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檢察輝煌40年
1998年-2008年 推進改革 與時俱進
在全國第一次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下,吉林省檢察機關正確處理繼承與發展、改革與創新的關係,按照最高檢提出的檢察委員會改革、公訴制度改革、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反貪工作機制改革、實施科技強檢、推行檢務公開六項改革任務,制定了《吉林省人民檢察院關於檢察改革的實施意見》,確定了這一時期檢察改革的總體目標、基本任務和實施步驟。以人事制度改革為先導,以業務工作機制改革為重點,以建立健全內部監督機制為保障,穩步推進全省檢察工作。
1998年吉林省反腐敗查辦貪汙賄賂大案要案成果展在長春舉辦,索維東檢察長在開幕式上致辭。
2000年9月27日,吉林省檢察機關公訴改革工作會議現場。
2001年省檢察院機關機構改革暨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動員大會現場。
在2001年第三次“嚴打”整治鬥爭中,全省檢察機關重點打擊了有組織犯罪、黑社會性質團伙犯罪和流氓勢力犯罪等嚴重影響群眾安全的多發性犯罪。
2002年重點組織開展了“嚴打”、“三類案件 ”審查起訴工作。這是省檢察院審查起訴處幹警討論“6.20”特大金融詐騙案案情現場。
2004年7月22日,全省首家控告申訴大廳——遼源市檢察院控告申訴大廳正式啟用。
2004年8月20日,吉林省檢察院召開了全省檢察機關實行人民監督員制度試點工作會議,同時對“三類案件”啟動監督程序。
2006年吉林省檢察院反瀆局立案查辦了一系列國有資產領域瀆職侵權案件,次年,被最高檢評為全國“十佳反瀆局”,成為全國檢察機關省級院唯一獲此榮譽的單位。
2006年7月19日,索維東檢察長會見以國際反貪局聯合會副主席埃德瓦多·維特先生為團長的國際反貪局聯合會代表團一行。
2006年12月4日,吉林省檢察院反貪局局長姜德志被中宣部、司法部和中央電視臺評為2006年度十大法治人物。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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