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30 副局長父親過世,局長送了500元禮金,兩人雙雙被免職

2018年3月21日,湖北省鄖西縣紀委監委通報了縣環保局原副局長柯玉志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案例。3月22日下午,十堰市紀委監委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了該案查處情況。經查,2018年1月14日,鄖西縣環保局副局長柯玉志在操辦其父喪事期間,違規收受該局25名幹部職工禮金1.05萬元,同時,柯玉志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進行談話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鄖西縣環保局時任局長張禮國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對本單位25名幹部職工違規參與送禮和柯玉志違規收受禮金問題不僅未及時提醒制止,而且本人親自參與送禮,頂風違紀,影響惡劣。2018年3月,張禮國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免職處理;柯玉志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過處分和免職處理。

事件回顧

“張局長,我父親剛在縣醫院去世了,我要請幾天假,回土門鎮殯葬所操辦喪事……”2018年1月14日下午,父親因病去世後,湖北省鄖西縣環保局副局長柯玉志立即向環保局局長張禮國報告了相關情況。

“中央八項規定出臺後,對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有嚴格規定,執紀也越來越嚴,要不要去送個禮呢?送吧,現在查得嚴,萬一曝光了挨處分划不來;不送吧,感情上說不過去,畢竟一起搭班子十幾年了,面子上掛不住……”張禮國有點拿捏不準。“同事的父親去世,隨個禮,很正常,不行就下班了單獨去送……”一番激烈的思想鬥爭後,張禮國還是決定去隨禮。1月15日,張禮國讓辦公室以工會名義準備1000元慰問金,個人準備500元禮金,下午下班後到土門鎮殯葬所把錢送到柯玉志手上。

“婚喪嫁娶,單位職工相互走動,是正常的人情往來,應該沒啥事……”正是這樣的思想,該局先後有25名幹部職工共向柯玉志送禮金1.05萬元。張禮國因為自己也送了,所以知道情況後沒有制止,柯玉志更是收得心安理得。

查處經過

2018年2月底,十堰市、鄖西縣兩級紀委監委接到群眾舉報,反映鄖西縣環保局副局長柯玉志利用父親去世大肆斂財等問題。隨後市縣紀委監委迅速成立聯合調查組進行調查。

通過走訪談話、深入調查,調查組查明,2018年1月14日,柯玉志父親去世後沒有及時到相關部門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同時,還借操辦其父喪事收受單位幹部職工禮金1.05萬元。張禮國不僅沒有及時勸阻,自己也去送了500元禮金。

“你在辦理父親喪事期間,有沒有收受禮金?”調查組找到柯玉志談話。

“收了單位25名幹部職工1.05萬元禮金。我覺得這是正常的人情往來,別人欠我的人情,還個情而已。”

“有沒有收服務對象的禮金?”

“收了一個農村環境整治項目施工負責人的2000元,辦完父親喪事後就交到局財務室,請他們幫忙退還本人了。”

“其他違規收取的禮金是否上繳或者退還了?”

“還有4人的1500元沒退,其他的辦完喪事後陸續都退了。”

隨後,調查組再次對環保局送禮的幹部逐一談話,發現柯玉志在得知組織要對其違規收受禮金問題進行調查後,才開始退還部分同事禮金,且接受調查組第一次談話時,仍有13名幹部的4900元禮金未退還。查清相關情況後,調查組再次約談柯玉志,這次他主動承認錯誤,如實交代了問題。

“你作為局長,不僅不及時制止下屬的違紀行為,自己還帶頭送禮,頂風違紀,造成惡劣影響,現在作何感想?”

“這件事教訓深刻,都怪自己的紀律規矩意識不強,對黨中央深入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持續糾治‘四風’的堅定決心認識不深,履行主體責任不力,導致觸犯了黨紀,今後我一定引以為戒。”張禮國悔恨不已。

根據調查情況,2018年3月,張禮國被免去鄖西縣委委員職務、由縣人大按程序免去其縣環保局局長職務,縣紀委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柯玉志被免去縣環保局副局長職務,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過處分,違規收受的禮金全部被收繳

來源/ 法眼觀察 人民日報中國紀檢監察報 作者/陳長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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