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古代陪葬的玉器明明很值錢,為什麼有的古代盜墓者卻不敢碰?

悅食書


盜墓本來就是一個用命換錢的勾當,既然都能豁出命去下到死人墓葬,那麼還有什麼不能拿的嗎?有兩樣東西,一樣是不敢拿,一樣是不想拿。

不敢拿的玉器

在中國人的傳統觀念中,玉是一種非常有靈性的物品,有種說法叫做“人養玉三年,玉養人一生”,隨墓主人陪葬的玉器一般被認為會吸食死人的精血,對於盜墓者來說及其邪祟,所以他們一般不碰。

再有就是玉的象徵意義,在古代玉器一般是一種身份的象徵,並不是所有人都能佩戴,這種東西即使帶出去也未必能夠出手,反而容易招來殺身之禍。但是近現代就沒這麼多講究了,孫殿英將慈喜的墓盜了個乾乾淨淨。

不想拿的銅錢

在現代很多考古發現中,都會出土大量銅錢,在一些被盜很嚴重的墓中,銅錢也會被盜墓賊留下。其實這種原因很好解釋,盜墓一般都發生在墓主人埋葬很久以後,很多時候已經改朝換代了,前朝的銅錢即使帶出去也沒有用,而且銅錢比較容易被腐蝕,失去了使用價值,所以一般不拿。


一點點歷史


古代玉器是值錢,上好的玉器都是“千金難得”!



但是首先要知道玉在古代有什麼作用?

第一,君子品德,溫潤如玉。

是儒家讀書人把玉上升到了品德的高度,這玉就不是一般的石頭了,而成為了石中的貴族。



第二,人養玉三年,玉養人一生。

玉在古代是屬於有靈性物件,它可以吸收主人身上的濁氣,而它自身也會越來越有光澤。

墓葬裡的玉不能碰主要就是因為這第二條,玉會吸收主人的濁氣,如果是死人的話,它也會吸收主人身上的死氣,日久天長之後,那玉會形成晦暗之色,失去往日的光澤。



而佩戴吸收了死氣的玉,佩戴著抵抗力強的話,也無大礙卻再也養不活這玉了。而如果抵抗力弱點的人就會疾病纏身,如鬼附身!

還有就是,吸收了死氣的玉,都會晦暗無光,而人們買玉帶玉就是喜歡有光澤的,所以也賣不上什麼價!

當然還有最後一種可能,玉可以被製成法器,有的人會用來保存亡者靈魂,以期亡者能夠安寧。盜墓賊把人家暮抄了不說,還把主人給帶走了,你說他會放過那盜墓賊嗎?

如果把事做絕了,就只能你死我活了。

做人留一線,日後好相見。


赤誠子


你問的這個問題有點大,單就這副配圖,我簡單講講自己的理解與認識。墓葬裡的玉蟬之所以沒人拿,那是因為遇上懂行的了,這東西再好,但是它不吉利,所以沒人願意拿。為啥現在有很多人還有佩戴玉蟬吊墜的,取名什麼“一鳴驚人”、“蟬聯冠軍”之類的名號,聽上去挺美。那為什麼古人,尤其是盜墓的人在古墓裡發現玉蟬不帶走呢?難道是他們不想“一鳴驚人”、“蟬聯冠軍”?當然不是,還是因為他們懂行。

古墓裡出現的玉蟬,大多數被稱之為“含蟬”,這是一種隨葬品,是專門放在死者嘴巴里的,含住了,所以叫含蟬。蟬呢在司馬遷的史記裡有所記載:“蟬蛻於濁穢,以浮游塵埃之外”,意思就是蟬在小的時候是生活在地底下,汙泥當中,到了秋天長大了以後,從土裡爬出來,蛻殼後飛上樹頂開始“知了、知了”的嗨叫。古人把它看作是一種比較崇高的象徵,比較高潔。

作為隨葬品還有一點就是,蟬它是幼蟲在地底下,成蟲破土而出,飛上枝頭。象徵著破土而生,有轉世輪迴的說法。所以有些東西,不能不懂的時候真不能隨便戴,還是要講究一下的。


牧心811


玉石是一種十分值錢的石頭,古代翻山倒斗的盜墓賊們,也並不是所有玉器都不盜,而是不敢盜墓主人戴在身上的玉石。像一些玉石雕刻的精美飾品,擺件,他們也是有多少拿多少。


而隨身佩戴的玉,作為一種身份的象徵,是不可以盜的。因為古人都知道,玉這種東西,與人體互補,長期佩戴,吸收人體精華,也會向人體輸出有益的元素。俗話說“人養玉,玉養人”,就是這個道理。

