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如果有人帶凶器砸門想入室,該如何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進行正當防衛?

楓青子心


其實這個問題很不好回答,如果是在美國,遇到這種情況,你可以一槍幹掉,但是在本國,這就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了。

而且即使把這個問題給一般的律師,也是不怎麼好回答,而律師一般的做法也就是無罪辯護而已。

首先,你需要做的是報警,報警的目的並不是在說警察會及時的過來救你,而是為自己以後如果吃官司爭取主動權。

用通俗話講就是:誰都希望被尊重,你遇事先打電話報警,就說明你是尊重司法的,既然你給我面子,到時候我也會給你面子,否則私下行動的話,你不給我面子,到時候出了什麼事,我怎麼好給你面子!

其次,歹徒進屋後,在歹徒沒有明確的傷害行為之前,你是不能先下手的,否則事情就會變的複雜,而對方開始行兇之後,你可以以你的手段來制服對方,如果對方對你下死手,同樣你以死手來抵抗,這個也算正當防衛,不過,如果你明明有能力制服對方,或者已經制服了對方,而又下死手,那就是防衛過當了。

其實主要是個度的問題,這個度真心不好去衡量,主要是具體情況和法官的考慮。

再次,如果歹徒真被你捅了倒地不起了,你需要再次報警說明情況,還是那個原因,給自己爭取主動權,其實有時候事情的好壞是自己爭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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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所資深體驗工程師


既然說是想要入室,那就說明還沒進來,如何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進行正當防衛?

答案多麼簡單——把門堵住,別讓他進來。

司法實踐中我們看到帶著兇器上門的,多見於兩種情況,第一種是蓄意犯罪,不管盜竊、搶劫還是殺人,但是基本不會遇到大張旗鼓的情況,都是悄悄的進屋,因為蓄意的犯罪行為,一般均要對作案目標的實現進行評估,大張旗鼓的去作案,除非遇到和他一樣蠢的受害人,才不知道躲,蓄意犯罪的基本原則就是追求隱蔽高效,這才最符合犯罪者的利益。

而第二種情況,就多見於無預謀,或者說臨時萌發的犯罪行為,有些人管這個叫“激情犯罪”,涉及到帶凶器的,不如直接叫憤怒犯,這種基本上都是因一些意外矛盾衝突導致情緒失控,從而出現公開打上門去的情況,但是這種情況確實是造成悲劇比較多的,因為雙方都不理性,都有一種“動動我試試,試試就試試”衝動,其實你關起門來,我還真沒見過能直接把防盜門劈爛衝進來的,倒是聽同學說在農村有這種案例,用耙子鋤頭之類的農具把木門砸爛了,不過最近幾年好像還用木門的農村住宅也非常少了,基本都是大鐵門把關,那麼你不願意開門的情況下,拖到警察到場是沒啥問題的。

其實說句不客氣的話,類似這樣的問題,就屬於“我今年三歲,走路不太穩,請問該怎麼學會飛啊?”,因為我們都知道,逃命總是比反擊要容易一些,而男主逆襲大BOSS這種事一般都只在電影裡面出現,以前有朋友問過我,遇到鑽窗入室的小偷,我該怎麼打他不負法律責任,我的回答就是,你要是能赤手空拳爬到5樓,再琢磨怎麼打他比較靠譜,不管在什麼情況下,首先要想到的是如何自保,而不是擊退敵人,因為我們見過太多的案例,A打了B一拳,B還了A一腳,A捅了B一刀,B直接OVER了,A敢衝上來打你一拳,就是因為他知道自己身上有刀,B還了A一腳,也是因為不知道A身上有刀。

而別人用刀砍我,我該如何反擊回去?抱歉這不是一個法律問題,而是一個格鬥技巧的問題,那麼我的建議就是先苦練十幾年刀法再說,當然了,空手入白刃是不存在的,不要聽別人瞎扯,大多數空手入白刃的都被捅死了,剩下幾個運氣好的在吹牛而已。


