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2 郭聲琨:全面提升新時代信訪工作能力水平

郭聲琨:全面提升新時代信訪工作能力水平

郭聲琨在信訪工作專題研討班上強調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加強和改進人民信訪工作的重要思想

全面提升新時代信訪工作能力和水平

郭声琨:全面提升新时代信访工作能力水平

10月2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法委書記郭聲琨出席信訪工作專題研討班並講話。郝帆 攝

法制網北京10月21日訊 記者周斌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法委書記郭聲琨21日在信訪工作專題研討班上強調,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加強和改進人民信訪工作的重要思想,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全面提升新時代信訪工作專業化法治化信息化水平,更好地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郭聲琨指出,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加強和改進人民信訪工作的重要思想,充分體現了馬克思主義人民觀、辯證唯物主義方法論,為做好新時代信訪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要自覺用以武裝頭腦、指導實踐。要牢記黨的初心使命,創新思路方法,讓群眾切身感受到權益受到公平對待、利益得到有效維護。要準確把握社會矛盾演變規律,從科學決策抓起、從基層基礎強起、從歷史積案解起,增強預防化解信訪問題的實效。要積極適應全面依法治國新要求,推動信訪工作依法規範運行、群眾訴求依法理性表達、合法權益依法有效保護。要抓住新一輪科技革命的歷史機遇,推動信訪工作機制創新和現代科技應用有機融合,提升信訪工作質量效率和公信力。

郭聲琨強調,要發揮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優勢,加強統籌協調,完善制度機制,推行領導幹部接訪下訪,加強信訪幹部隊伍建設,為信訪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全國人大常委會秘書長楊振武,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校(院)長何毅亭,國務院副秘書長、國家信訪局局長舒曉琴,中央政法委副秘書長雷東生出席。中央信訪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及成員單位、中央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各省區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計劃單列市信訪工作聯席會議主要召集人及信訪局(辦)局長(主任)參加研討班。

五部門印發4個掃黑除惡文件:打準打狠打深打透

打準、打狠、打深、打透

——五部門印發4個關於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法律政策文件

新華社北京10月21日電 題:打準、打狠、打深、打透——五部門印發4個關於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法律政策文件

新華社記者劉奕湛

全國掃黑辦21日在京舉行新聞發佈會,公佈國家監察委員會與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印發的《關於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嚴懲公職人員涉黑涉惡違法犯罪問題的通知》、“兩高兩部”聯合印發的《關於辦理非法放貸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黑惡勢力犯罪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關於跨省異地執行刑罰的黑惡勢力罪犯坦白檢舉構成自首立功若干問題的意見》等4個法律政策文件。

中央政法委秘書長、全國掃黑辦主任陳一新表示,出臺上述法律政策文件,是認真貫徹全面依法治國部署要求的具體體現,也是完善專項鬥爭法律政策保障的重要舉措,對於確保掃黑除惡“打準、打狠、打深、打透”,推動專項鬥爭依法深入健康發展產生積極而深遠的影響。

“打傘破網” 重點查辦公職人員涉黑涉惡違法犯罪的7類案件

《關於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嚴懲公職人員涉黑涉惡違法犯罪問題的通知》指出,各級監察機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應聚焦黑惡勢力違法犯罪案件及坐大成勢的過程,嚴格查辦公職人員涉黑涉惡違法犯罪案件。

根據該通知,將重點查辦公職人員涉黑涉惡違法犯罪的7類案件,即:公職人員直接組織、領導、參與黑惡勢力違法犯罪活動的案件;公職人員包庇、縱容、支持黑惡勢力犯罪及其他嚴重刑事犯罪的案件;公職人員收受賄賂、濫用職權,幫助黑惡勢力人員獲取公職或政治榮譽,侵佔國家和集體資金、資源、資產,破壞公平競爭秩序,或為黑惡勢力提供政策、項目、資金、金融信貸等支持幫助的案件;負有查禁監管職責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翫忽職守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的案件;司法工作人員徇私枉法、民事枉法裁判、執行判決裁定失職或濫用職權、私放在押人員以及徇私舞弊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的案件;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發生的公職人員濫用職權,徇私舞弊,包庇、阻礙查處黑惡勢力犯罪的案件,以及洩露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工作秘密,為犯罪分子通風報信的案件;公職人員利用職權打擊報復辦案人員的案件。