古代盜墓者在盜墓的時候,也有許多規矩的。對於死者身上佩戴的玉石,一般都不敢碰。因為玉石長期戴在死人身上,存有大量屍氣,十分晦氣。偷出去不好賣不說,自己看著也很滲人。



所以,古代的盜墓賊一般不會動這類東西,還有一個原因,就是有名的玉器是一種身份的象徵,如果拿出去賣,很容易被人識破盜墓賊的身份。因此,就有了盜墓賊不敢拿玉,不屑拿銅錢的說法。後者是因為既不值錢,又沉。當然,這些規矩到了近代就都被破除了。比如慈禧墓,就被盜得一乾二淨了。


歷史密探


盜墓賊自古便有,最出名的就數曹操,創立了摸金校尉。

在古代盜墓是死罪,但還是有很多人為了做發財夢而鋌而走險。

玉器在現代人來講可以隨身攜帶,或者有喜歡的可以買一塊。但是在古代不同,古代玉器是皇族人的專用,有身份的人才能帶玉,普通人不能帶。

首先能陪葬物品的必定是達官貴人,普通人吃穿都解決不了,哪有多餘的物品給死人陪葬。達官貴人陪葬的物品都是有登記的,而且金屬物品上都有官印,但是玉器不同於其他金屬陪葬物品,玉器沒法烙印,但上面的字啊圖案啊能證明陪葬主人的身份。所以盜墓賊寧願鋌而走險頭偷金銀回去把烙印抹掉,也不願把玉器帶回家。



玉器帶回家就是個麻煩事,賣不出去,沒人敢收,誰收了誰倒黴。被官府逮到立馬砍頭。所以玉器再值錢也沒人偷。


還有就是古代人迷信啊,認為玉帶久了就有靈性,玉隨著生前的主人帶了好幾十年,主人死後玉又陪千年之久,靈氣估計是沒了,可能玉里面存了全是主人的怨氣,不吉利。所以盜墓賊不偷玉器,害怕惹怨氣上身,本為求財,丟了名命就不值了。


讀讀寫寫自嗨


不知道大家聽沒聽說過一句話:

玉養人,人也養玉。



一個人的玉器會陪伴他的一生,甚至超過他的一生。

玉也有靈性,會單單的只吸取主人的靈氣,讓自己也愈發溫潤。

所以,墓穴中的玉一般是墓主人生前的心愛之物,玉在其生前吸收其靈氣,在其死後也會吸收他的屍氣。



所以資深的盜墓者都不會去碰觸這種吸收了屍氣的物品,所以即使搬光了所有東西,也會把玉器原封不動的放置在墓穴中。


明離子


此事令我印象最深的是1984年江蘇徐州發掘出的西漢楚王劉戊之墓,它身穿做工精美奢華的金縷玉衣,可惜的是,玉片安在,金絲卻不見蹤影。


很顯然,這是口被“土夫子”光顧過的帝冢,金縷玉衣裡的金絲已經被他們不厭其煩,抽絲剝繭般地取走了。所謂外行看熱鬧,內行看門道,普通人乍一看覺得新奇,這種做工精美的玉應該比金絲值錢才對,金絲才多少啊,盜墓賊簡直是丟了西瓜撿了芝麻。

但是內行要說了:我們每一個看過古代影視劇的人都會發現裡面經常會有王侯將相或者高官貴族外出佩戴做工精美的玉佩,大家對他們是不識其人,只識其玉,不少的炮灰乙、土匪丁作奸犯科欺負、打劫他們的時候,一看到玉佩被被嚇得撲通跪地、屁滾尿流。王侯將相差人辦事時多以隨身玉佩為信物,見玉如面。他們官當的越大,地位越高,玉的做工越精美,質地成色越好。但是玉佩或者簡單的玉石,在普通人家卻鮮有人佩戴或者使用。

影視還是有一定歷史依據的,顯而易見,玉器在古代是身份的象徵。所以幾乎現在哪個古墓發現了玉石,馬上下定論,這是一位達官貴人的墓冢。


而且常識告訴我們,類似於鍋碗瓢盆,金銀銅鐵之類,民間能夠重鑄,深諳其道的大有人在,區別於玉器,他們並非身份的象徵物,而且就算盜取出來的這些東西有墓主身份烙記,也可以通過各種手段重鑄消除,一句話,他們是可塑性且流通的。