一笑風雲過


先下手的為強後下手的遭殃!碰到這種情況必須先趁其不備摞倒再說!因為帶著兇器上門肯定來者不善!第一,他趁你不備可能一刀就毖命了。第二,發生衝突他有兇器,受害的必定是你。第三,他有備而來,已經做了充分的思想準備,甚至進行了戰術演練,你肯定吃虧。你要是想起了法律,甚至等他傷害了你再進行防衛,那情況有三:第一你想法律後果的剎那白刀子進去 紅刀子出來了!第二,讓她先侵害你,你再適當防衛,恐怕分寸火侯你沒那能耐著握!第三,你防衛了,過當了,監牢等著你!因此為了保護家人和自己必須出手果斷!千萬不要思前想後!這不是激情言論,是有先例的,我的一個朋友在煤礦上當隊長,八月十四回家過節,傍晚有人敲門,他以為有人來送禮,趕緊開門迎客,不想開門見一小夥一米八多,問了一句你是某某爸爸嗎,他說是,那個小夥舉刀就砍,半個臉已經搭到肩上了,為什麼呢?他個子也高也特別胖,刀子砍到臉上,一少半連著,另一半搭了下去!他立即反抗把砍下的第二刀死死握住,硬搶下刀子,嚇走了呆徒!結果三根手指被割斷,臉縫了無數刀!什麼原因呢?原來女兒找了個對象,網上談崩,小夥立馬提刀來殺全家,爸媽妹妹自己都在家,正好我這個朋友一米八五,體重近三百斤,小夥子經過幾秒鐘兩個回合打鬥,不是對手落荒而逃!大家記住打鬥僅幾秒鐘,還有人家一米八五三百斤重!你想一下你的戰鬥力比人家強幾分?你該釆取什麼措施?自己想想吧!


人民公樸1968


我只是告訴大家,除了正當防衛,還有其他排除危險的方法,而這些方法又可以被法律評價為自我保護行為或見義勇為、排除危險等形式的私力救濟行為,這竟然也能被黑,我只能說,漢語語言真的是博大精深啊。


題目既然問的是正當防衛,那麼就別腦補其他的東西。

假設有人帶凶器砸門,你可以報警打110,讓警察處置這個執械砸門者,這不是正當防衛,是公民的自我保護行為,法律當然是允許的。

假如有人帶凶器砸門,你也可以直接將其制服並送到派出所,這也不是正當防衛,是依法制止並扭送違法犯罪分子的行為,是見義勇為,法律不但允許,而且還鼓勵。

假如有人帶凶器砸門,你也可以叫一幫朋友兄弟來裡應外合將他制服,這也不是正當防衛,是排除危險的行為,法律當然是允許的。

所以,沒有必要非得把所有防止自己受傷害的行為都要往正當防衛上套。而且,認定是否正當防衛,只有司法機關的結論最權威,自己認定的是無效的。

所以說,最怕是這種對法律一知半解而又非要大發感慨的人了。


補:人遇到傷害威脅或行為,本能反應是遠離或者排除,這種反應無須以掌握法律知識為前提。上文中各種法律名詞,只是對這種反應事後的法律評價罷了。


雲淡舷窗外


"如果有人帶凶器砸門想入室,該如何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進行正當防衛?"對於這個問題,其實我早有經過深思熟慮的思想準備。

我接觸過不少入室盜竊演變為殺人,甚至滅全家的案子,這些案件的受害者,大多有個共同點,對入室者沒有防範和危險意識,平時認為家是安全港灣,缺乏萬一有嫌犯闖入,自己該怎麼辦的提前預案。


每次接觸此類案件後,我都在想,若此事發生在自己家時,我該怎麼辦?通過多次在大腦演繹可能的突發,去煩具簡,我的結論是,誰若膽敢闖進我的家裡,並明確帶有惡意,我將毫不猶豫地打趴他,絕不給他有傷害自己的機會。如果此人窮兇極惡,我一定首先要他的命。


