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6 廣元市紀委通報5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廣元市紀委通報5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

一、蒼溪縣歧坪鎮梁鳳村黨支部書記鄧超、原村主任昝學良截留、挪用扶貧資金問題。2016年12月,鄧超、昝學良採取收現金、直接收回存摺等方式將打卡到梁鳳村農戶個人賬戶的35萬元產業扶持基金全部收回,用於支付該村獼猴桃產業園區建設過程中產生的挖掘機費用、肥料及苗木購置費用、民工工資等。2017年4月,鄧超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昝學良受到黨內警告處分,梁鳳村被截留、挪用的35萬元產業扶持基金按程序兌現給貧困戶。

二、蒼溪縣石門鄉碑沱村原黨支部書記李開文違規評定貧困戶問題。2016年5月,石門鄉碑沱村黨支部書記李開文在精準貧困戶識別“回頭看”評定過程中,僅組織召開村組幹部會議通報各組評定結果,未邀請村民代表開展評議,就上報了全村貧困戶名單,並私自將精準貧困戶識別“回頭看”評定過程中群眾投票取消的李某某等5戶直接上報為2016年度精準貧困戶。2017年2月,李開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其違規認定的5戶貧困戶資格被撤銷。

三、旺蒼縣普濟鎮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站站長吳曉勇侵吞扶貧項目物資問題。

2016年2月至2016年9月,吳曉勇任普濟鎮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站站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農業科技示範項目”化肥30包(價值2256元)、“鞏固退耕還林成果以電代柴戶內設施項目”應發放給農戶的蘇泊爾電飯堡8個(價值2368元),共計4624元,並據為己有。2017年6月,吳曉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其違紀所得予以收繳。

四、利州區寶輪鎮蒼溪村黨支部書記歐高富違規套取扶貧項目資金問題。2016年9月,蒼溪村實施硬化全村入戶路項目,道路總長4公里,項目資金60萬元。通過村民“一事一議”討論決定由村民自建,各組組長自行採購材料並組織實施,在項目驗收時,歐高富私自虛增工程量342.7米,騙取項目資金5.1206萬元,且未入村集體賬戶,由蒼溪村文書羅某某以現金方式保管,計劃用於解決村上遺留問題。2018年1月,歐高富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其違紀所得予以收繳。

五、昭化區王家鎮金峨村黨支部書記彭兆鈺、村主任劉萬興違規收費問題。2015年8月至2017年3月,金峨村黨支部書記彭兆鈺、村主任劉萬興安排村社幹部以完善產業發展驗收資料和建卡貧困戶檔案資料的名義,先後3次向金峨村建卡貧困戶收取資料複印費、照片沖洗費、生活費等費用共計8527元。2017年8月,彭兆鈺、劉萬興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並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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