但是玉石就不一樣了,古代對於玉石的佩戴除了約定俗成之外還有很嚴格的身份象徵,剛才已經介紹古代是身份越高的人,佩戴的玉器越高檔,而且我們知道,玉器這種東西是可塑造性很差的,特別是雕工精美複雜的玉器,你再怎麼改動,它也已經成形了,不能像金銀一樣回爐重鑄,不像鍋碗瓢盆民間流通,這種東西就是偷出來也沒人敢買,沒人敢用,就像燙手山芋,如果你想著留給後代也有隨時被人告發面臨滅頂之災的危險。大家要知道古代朝國安定時對盜墓的刑罰是很嚴的,直接斬立決或者車裂,而且有關人員全部連帶。

所以玉石這種東西一旦出現在普通人手裡,就是引火上身。試想一個日子只能混個溫飽的人,突然手裡有一塊上好的古玉,不令人懷疑麼?弄不死你,調查都能查死你。


至於有說玉器認主,天長日久,吸食屍髓,乃邪祟不祥之物,盜之恐遭報應之類我想說的是,盜墓賊連盜墓如此缺德之事都做了,為了三兩白銀過日子,還會在乎那些?

他們不過是不想多生事端,引火上身,保命罷了。


不書


誰說不敢碰的,給大家講個真事兒,大學裡某位導師業餘是搞古文物鑑賞的,據他所說曾經有位富商拿著一塊古玉前來請他掌眼,那玉與金扣翠絡相連,掛在富商脖子上,看起來十分扎眼。導師接過看了看然後就用紙巾擦了擦手,說要不你還是拿下來吧,玉是真的古玉,就是出身不太好——那塊玉的形制是古人用來塞屍體九竅之一的“下穴”的,就是俗稱的“屁塞”。

上文只是個笑談,用意在於告訴大家盜墓賊其實沒有什麼道德底線可言,所謂賊不走空,真到缺錢急眼的份上管你墓裡有什麼,基本上是能找到的都會拿走。那麼為什麼相對於現代盜墓賊的窮兇極惡,古代的同行們似乎看起來並沒有那麼過分呢?

答案很簡單,因為各個朝代的刑罰不一樣。

中國古代將身後之事看的很重,甚至有“事死如事生”的說法,因此自古以來,盜墓都是一項判罰極為嚴酷的重罪。漢簡《二年律令》中的《盜律》規定,“盜發冢”與傷人致殘、訛詐、殺人及拐賣人口等同罪,都應處以磔刑(裂體而死); 在《舊唐書》之中,盜墓也與故意殺人、官典犯贓、合造毒藥、放火持仗等罪名並稱為“十惡”,不在歷代帝王特赦範圍之內……這些例子都能看出,在古代,若是被人舉發有發冢盜墓之罪,後果都是相當嚴重的。

因為盜墓所造成的刑罰後果相當嚴重,所以歷朝歷代的律法中,都對盜墓賊發冢造成的實際破壞進行了相應的分級:最輕的是誤發冢墓,但沒有破壞墓室,也沒有損傷到屍體和殉葬品,這種一般都是免死的,最多隻判處杖刑或處以罰款;再嚴重一些就是故意盜發,但只進入墓道,未開啟墓室碰觸屍體,這種一般判罰的時候也有轉寰餘地;然而一旦開棺觸屍,除了特殊時期(比如亂世或者有朝廷組織的盜冢)以外,基本上就是死罪難逃了。

為什麼古代的盜墓賊不敢碰古墓中的玉器?因為古人相信,玉器是可以保佑死者肉身不腐作用的,因此歷代的玉器冥器,基本都會讓死者貼身佩戴,包括填塞九竅,覆蓋肌體甚至做成金縷玉衣,總之就是不發棺觸屍就拿不到死者身上的玉器。古代盜墓賊也只是求財,不是搏命,倘若墓葬之中有別的殉葬品,他們是不會輕易選擇發棺拿走玉器的。

當然,除了刑罰之外,歷代志怪小說和野史記錄中,也有許多所謂拿走了墓葬中死者貼身玉器後,遭到各種驚悚報應的內容。不過這就屬於道德規勸和心理威懾的另一層面,這裡就不再累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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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翩竹


你好,玉器對於國人來說,一直都是通靈之物,對於玉石有著深入骨髓的喜愛和崇拜,在中華文化中一直有著十分重要的不可取代的地位。歷代典籍和詩歌中,任何美好的事物都會用玉來形容,可見玉石已經刻在中國人的靈魂中,不可磨滅,玉石的存在的意義早已超越普通飾品的範疇。



