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在家“上課”也需防騙

常熟日報訊(記者 葛潔 實習生 時韻秋)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各地教育部門和學校、培訓機構相繼延期開學並因地制宜積極組織開展線上教學。江蘇檢察機關在辦案中發現,有犯罪分子潛入家長微信群、QQ群,冒充學校教師或班主任,以疫情期間不能到校現場繳納費用為由,騙取學生的學費或材料費。目前,常熟暫未發現此類詐騙案件。市教育局發佈提示,各位家長和學生要擦亮眼睛,一旦發現涉及詐騙的收費行為,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根據省內案件通報,南京、蘇州等地共發生此類案件10起,公安機關已立案10件,涉及被害家長122人,詐騙金額達12萬餘元。該類案件呈現規模化撒網式進群、潛伏詐騙易得手、詐騙範圍廣、隱蔽性強等特點。犯罪分子利用疫情防控特殊時期,學校、培訓機構普遍開展線上教學和輔導的機會,利用部分微信群、QQ群漏洞,混入多個家長群,尋找機會迅速偽裝成班主任頭像和暱稱,以繳納學費、資料費、補習費、培訓費等名義實施詐騙。

儘管作案手法簡單,“單價”不高、單次在某一班級騙取金額較小,但被害人眾多,部分被害人因金額不大甚至沒有報案意識。而且犯罪分子採用在互聯網搜索進群的方式,導致詐騙範圍不受地理位置侷限。疫情防控期間,各地實施交通管控,偵查機關調取相關證據存在諸多不便,導致部分詐騙行為得不到及時有效查處。

根據教育部發布《全國治理教育亂收費聯席會議辦公室關於謹防有人利用疫情防控期間線上教學名義進行網上收費詐騙的預警》,市教育局要求各地各校要進一步強化對老師、家長和學生的網絡安全法治教育,對借疫情防控、開展線上教學為名收取費用的行為,務必提高警惕,增強防範意識。對學校和班級建立的微信群、QQ群等,要嚴格落實群主管理責任,嚴格核實所有成員身份,嚴格落實實名制度,嚴格入群批准驗證,杜絕陌生人隨意入群現象,對身份存疑的儘快清除出群。

在疫情防控期間,教育部門推出的網課資源全部免費,各級各類學校原則上不收取任何費用,並及時告知家長和學生。對學校、校外培訓機構確需收取的合規收費事項,應及時上報教育行政部門,通過教育行政部門、學校、校外培訓機構官方網站和公眾號等正式渠道統一公開發布,並採取點對點聯繫等方式告知,儘量避免通過家長微信群、QQ群轉發。對藉此名義收取相關費用的行為,建議學生和家長通過電話等方式與學校、校外培訓機構和老師進行確認,不可盲目進行網上支付,以免上當受騙,遭受不必要的經濟損失。一旦發現可疑情況,應及時向學校、校外培訓機構和老師反映,並保存好相關證據、及時報警。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