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人販子把小孩弄殘廢了會判死刑嗎?按照法律該如何判?

恆福機械


人販子不把人當人,法律又何必對人販子心慈手軟?

人們對人販子深惡痛絕,因為他們毫無人性可言,為了非法牟利,竟然搶走別人的孩子,導致很多家庭陷入絕境。試想一下,一個天真活潑的孩子,被人販子搶走了,一家人活著還有多少意義?還有多少樂趣?

多少家庭因為人販子的邪惡行為,在數十年的餘生中,天天以淚洗臉,活在仇恨、絕望、自責的痛苦深淵,再也找不到樂趣,連睡覺都不可能踏實,夜裡做的都是噩夢,醒來仍然是噩夢。

失去孩子怎麼辦?當然去找,但去哪裡找?還有可能找得回來嗎?也許找十年八年,仍然沒有結果,甚至找一輩子也找不到。如果一輩子的時間精力都花在找孩子身上,當然就不會有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如果找一段時間就放棄,又心有不甘,又心有愧疚。

總之每一天都是煎熬、折磨。特別是,最擔心的,哪怕一輩子見不著,家人也祈禱孩子不被虐待,不被打斷手腳去乞討。可是,祈禱有用嗎?

事實上,就有不少人販子是把搶來的孩子弄殘廢的。對這些禽獸不如的犯罪分子,就算把他們槍斃一百遍也不足平民憤。可是,他們不會因此被判死刑。人販子通常的刑期在五年到十年,如果把小孩弄殘廢的,應該在十年以上到無期徒刑,但不會被判處死刑。死刑的極端惡劣的情況才會判。

日前,上海青浦拐騙兒童案一審宣判,偷孩子女子獲刑一年三個月。連法律規定的最低限度五年都不到。

總有專家說,判死刑不能阻止人販子犯罪,反而可能導致他們殺人滅口。按這麼說,殺人犯也不該判死刑,否則,他們知道殺人後要被槍斃,不如多殺一些人,拉更多人墊背?

總之,對人販子心慈手軟,就是對受害孩子及家人的殘忍。建議對人販子判以重刑,一律在20年有期徒刑以上,嚴重的判處死刑,比如,把孩子搶走還弄殘廢的,就該處死,別跟他們客氣!


李蓬國評論


會判死刑,人販子致殘被拐賣兒童,是罪加一等!按照現行法律,除了要依法追究其拐賣人口的罪責,還要追究人販子故意傷害罪,二罪應合併執行極刑,即死刑。人販子通常由泯滅人性的人員組成,手段殘忍,團伙作案,有比較成熟隱秘的買賣渠道,給被拐孩子的尋找偵破造成很大的困難。所以,孩子一旦失蹤,落入人販子的手裡,悲慘遭遇可想而知。正因為如此,更加令失去孩子的家庭痛不欲生。如果輕描淡寫地對人販子進行刑事處罰,不僅不能震懾犯罪分子,還會有更多的人販子為了高額利潤,繼續從事拐賣孩子的犯罪行為。所以,必須對拐賣孩子,特別是有故意傷害孩子行為的人販子,處以極刑,方能威懾更多的人販子,及早收手,減少此類違法犯罪行為的發生 !


翟永立


我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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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野美食


販賣人口罪!判死刑沒收全部家產。殘害幼童罪判死刑立即執行。


俺是LDD


國家再不對這些沒人性的人販子處以極刑的話真的叫人寒心!!!沒有重刑就沒威懾力。不然總有一天人販子會當場死在百姓群眾的亂棒之下。


品味人生6492


2005的時候在福建省福州市東街口附近看見過一名大概12歲左右的新疆小女孩👧在街上乞討 身體健康沒有殘疾 !過了半年時間突然看見小女孩坐在木板紙上下面四個輪子。當時懷疑次自己的眼睛花了,後來想想確實是那個孩子怎麼會變成殘疾了 這問題一直困擾著 後來很多的新聞報道,看到很多能販子會把健康孩子變成了殘疾的 做賺錢的工具。這些人的心天地不容 時候到了一定會有報應。可憐的小孩們 這社會上 有公義 法院有法律來保護他她們!真想做個"紀錄片"揭發這些畜生的手段!


15975369258147


人販子拐賣孩子這種事當真罪大惡極,然而死刑這種說法只是情緒,實施起來並不見得多好。

法律的存在不是為了懲罰壞人,而是保護好人。

試想如果買賣人口都要宣判死刑的話,不論是人口販子還是孩子的買主為了掩蓋自己的犯罪事實,說不定會做出什麼更極端的事情。

別想著殺雞敬猴這種事情,販賣毒品過量一樣會宣判死刑,為什麼還有那麼多人販毒?為了利益,一些惡魔是願意頂著風險全然不顧的。

不過就現今而言,我國的量刑的確有些太輕了。

死罪可免,活罪難逃,我倒是覺得古代的墨刑很適合這種人。在他們臉上刺下永不磨滅的烙印“人口販子”“販賣兒童罪”等字眼,服刑期滿放諸社會,不要你的命,但是也不給你未來。

最少在這個世界上沒人願意給那種人渣敗類提供工作機會,老百姓們不打死他已經是他祖上積德了。別說侵犯犯人人權,就那種敗類還配稱為人,臉都不要了還要什麼人權!


鑫時空科技


這個話題是沉重的!也是無奈的!

總有那麼一些專家說判死刑並不能制止人販子犯罪,反而會讓他們殺人滅口。

我就想說,你們這些所謂的專家腦子裡面裝了漿糊嗎?

如果連拐賣孩子的人販子都不能被判死刑,那麼還有什麼可以判死刑呢?

要知道,在中國人的傳統觀念裡,傳宗接代是最重要的吧?“不孝有三,無後為大“說的就是孩子吧?

那人販子犯罪的對象是一個家庭最核心的孩子,一旦得手,孩子會收到各種殘忍的對待,傷害,從而為人販子獲得暴利;而失去孩子的家庭往往面臨家破人亡。

這樣還不值得法律從重從嚴的給人販子以死罪嗎?

如果按照你們專家的理論,因為害怕所有犯罪嫌疑人加重罪行,所有的判罰都應該從輕處理了?

那你索性不要判罰了好麼!

這是典型的因噎廢食!

老鬼仍然堅持,針對人販子,發現一例,抓住一例,槍斃一例。只有亂世用重典,才能遏制住人販子的猖獗和對孩子的殘忍傷害!


我是老鬼,我們的觀點影響我們的生活!


老鬼雜談


應該立法,禁止孩子乞討


Kyla_1120


你跟人犯子講人情人犯子會跟你講人情嗎?如果人犯子凡是有點人情味的就不會拐賣小孩,他(她)們為了一己私利活活拆散了一個個幸福的家庭甚至有的家庭因孩子被拐沉受不住打擊慢慢演變的四分五裂有的含恨離世、有的瘋瘋癲癲!人犯子著實冷血可恨,如果不給人犯子判死刑何以告慰受害者?何以告慰受害者家屬的再天之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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