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說我“壞”,我就“壞”給你們看。
就在大家議論騰訊“封殺”抖音是按章辦事還是另有它謀之時,騰訊又放狠招,一紙公告對微信內部分享的外鏈作出了更加嚴苛的限定。有業內人士解讀,此舉無異於在宣告世人,微信內部即將開啟新一輪大面積“封殺”運動。
一時間外界議論紛紛,有人說這是騰訊系與頭條系戰火的升級,有人說這是騰訊在為微視崛起清障。那麼背後原因是何?這事到底該不該怪騰訊?總結騰訊近些年來的“封殺”運動後,或許我們就能夠尋得答案。
從“封殺”到妥協
5月18日,騰訊官方公眾號“微信派”發佈公告,稱為保障用戶的隱私安全,優化微信外部鏈接體驗,其將對外鏈管理規則進行進一步升級。
升級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對特殊識別碼、口令類信息的規範,二是對視聽內容的傳播,平臺必須取得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等法定證照,三是禁止強制更改用戶的返回路徑,四是禁止外鏈內容中出現用戶頭像暱稱等信息浮層,五則是對違規行為採取階梯式的處理機制。
此公告如一顆深水炸彈,引爆網絡的同時落得“史上最嚴封殺令”這一稱號。根據公告內容,網上更是流傳出了一份被“封殺”的App名單。能夠看到,抖音、快手、火山小視頻、西瓜視頻等眾多短視頻平臺,虎牙、全民、鬥魚、花椒、映客等眾多直播平臺都包括在內。
細讀公告,有網友發現了其中可疑之處。第二條對於視聽平臺的禁令,明確提到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關於這一證照,監管部門自2016年底基本就處於停批狀態。並且繁榮發展的短視頻市場,監管部門近兩年並未在此層面上做出過多限制,騰訊此番明令禁止是否欠妥?
事件持續發酵,輿論重壓之下,騰訊做出了妥協。
今早,“微信派”再次發文,就5月18日的公告作出補充,其中最為重要的一點,就是刪除原公告中第二條,即對於證照的要求。騰訊公關總監張軍在業內社群中對此事也作出回應,稱網上流傳的“封殺”App名單有真有假,目前騰訊尊重開發者的客觀狀況,才做出如上修正。此外,張軍還說道希望大家能夠體會到外鏈管理的難度,對微信多些體諒。
公告已改,官方人士也已表態,但此事卻未能就此平息。依舊有部分網友在為已被封殺的抖音鳴不平,稱騰訊一系列舉措往小了說是對頭條系的狙擊,往大了說是針對整個短視頻領域的玩家。
本質還是流量之爭
“封殺”羅生門背後,眾人關注的焦點集中於騰訊和抖音等App到底在爭什麼?答案很簡單,我們只需要看抖音被“封殺”後失去了什麼。抖音失去的是流量,微信生態內巨大的社交流量。
5月16日,騰訊發佈的2018年第一季度財報指出,微信及WeChat合併月活賬戶達到了10.4億,同比增長為10.9%。無疑,微信已經成為巨大的流量池。而對於互聯網玩家來說,最如飢似渴的東西就是流量。
並且,他們已經從微信這裡嚐到了甜頭。比如說獲得流量扶持的拼多多和趣頭條,通過在微信生態內的分享和傳播,二者實現了快速崛起。數據顯示,成立不到三年的拼多多,用戶增長突破3億,並且訂單量超過了京東。而趣頭條則是不到兩年累計收穫註冊用戶超過7000萬。
再來看抖音,前兩日其發佈的《第一屆文物戲精大會》H5,在朋友圈中流傳甚廣,以至於觸動了騰訊對於微信朋友圈內鏈接傳播的防刷屏限制,被系統自動屏蔽。也就有了抖音官方所說的H5發佈24小時內連續兩次遭到“封殺”,被“封殺”之後,用戶再將這一H5分享到朋友圈後,其他人無法看到。
很明顯,騰訊用實力詮釋了“我的地盤聽我的”這句話,遭“封殺”之後,抖音除了申訴外,別無他法。
不乏有“陰謀論者”將此事放大,稱騰訊所做這一切其實都是在為自家旗下的微視保駕護航。今日頭條創始人張一鳴也控訴道微信這是在“藉口封殺”,並稱微視“抄襲搬運”抖音,但除了馬化騰的“誹謗”回懟,目前我們並沒有看到騰訊關於此敏感問題作出過多解釋。
對此,熊出墨請注意回想起前段時間監管部門對今日頭條整頓時,騰訊為表決心大義滅親,微視也被計入“封殺”名單。但另一件有意思的事,騰訊總裁劉熾平在對第一季度財報進行解讀時說道,公司會大力投資微視平臺,微視的使命就是向騰訊的社交App和瀏覽器App推送微視頻。
那麼,劉熾平口中的“社交App”是否包括微信?“大力投資”是否會通過微信給予其流量支持?假設騰訊為微視開綠燈之後,對其他平臺又作何態度?相信在日後,這些都會成為判斷現今“封殺”之舉到底意欲何為的重要依據。
“封殺”或屬在所難免
對於騰訊一言不合就“封殺”的行為,我們不必大驚小怪,因為這正是其多年以來的傳統,有業內人士向熊出墨請注意如此說道。縱觀騰訊近幾年歷史,確實能夠映證這一點。
比如在電商領域,騰訊曾對阿里進行過“封殺”。此前QQ空間屏蔽淘寶鏈接,微信屏蔽淘寶、天貓、支付寶等鏈接。另外在支付領域,騰訊與阿里之間也是摩擦不斷,也上升至“封殺”這一層面。線上有微信封殺支付寶及支付寶口令紅包,線下有今年3月份沃爾瑪中國官宣,3月15日起,沃爾瑪華西區和微信達成深度合作,門店將暫停接受支付寶支付。
還有在音樂領域,騰訊旗下的QQ音樂在業內也有著諸多對手,網易雲音樂在2015年時就曾遭到了微信的“封殺”,用戶無法將音樂分享到微信之中。
網易雲音樂對此曾在聲明中直言“他們有自己的音樂應用,他們還要繼續賣綠鑽,他們還要靠微信來彌補遺失的社交基因,他們還需要讓微信幫助自己更具想象力,他們還要頂著開放互聯網精神的壓力。”
雖說網易雲這則聲明是發表於三年之前,但時至今日,其所講的道理卻依然適用。像騰訊這樣的公司體量越來越大之時,他與外界的“交集”就會越來越多,要處理這些“交集”,“封殺”有時就顯得在所難免。
當然,商業競爭無可厚非。“封殺”也絕不是騰訊獨有的基因,前文中說到其與阿里之間的摩擦,其中阿里也有過類似的“封殺”之舉。如在2014年2月,支付寶對外宣稱停止受理微信的支付接口申請,對於已經通過申請的客戶,支付寶採取的是逐步清理。
這就不得不讓人重新打量網易雲音樂提到的一個詞“開放互聯網精神”。騰訊、阿里等一直在強調開放是互聯網精神的核心之一,但對競爭對手一系列的“封殺”舉動卻又顯得與這一核心精神格格不入。
話說回來,“封殺”也好,開放也罷,都是騰訊自己的選擇。作為一個擁有10億月活用戶的超級平臺,其對生態內的公眾號、小程序、朋友圈等如果不作出相關的限定,那恐怕早已亂成一鍋粥了。
而在此前提下,像抖音、網易雲音樂這類站在對立面,又對其流量有著依賴性的玩家也就不得不低頭了。畢竟,人家的地盤人家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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