法律上的正當防衛的界線我很清楚,放在家外,防衛我一定知道其進退,外面的世界很大,不得已我可認慫開跑,但發生在家裡那不行。家,是人們最隱秘和必須安全的悽身之地,理應不容任何侵犯,為什麼有私闖民宅的法律條文,有的國家只要他人入侵其家園領地,就可立即將其斃命,可見我們的家應該是神聖不可侵犯的。


儘管我國在嫌犯入侵家裡從事不法侵害時,也必須受正當防衛的法律調節,但法律調節的是整個社會的秩序,對我個人來講,我不僅要防止自身免受不法侵害,同時必須保護我的家人。


故而,有誰膽敢入侵我家,堅決打擊不留情。至於如何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進行正當防衛?我的回答是:打倒他,殺死他,然後再在法庭上去講什麼是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進行正當防衛。絕不能躺在醫院或地獄裡聽取法律對入侵者的神聖宣判。


為此,我在家裡不同的地方都藏有可致入侵者倒地不起的武器。

個人觀點,切勿效仿喔!


友德之聲


必須等對方先動手,而且是已經傷你了,而且傷的很重,同時對方兇器還在手上,下次攻擊有致命威脅,而且已經開始攻擊,你才能反擊而且是一擊致死,並且以上還必須有證據能證明,你才算正當防衛。


當代小李白


在目前法律,雖然兇手進家,你只能讓它失去侵害能力。

如果傷害兇手,或致死兇手,你要提供正當防衛證據。

這裡有歷史性事件: 一是曾有強暴妻子,被丈夫砍死,二有近期涉黑龍哥。在前件,如我記不錯,判的是防衛過當,後面不用講了,直接正當防衛。

我們欣喜看到,受害方敢於還手了,但這代價太高昂。高法也發文,適時修改正當防衛權。這是必然也是必須。

像以前我年少時,也一腔熱血。曾有次,一哥們大喊 我馬上喊人搞死你。 人年輕,沒有東西,順手拿下脫鞋趕一路。內心想,你他媽都要搞死我,我搞死你或還有一命。

人生,都不易,對錯一句:對不起 。都會諒解。

寫成雞湯文了,算了。


小不點216571873


對方朝你腦袋開一槍,打空了不算,必須打到你腦袋,你運氣好,沒死,反殺算正當,,,只要不是危害到你生命,,,你反殺就是過當,怎麼判斷有沒有危害到你生命,那就看你捱了多少搶,捱了多少刀。你運氣好捱了十刀沒死,反殺,警察還會問你,對方第一刀扎的是你那裡,,第二,第三,,你是在被扎幾刀後反殺的,,,,,,,,,,,


易事特毛文威


居民私人住宅神聖不可侵犯,未經主人允許是不能入內的。不管什麼人沒有合法證件和法制要求不得入內。對於那種非法砸門入內的不管他是否帶有兇器,房主的一切行為都應視為正當防衛,難道入室分子沒有用手致人死亡的案例嗎!況且他用非正常行為砸門就應視為故意暴力傷害他人!


51110759846


如果有能力,就讓他進不來!

如果沒那能力,就讓他進來,砍你的過程中報案、注意別還手、爭取挨幾刀、最好是能傷口大於10公分、輕微骨折啥的,只要不死就行、另外要有錄像(裝個攝像頭或者提前把手機攝像打開放好位置),這些都把握精準、做到位的話,法律肯定保護你、向著你、判對方個1-3年暫告一段落!

等對方出來後,他如果被法律改造成好同志了,那你就可以正常生活了!

如果他要報復你,那麼就回重複開始的行為,你如此這般,然後法律再判1-3年……

也許,循環次數多了,可能會判久一點,你也可以多正常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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