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燕媚
15歲少女醉倒街頭遭兩車碾壓殞命,兩車肇事司機該如何處理?
事發經過先省略不作介紹,題主有描述可閱覽。
時間:6月7日晚23時許,地點: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富裕縣。15歲女中學生張某,深夜醉倒街頭,先是被一輛大馬力拖拉機碾軋,後又被一輛半掛車碾壓,兩車司機都未停車查看,更沒報警,致使少女慘死街頭,觸目驚心,令人髮指!
兩輛車都屬重型車輛,一個少女身軀怎能扛住如此碾壓,必凶多吉少。如果第一輛拖拉機能夠停住,及時向110或122報警,拔打120急救電話,少女也許能有生還希望(假設),最其碼駕駛人能夠減輕責任。如果發現有人躺在那,拖拉機能及時剎車,悲劇就不會發生。然而,拖拉拉竟開走了,我想,當車輪碾過少女身軀的時候,車身肯定會有異常振動,駕駛員是有感覺的,但是,他跑了。
更可悲的是第二輛半掛車也碾壓了過去,也許這是最致命的碾壓,少女將告別這個世界,令人痛惜不己!具體哪輛車是能最後致少女於死地,法醫會做出最終結果。
根據法律有關規定,兩司機的事故性質均屬肇事逃逸,將受到法律的制裁,究竟誰主責,誰次責,還是同等責任,自有法律的公正裁決。
做為關心這一事件最終判決結果的廣大網友們將試目以待!
打開車窗看景色
揮霍青春≠揮霍生命,不知珍重
案發經過不必多說,死者系違反學校規定,就寢後私自翻閱欄杆離開學校找非住校生交流後,自行購買白酒導致酒後倒地不起,找到碾壓致死。
誠然拖拉機和半掛車必然需要承擔責任,但是死者自身難道就沒有過錯?作為八年級學生,已經具備的一定的認知能力的情況下,夜晚翻出宿舍離開學校飲酒後醉倒路邊,揮霍青春並不等於揮霍自己的生命,即使沒有醉倒路邊,難道不擔心夜晚醉到路邊的危險性?
年輕人,揮霍青春是在確保自己的生命安全的情況下,當然可以大肆揮霍,但是倘若出格,帶來的後果也必然需要自己承擔。
半掛車和拖拉機車主的責任
根據法律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此處所謂“發生重大事故”中其中之一就是指: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而本案中半掛車和拖拉機是夜晚行車過程中發生的碾壓,是否屬於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仍然需要最終出具的定論才為準。
麋鹿說法
生命是父母給的-要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