中央紀委常委、國家監委委員、全國掃黑辦副主任崔鵬介紹說,“打傘破網”是下一步專項鬥爭的主攻方向。為打贏這場攻堅仗,必須既明確查辦重點,實施精準有效打擊,又要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綜合考慮多種因素,準確認定問題性質。

明確非法放貸行為 嚴懲黑惡勢力非法放貸

由於非法放貸的認定缺乏明確、統一的標準,是否應納入刑事法律調整範圍也存在一定爭議,導致一些嚴重擾亂金融市場秩序的非法放貸活動得不到有效打擊處理。針對這一問題,《關於辦理非法放貸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明確,違反國家規定,未經監管部門批准,或者超越經營範圍,以營利為目的,經常性地向社會不特定對象發放貸款,擾亂金融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四)項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全國掃黑辦副主任姜偉表示,近些年來,因非法放貸而引發的各類刑事案件呈現高發態勢,引起了社會各界廣泛關注。調研中發現,為獲取高額利息,非法放貸者往往會有組織地採用暴力、威脅等方式催收,形成非法放貸、討債團伙,很容易蛻變為黑惡勢力,正是由於獲利快、收益高,非法放貸也成為一些黑惡勢力斂財的重要手段。

為保護正常的民間資金融通,精準懲治非法放貸犯罪活動,意見將打擊目標鎖定社會危害性最為突出的非法高利放貸,明確在定罪量刑時以單次實際年利率超過36%的非法放貸為基準,並且從非法放貸數額、違法所得數額、非法放貸數量以及所造成的危害後果等幾個方面,規定了“情節嚴重”和“情節特別嚴重”的具體標準。

此外,意見還明確,黑惡勢力非法放貸的,據以認定“情節嚴重”或“情節特別嚴重”的非法放貸數額、違法所得數額、非法放貸對象數量起點標準,均低於一般非法放貸的入罪標準和加重處罰標準,充分體現了區別對待、從嚴懲處的政策精神。

斬斷網上黑惡勢力“黑手”

《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黑惡勢力犯罪刑事案件若干問題的意見》指出,對通過發佈、刪除負面或虛假信息,發送侮辱性信息、圖片,以及利用信息、電話騷擾等方式,威脅、要挾、恐嚇、滋擾他人,實施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的,應當準確認定,依法嚴懲。同時對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的強迫交易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如何認定以及此類案件的特殊取證方式等問題,作了明確規定。

公安部副部長、全國掃黑辦副主任杜航偉介紹,意見以問題為導向,對司法實踐中亟需予以明確的問題,例如,哪些黑惡勢力犯罪可以通過線上方式實施,哪些黑惡勢力犯罪可以通過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實施等,作了明確規定。

同時,意見從刑法規定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四個特徵著手,對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的黑惡勢力的特殊性作了規定。在組織特徵方面,為逃避打擊,黑惡勢力利用信息網絡聯絡的便利性,分工合作,部分成員甚至不需要相互見面和彼此熟識。對此,意見明確“對部分組織成員通過信息網絡方式聯絡實施黑惡勢力違法犯罪活動,即使相互未見面、彼此不熟識,不影響對組織特徵的認定”。在危害性特徵方面,由於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的黑惡勢力犯罪涉及的地域和行業一般較為廣泛,與傳統黑惡勢力犯罪存在區別,意見明確對此應當結合網絡空間和現實社會綜合判斷,如果黑惡勢力犯罪“在網絡空間和現實社會造成重大影響”,“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的”,應當認定為“在一定區域或者行業內,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響”。

開闢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第二戰場”

《關於跨省異地執行刑罰的黑惡勢力罪犯坦白檢舉構成自首立功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由監獄負責教育引導跨省異地服刑的涉黑涉惡罪犯坦白交代司法機關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犯罪行為,鼓勵檢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形成書面詢問材料後,根據案件性質,移送原辦案偵查機關所在地省級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其他省級主管部門依法審查處理。

司法部副部長劉志強指出,意見明確了案件線索排查和移交工作中的職責分工,健全了案件辦理過程中協調配合機制,建立了案件辦理過程中的告知制度以及保護了涉黑涉惡罪犯坦白、檢舉的積極性。

意見結合實際工作需要,明確了跨省異地服刑涉黑涉惡罪犯坦白、檢舉案件線索的移交工作流程,規範了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在辦理上述案件過程中,提審以及解回偵查、起訴、審判的工作流程,強化了政法各部門協調配合機制。