正因為玉石伴隨著中國人的一生,生則以玉為德,死則以玉為魂。古人認為玉石能跟神靈對話、能與天地溝通、能幫助人死後昇天,所以早在文化期就有了陪葬玉壁、玉龍、玉琮等玉器。此外還深信魂魄在死後會寄居在玉石內,比如漢代流行的玉石口晗;還會認為玉石能護住人的肉身,比如漢代的金縷玉衣等。這些賦予玉石的種種意義,導致古人對於玉石不僅僅是喜愛,更加多了很多敬畏,所以只要是有條件的都會用玉作為主要陪葬品,希望玉石能幫助死者能夠死而復生,肉身永固。



所以,對於古代的盜墓者來說,墓中的玉石有死者的魂魄,是沒有人敢被死人的魂魄帶出墓穴的,以免惹禍上身。再者就算拿出去,也沒人敢要,誰也不想自己家裡住著一個鬼魂。但說古代盜墓者都不敢拿墓穴中的玉石,也要看是什麼時候,並不是所有的時期都沒有盜墓賊敢拿墓穴中的玉器。


宋代之前,玉石還受到神玉時期對玉的理解的影響,玉石沒人敢拿倒是沒錯,但是到了宋代,玉石文化變得世俗化,蒙在玉石上的神秘面紗被一點點的揭開,玉石的使用越來越單純花,到了明清,玉器已完全只作為裝飾和佩戴而存在,陪葬玉器也失去了通神的意義。再加上宋代收藏文化興起,考古學也開始萌芽,古玉成為文人們的一個重要收藏品種。所以,宋代以後古玉對於人們來說並不神秘,對於盜墓者來說,古玉也是受歡迎的陪葬品。
&從宋墓中出土的南唐玉器,可見宋代有收藏古墓出土的古玉的習慣

到了清代,尤其是受到乾隆的影響,古玉收藏十分火熱,盜墓者挖出來的古玉都十分受到古玩商的歡迎,沒有了任何的忌諱。至於現代,那就更不必說了,就怕不是真的盜墓出來的古玉,不是真的都還要想方設法的說是古墓中挖出來的。


風雲說收藏


在很多博物館了,玉器館往往是展出最多的物件,其存量也是不少,這一切不得不“歸功”於盜墓者對不具有科學性的事深信不疑,從而“高抬貴手”。

玉分為幾種:祭祀玉、佩戴玉、喪葬玉。俗話說:“人養玉,玉養人。”不過這裡說的玉可不是喪葬玉。

喪葬玉是古代帝王將相,鐘鼎之家陪葬用的,在中國傳統觀念中,這玉是最通靈的物品。

因為喪葬玉多被傳訛,可以吸附死者身上的戾氣而讓觸碰的人有災禍,所以古代盜墓者從不敢觸碰,此為原因一。

原因二:因為玉是古代身份的象徵,普通老百姓不敢擁有,更不敢私下買賣,處理不好會給自己和家人帶來殺身之禍。

就算有個把大膽不信邪的盜墓者,從棺槨中取出玉件,也沒有地方處理,反而給自己添累贅。

而對於冷兵器時代,那些金銀銅鐵可是很珍貴的。

而且銷贓也是方便容易,盜墓回來如果其器型不容易出手,直接扔到熔爐中,重新打造,神不知鬼不覺,就算當時大清嚴律:掘人墳墓者,斬立決。

這種方式也是安全,不易被發現,所以盜墓者寧可去偷盜金銀等,也不願意碰玉器。

原因三:陪葬的玉器往往價值連城,尤其是有“漢八刀”技藝的七竅玉及金縷玉衣。

但是這兩種物件器型一般相對固定,而且不易改變,一旦浮現市井,也會輕易被辨認出是墓裡的東西。

不論古代還是現代,喜歡文玩收藏的多是富戶,尤其古代人都是土葬,而且不論窮富,都會在墓中隨葬一些自己喜歡的東西。

如果發現這東西來自於墓中,輕者被打罵,重者會被報官殺頭,所以就算墓裡的玉價值連城,盜墓者也是視而不見。

正所謂:人盜墓,鬼吹燈。

在古代的盜墓一般為家族傳承,所以對於玉器的禁忌也是口口相傳。

既然玉器不容易變現,而且變現過程中又麻煩多多,而且一朝不慎,又有被戾氣纏上,所以儘管陪葬玉器很值錢,但是古代盜墓者還是會捨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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