦過量服用,致死率幾乎是100%。

這種情況下醫生當然是有一定責任的;

假如有家屬陪診,而家屬又不能承諾保證由家屬負責保存藥物且監督病人服藥的情況下,醫生同樣有權利拒絕開藥!

即便是家屬承諾並做到了,因為藥物起作用需要一段時間,病人出現自殺的後果也無需醫生擔責。

因為重度抑鬱症多半都伴有自殺觀念和自殺行為,而從法律(民法)的角度來看,自殺者本人要負全部責任。

所以我說該提問“導致”二字本身措辭就有問題,會讓人誤以為“病人自殺”和“醫生不給開藥”二者是“因果關係”。這是非常可怕的。

一般來說,凡是重度抑鬱症患者,我們都建議住院治療,只有在住院條件下,才能24小時監護病人防止自殺。

假如在住院期間,病人出現自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精神衛生法》和民法通則,醫生和醫院要承擔一部分責任。

通過這個提問,我要再次提醒年輕的精神科醫生們,對待門診患有嚴重抑鬱症(其實包括所有精神心理疾病)的患者,千萬要萬分小心!

因為稍不留神,你就會掉入陷阱。


心理醫生張彥平


我見過報紙上刊登過一篇報道

大概意思是江蘇省某一家醫院一名年輕醫生得抑鬱症了,常年吃西藥,吃著吃著最後跳窗而亡。孩子爸爸後來研究了孩子服用的西藥藥物後發現,導致他兒子死亡的就是抑鬱症藥物。本故事是真實的。希望對你有幫助。

謝謝提問!


冰冰三盤合一


第一在什麼醫院開藥,是精神病院,還是什麼醫院。第二找什麼大夫開藥,是不是專科醫生。有沒有用精神類藥物的權利。第三為什麼不開藥,是病情好轉,不需要再服藥。還是病情較重,沒有家屬在場的情況下,不能開藥!因為精神一類藥物,過量都有致死作用。第四是不是因為沒開藥“自殺”的?抑鬱症患者本身就有“自殺”傾向!更何況是重度病人!有遺囑嗎?第五自殺時病情是在發作中,還是在緩解期。如果,在緩解期說明病人是有意識自殺!如果在發作期,可能與沒開藥沒有任何關係!這樣一句沒開藥導致病人自殺?因果關係證據不足!人命關天,不要一句話,導致社會仇恨!不利於和諧社會!請弄清楚,寫明確!


高小411


抑鬱症患者就是活著被打入地獄的人,生死選擇主要在自己,其它對患者的康復,只能啟到輔助作用。

只要患者本身有足夠的毅力,強大的求生人慾望,和對命運不公的反抗的精神,經的住火域焚身之痛,受得了冰域侵體之苦,還要闖過泥濘冰冷孤獨絕望的無人之地,就回到人間了。

抑鬱症不是致人死亡病,它是酷刑。是另人生不如死的酷刑,只有熬勝了戰敗了酷刑的人,才會大徹大悟徹徹底底告別抑鬱症。

這個患者因醫院醫生不給開藥導致死亡,那就象一個受傷向醫生求助被拒絕的人。最終倒在泥濘冰冷孤獨絕望的無人之地,

患者尋求醫生,醫生為何不開藥。患者本人為什麼不再堅持,我認為兩者都有責任。


紫羅蘭28499


為什麼不開,醫者仁心哪裡去,人本身是抑鬱症患者,正是需要人關心的時,重度患是一定要靠藥物治療的,患者能夠從家裡出來,到醫院開藥,作為醫院,要麼收患者住院,如果患者不願住院,那一定要開足夠劑量的藥來控制的,醫院不開藥,倒至患者輕身,是有一定的責任的,


玉米178304546


普通病人尚且不能瞎開藥,要尊醫囑,何況重度抑鬱患者,真因為重度更不能隨便瞎開藥,患者本身的訴求是否合理需要商榷,把自殺原因直接跟醫生不開藥劃等號這是不負責任的說話,難道說患者想開啥藥開啥藥,那還需要醫生醫院做啥?所以沒交代清楚事情細節求結果是一種極其不負責任容易誤導人的表述!


天天58935397


這個題目是假設還是真事?重度抑鬱症患者本身就有強烈的自殺傾向,到醫院開藥理應有家屬陪護才對,否則別說開藥了,和其他人拌個嘴啥的小摩擦都可能成為其自殺的導火索!如果開治療抑鬱症的藥品,醫生不給開,那肯定有醫生的理由,要麼就是病人單獨就醫,要麼開藥的理由不充分或者藥量要求過高,總之不符合法律規定,否則醫生沒理由不給開,不然的話醫生要負法律責任,畢竟抑鬱症藥品和麻醉藥品一樣屬於嚴格管制藥品!


dmgy116


重度抑鬱症是必須藥物治療的。你說的情況不夠清楚?首先,醫院當班大夫是否也診斷是重度抑鬱症。如果確診了,為什麼不給開藥?第二,病志是如何下的醫囑?這是診斷依據!如果醫生既然已經確診,為什麼不給開藥,原因是什麼?再有,如果你是在別的醫院診斷了,可是去了另一家醫院去開藥,又沒帶醫院大夫診斷依據,所以不給你開藥是有道理的。因為治療精神疾病的藥物都是管制藥品,而且每次開也是限量的,那醫院是沒有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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