此外,意見規定,政法各部門在辦理涉黑涉惡罪犯坦白、檢舉案件中,應當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依法辦案、快辦快結。在辦理涉黑涉惡罪犯檢舉案件中,應當採取必要措施,保護罪犯及其近親屬人身和財產安全。對涉黑涉惡罪犯檢舉他人犯罪行為,構成立功或重大立功的,監獄依法提請減刑;未構成立功或重大立功的,監獄也可以按規定給予日常考核獎勵或者物質獎勵。

為更好迴歸社會 尊重保障人權列入社區矯正法草案

為了社區矯正人員更好地迴歸社會

——關注社區矯正法草案二次審議

新華社北京10月21日電 題:為了社區矯正人員更好地迴歸社會——關注社區矯正法草案二次審議

新華社記者王茜

備受關注的社區矯正法草案21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草案迎來了第二次審議。細心的人會發現,二次審議稿比初次提請時增加了一些條款。有關專家認為,這些條款的增加,有助於社區矯正人員更好地迴歸社會。

消除可能重新犯罪的因素

作為一種非監禁刑罰執行制度,社區矯正目的是為了讓社區服刑人員在改正錯誤的同時重新迴歸社會。

在審議草案時,有的代表、地方和院校建議,一併明確社區矯正工作的目標包括消除重新犯罪因素,促其成為守法公民等內容。

對此草案增加規定“消除社區矯正對象可能重新犯罪的因素,幫助其成為守法公民,促進社會和諧”。

“對於法律適用而言,明確目標可以體現法律的基本理念和原則,可以為解釋和實施法律提供指導原則和方向,避免工作上形成偏差。”中國人民大學刑事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時延安這樣認為。

時延安說,國家動用刑罰權,從人文主義的角度看,最終要使犯罪人成為守法公民,這需要社區矯正創造有利條件。如果迴歸社會後,有關機關或社會組織乃至家庭對其不聞不問,他再次犯罪的可能性就比較大。明確社區矯正的目標,社區矯正機構就可更好地幫助這些人克服這些阻力、避免受到影響。

與此同時,為了更好地助力未成年人社區矯正工作,草案還規定對未成年人的社區矯正,應當與成年人分別進行。

首都師範大學教授、北京青少年社會工作研究院執行院長席小華認為,未成年人犯罪與成年人犯罪具有典型的差異。未成年人最大的特點是“成長”,處於成長之中的未成年人身心尚未成熟,容易受到外界不良誘因的影響,雖然其實施了犯罪行為,但需以未成年人身心特點為基礎開展教育矯正工作,只有分別進行矯正才能取得實效。

不斷提高社區矯正專業化水平

運用專業理念、知識和方法,為社區矯正對象提供相應的心理疏導、技能培訓、社會融入、能力提升等,是社區矯正工作者共同的心願。

有的常委委員、代表、地方、部門和社會公眾提出,目前社區矯正力量薄弱,專業化水平不足,建議增加隊伍建設方面的規定。

對此草案增加規定,國家推進高素質的社區矯正工作隊伍建設;不斷提高社區矯正規範化、專業化水平;組織具有相關專業知識的社會工作者,協助開展社區矯正工作;社區矯正機構可以通過公開擇優購買社會服務、項目委託等方式,由相關社會組織提供心理輔導、社會關係改善等專業化的幫扶。

“‘社區矯正’,顧名思義,就是希望充分調動社區力量參與矯正活動,不能僅僅依靠政府機構來做這件事情。從國外的實踐看,民間團體、志願者在社區矯正中發揮了重要作用。社會力量的參與、購買社會服務等,一方面可以解決專業機構在人力上的‘短板’,另一方面可以在就業等方面提供信息,還可以為矯正對象提供積極的心理疏導,可以提升矯正的效果。”時延安這樣說。

為了讓矯正人員更好地融入社會,草案還對“機構、人員和職責”做出專章規定。時延安認為,這有利於社區矯正法一攬子地解決有關社區矯正的組織、實施和法律保障等問題,法律實施必須要明確相應的職能機構和職責,否則會導致實踐中的混亂。

