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分局龍塘派出所接到一宗“綁架案”的“警情”……知道真相的小編表示…尷尬!事情是這樣的……
“喂,110嗎?”
“我要報警,
我有3名女性朋友被綁架,
請求解救。”
男子“戲精”上身,為了阻止親戚再借用他租來的小車,居然新建微信號稱“女朋友”要回車子,還虛構了一起“綁架案”。
事發
男子報警:3名女性朋友被綁架,請求解救
2020年3月1日早上6時48分,龍塘派出所接到110轉來警情,兩名男子報警稱,有3名女性朋友被綁架,其中一人聲稱要60萬元贖金,位置在龍塘某工業區,請求解救。
派出所值班民警馬上聯繫報案人,但報案人一直不接聽電話,民警無法獲取更多案件信息······
鑑於案情重大,分局迅速組織相關警種部門對案件進行調查,多方尋找案件線索。
直至當晚21時許,辦案民警終於聯繫上報案人梁先生。22時許,梁先生在親戚賴先生的陪同下,來到了派出所。賴先生自稱是其中一名求救女子的男朋友,並將一個定位轉發給民警,稱是其女朋友發來的求救位置信息。
(▲3名“被綁架”女性朋友發給梁先生的求助信息)
辦案民警隨即趕赴定位所在的位置——龍塘某工業區某工廠,但並沒有發現異常和有用線索。
突破
民警發現其中一名求救人的微信號綁定了報案人手機
由於案件線索不多,偵查工作一度陷入困境。
3月2日,梁先生和賴先生再次來到派出所,但不是來提供信息,而是來請求撤銷報案,稱其女朋友等3人喝醉了,亂髮信息,事實上沒有被人綁架。
經驗豐富的民警並沒有聽信其一面之詞,猜測可能另有隱情,於是繼續追查。
3月2日上午10時,細心的民警在經偵查中發現,其中一名求救者的微信號綁定了賴先生手機。
於是,民警通知賴先生等人到派出所說明情況。
真相
男子為了阻止親戚借用車子,虛構“綁架案”
經訊問,賴先生供述了自己的違法行為。原來,他此前租用了一輛小車,由於好面子,沒有跟家裡人說車子是租來的。車子出現故障後,就將車開到了在肇慶開維修店的親戚梁先生店裡進行維修。隨後,他把車子放在肇慶,自己先行回到清遠。車輛修好後,梁先生多次借用車子。賴先生害怕家人知道車子是租來的,想阻止親戚梁先生再次借用,於是想到在微信上虛構“女朋友”身份,告知梁先生車子是她的。為了讓梁先生相信“女朋友”的真實性,賴某還虛構了另兩名女子,通過“女朋友”微信推給梁先生,最後還捏造了一起“綁架案”,意圖阻止梁先生借車。梁先生出於擔心,便跟賴先生商量要不要報警求助,經商量後,賴先生使用了梁先生手機撥打110謊報警情,藉此暗示梁先生不要再用車。報警後覺得不妥,便再次用“女朋友”微信給梁先生髮消息,稱自己喝大了,並沒有被綁架,於是信以為真的梁先生和賴先生來到派出所撤銷案件。整個過程梁先生都被矇在鼓裡。目前,對於報假警的賴先生,清城公安分局依法對其處以行政拘留10日。
蜀黍溫馨提示
110是公安機關為群眾應急服務的特種電話,報假警或隨意誇大警情會影響公安機關的正常接處警工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對於偽造、隱匿、毀滅證據或者提供虛假證言、謊報案情,影響行政執法機關依法辦案的,處以相應的行政處罰。
構成刑事犯罪的,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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