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4 漢中一超市買回臘肉吃完拉肚子 一看包裝上有倆保質期

超市買回一塊正規廠家生產的臘肉,粘貼的價格標籤上保質期還有2個月才過期。然而,吃了之後卻拉起了肚子,一查才發現按照包裝袋上廠家打印的保質期,至少已過期3個月。

汉中一超市买回腊肉吃完拉肚子 一看包装上有俩保质期

意外

吃完臘肉拉肚子 超市標籤與包裝上保質期不一致

“消費者第一眼看到的就是價格標籤,也信賴價格標籤,沒想到超市不僅延長了食品保質期,而且至少過期3個月還在銷售,很難說不是故意的。”14日,漢中市民張先生無奈地說,他從城固縣福萬家購物廣場買回一塊臘肉,吃完後卻拉了一夜肚子。

張先生說,他家住漢臺區,8日他駕車去城固縣走親戚,回家途中經過位於城固縣張騫路的福萬家購物廣場超市時,買了一塊正規廠家生產的臘肉。“他們超市自己貼的價格標籤上寫的包裝日期是2017年12月5日,保質日期是2018年10月1日,我就買了回來。”張先生說,當天下午他就炒了一盤臘肉吃了,沒想到當晚就開始拉肚子。

汉中一超市买回腊肉吃完拉肚子 一看包装上有俩保质期

“一晚上幾乎都沒睡,坐在馬桶上都站不起來。”張先生說,當天晚上跑了六七趟衛生間,直到第二天他仔細回想,可能是前一天買的臘肉有問題。隨後他便將剩下的臘肉拿了出來,一看才發現,臘肉包裝袋上廠家的保質期與超市貼的價格標籤上的保質期並不一致。

14日,張先生向華商報記者出示了還剩一半的臘肉,根據包裝袋上超市貼的價格標籤上保質日期為2018年10月1日;而根據廠家打印的生產日期為2017年11月11日,保質期:常溫下3個月,0℃以下保存6個月。

“我買的時候就在普通貨架上,常溫保存3個月,到我買的時候已經過期了6個月。”張先生苦笑著說,即使是0℃以下低溫保存,也已經過期了3個月。

汉中一超市买回腊肉吃完拉肚子 一看包装上有俩保质期

超市

承認銷售過期食品 屬工作人員“疏忽”所致

“我們消費者一般只看價格標籤上的保質期,誰能想到超市不僅延長了食品的保質期,還誤導了消費者。”張先生說。

14日上午,華商報記者來到了事發的城固縣福萬家購物廣場超市,看到貨架上張先生所購買的臘肉已經不見了蹤影。“確實是過期了,是我們的工作人員工作疏忽。”該超市一位負責人說,他們超市從廠家進貨後,為了方便後期掃碼銷售,在部分商品上都會打印上帶有二維碼的價格標籤。而這批臘肉入機時,工作人員由於“疏忽”將保質期延長到了2018年10月1日。

“確實過期了,我們已經向消費者道歉,也願意進行協商解決。”該負責人說。

但張先生卻並不認同這樣的說法。“每個超市都會經常檢查臨過期食品,這些臘肉過期至少3個月卻沒被發現,於情於理都說不過去,不排除故意的嫌疑。”張先生說。

汉中一超市买回腊肉吃完拉肚子 一看包装上有俩保质期

市場監管局

涉事產品已下架 重點調查是否主觀故意

“9日我們接到投訴後,就立即進行了調查,已經將涉事產品進行了下架。”14日,城固縣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說,經過初步調查,該超市共進了25公斤同批次臘肉,到查封時庫存還剩下11公斤,銷售了14公斤。而根據臺賬和銷售記錄顯示,超過保質期累計銷售了7公斤左右。

該負責人說,根據初步調查,該超市目前確實存在銷售過期變質食品和擅自更改保質期的行為,目前他們已經立案調查。“對於超市是否存在主觀故意,是我們調查的重點。”該負責人說,目前他們已將涉事食品下架,並已封存,等調查結束後,則會按《食品安全法》等相關規定進行處罰。華商報記者 周金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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