同時,二審草案稿相對於一審草案稿新增了“法律責任”專章,對矯正對象、矯正機構工作人員和其他國家工作人員的法律責任做出明確規定。對此,北京工業大學法學教授張荊認為,新增“法律責任”專章是“責任法定原則”的體現,有利於規範工作人員權力邊界和社區矯正對象的行為邊界,當然在規範工作人員的權力邊界的同時,還應做到責權利的統一,不可不授其權追究其責。

尊重和保障人權列入社區矯正法草案

有的常委委員、代表、地方、部門和社會公眾提出,社區矯正是在社會上對社區矯正對象進行監督管理和教育幫扶,要進一步保護矯正對象的合法權益。

對此草案規定,社區矯正工作應當依法進行,尊重和保障人權;應當保障社區矯正對象的合法權益,非依法律規定,不得限制或者變相限制社區矯正對象的人身自由;應當注意保護社區矯正對象的身份信息和個人隱私。

“我認為,這是草案的一大亮點。在社區矯正期間,矯正對象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等都受到法律保護,並不因為其作為矯正對象而予以隨意克減。”時延安表示。

張荊認為,社區矯正對象多是法院裁定確有悔改表現,進入社區不至於再危害社會的犯罪人,因此,更需要對其身份信息和個人隱私進行保護,避免“標籤化”和社會排斥。這一規定的增加,為他們建立和恢復社會支持系統,使其順利地融入社會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同時,出於對未成年人的保護,草案還規定,社區矯正工作人員對履職過程中獲得的未成年人身份信息應當予以保密。席小華認為,這有效避免了標籤效應,避免給其未來的就學就業帶來負面影響,這是對未成年人最大限度的保護。

我國將開展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專項整治

新華社北京10月21日電 記者21日獲悉,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辦公室日前下發通知,要求開展防治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專項整治。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會同綜治、公安等有關部門,立即開展一次全面隱患排查;加強對中小學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特點規律的分析和研究,早發現、早預防、早控制;加強對校園周邊重點區域、重要時段的排查力度;密切家校聯繫,共同防範欺凌事件和暴力發生。

通知提出,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密切關注群眾反映強烈的地區和學校,重點督查網絡曝光比較集中的省份,確保整改工作不折不扣落實到位;根據問題線索,會同有關部門聯合開展督導檢查。各地要切實加強中小學生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進一步嚴格學校日常管理,強化校園周邊綜合治理,不斷完善學生欺凌和暴力預防和處置機制,為廣大中小學生的健康成長提供良好的環境。

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辦公室:堅決糾正截留剋扣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膳食補助行為

記者21日瞭解到,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下發通知,要求開展截留剋扣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膳食補助專項整治工作。

通知要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會同財政、發展改革、審計等部門立即開展一次全面排查整改;設立舉報電話和信箱,發動教師、學生、家長、供餐企業提供問題線索;逐一建立問題臺賬,制定整改方案,確保舉報一項,落實一項,排查一項,整改一項,嚴肅懲處。

生物安全法草案提請審議 生物技術謬用,罰!

生物安全法草案首次提請最高立法機關審議

新華社北京10月21日電(記者屈婷)生物安全法草案21日首次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草案共計七章75條,聚焦生物安全領域主要問題,重點保護我國生物資源安全,促進和保障生物技術發展,防範和禁止利用生物及生物技術侵害國家安全。

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有關負責人說,生物安全事關人民健康、社會安定和國家利益。當前,我國生物安全面臨新形勢、新問題和新任務,制定一部具有基礎性、系統性、綜合性和統領性的生物安全法十分必要。

生物恐怖襲擊、生物技術誤用謬用、實驗室生物洩露……新的生物威脅對維護國家安全提出了新挑戰,引發社會高度關注。在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和二次會議期間,共有214位全國人大代表提出七件有關生物安全立法的議案。民有所呼,法有所應——生物安全立法被納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和2019年度立法工作計劃,由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負責牽頭起草和提請審議。

生物技術是一把“雙刃劍”,既有其危險性,也為人類帶來益處。草案將統籌安全和發展兩方面的要求。

一方面,草案將積極應對國家生物安全挑戰,構建國家生物安全體系。記者瞭解到,生物安全立法將用法律劃定生物技術發展邊界,對生物戰和以非典、埃博拉病毒、非洲豬瘟等為代表的重大新發突發傳染病及動植物疫情等傳統生物威脅,以及新的生物威脅作出防範,保障人民健康和社會安定。

此外,草案明確社會各方面的生物安全責任,界定公共管理部門、社會組織和公民個人的權利義務關係,將通過立法建立起行之有效的生物安全管理體制和機制,通過制度安排保護和運用好應對生物威脅的物質基礎和條件,依法守護好國家生物資源和人類遺傳資源的安全。

另一方面,我國在生物技術研發、基礎設施建設上相對落後,在技術、產品和標準上有較大差距,生物安全原創技術少,優秀成果少。生物安全立法將國家生物安全能力建設納入法律。業內人士指出,以法律形式將鼓勵自主創新的產業政策和科技政策固定下來,牢牢掌握核心關鍵生物技術,對依法保障和推進我國生物技術的發展,提升防範風險和威脅的能力具有重大意義。

近年來,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了與生物安全相關的多部法律,國務院也出臺了多部相關的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文件。這些為制定生物安全法提供了重要的實踐經驗和條件。在國際上,聯合國通過了《禁止生物武器公約》《生物多樣性公約》《國際植物新品種保護公約》《國際植物保護公約》等國際公約,我國已批准這些公約並作出了承諾。

據悉,草案將遵循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原則,著力建立完善我國生物安全法律制度體系和管理機制。專家指出,制定生物安全法不僅為建立完善我國生物安全法律體系奠定了基礎,也有利於我國履行國際承諾,與世界各國一道防範生物威脅,共同維護世界和平和穩定。

生物安全法草案擬對生物技術謬用等行為作出處罰

新華社北京10月21日電(記者屈婷)生物安全法草案21日首次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針對我國法律對前一時期發生的生物技術謬用等行為和事件,缺乏相應處罰規定的問題,草案明確了相應的責任及處罰,填補了法律空白。

記者從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上了解到,草案開宗明義,明確了維護國家生物安全是其總體要求,保障人民生命健康是其根本目的,保護生物資源、促進生物技術健康發展、防範生物威脅是其主要任務。草案第一條中“促進人類命運共同體建設”的表述,體現和表達了我國通過實現生物安全,尋求人類和諧共生的良好願望和主張。

據悉,草案規範、調整的範圍分為八大類:一是防控重大新發突發傳染病、動植物疫情;二是研究、開發、應用生物技術;三是保障實驗室生物安全;四是保障我國生物資源和人類遺傳資源的安全;五是防範外來物種入侵與保護生物多樣性;六是應對微生物耐藥;七是防範生物恐怖襲擊;八是防禦生物武器威脅。

由於立法涉及範圍廣泛,草案在管理體制上明確實行“協調機制下的分部門管理體制”。在充分發揮分部門管理的基礎上,對於爭議問題、需要協調的問題,將由協調機制統籌解決。

在制度設置上,草案建立了通用的制度體系,如監測預警體系、標準體系、名錄清單管理體系、信息共享體系、風險評估體系、應急體系、決策技術諮詢體系等,並明確了海關監管制度和措施等。

草案設專章規定了生物安全能力建設,主要體現為通過加大經費投入、基礎設施建設、人才培養,鼓勵和扶持自主研發創新、科技產業發展等途徑對生物安全工作給予財政資金支持和政策扶持等。

在法律責任部分,草案還規定了對國家公職人員不作為或者不依法作為行為的處罰規定。專家指出,上述處罰規定對應相應的職權,有利於保證依法行使職權,有利於法律建立的各項制度的切實實施。

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草案擬將“樹立優良家風”寫入法律

新華社北京10月21日電(記者曹典、白陽)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草案三審稿21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草案三審稿增加規定“家庭應當樹立優良家風,弘揚家庭美德,重視家庭文明建設”。

我國現行婚姻法對一些處理夫妻關係和家庭關係的基本原則進行了規定。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草案二審稿也明確,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家庭成員間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係。

據悉,草案二審稿在公開徵求社會意見的過程中,有意見提出,為更好地弘揚家庭美德,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建議增加有關樹立優良家風,弘揚家庭美德,重視家庭文明建設的規定。鑑於此,草案三審稿增加了相關規定。

2017年通過的民法總則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寫入了法律。有學者認為,此次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草案三審稿中關於“樹立優良家風”的規定,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民法典的又一重要體現。

“將‘樹立優良家風’寫入草案,體現了立法者對於婚姻家庭關係中道德倫理規則的尊重,有利於鼓勵和促進人們對於家風的培養,有利於社會整體風氣的提升。”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研究員孫憲忠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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