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0 為何有人要打“保命錢”的算盤?

眼下,脫貧攻堅已經進入了“緊要關頭”,在一些貧困地區被視為兜底保障的農村低保卻屢屢“觸雷”——

甘肅定西市鳳翔鎮花坪村的一位村幹部,將自己的父母從戶內拆出後納入農村二類低保,在4年多時間裡違規領取低保金16542元;甘肅夏河縣甘加鎮哇代村的原村委會主任和村會計利用職務之便,違規領取低保補助資金26376元;甘肅山丹縣大馬營鎮下河村違規分攤發放低保資金,從2014年至2016年,將507人的26.69萬元低保金,擅自“調整”分攤發放給591人……

《工人日報》記者在甘肅採訪中發現,類似這種分家立戶、優親厚友的“拆戶保”、人人有份的“平均保”、輪流坐莊的“輪流保”、二次分配的“拼戶保”、隱瞞家計的“瞞騙保”等問題在一些基層並不鮮見,暴露出部分縣鄉兩級低保經辦人員和村(居)委會幹部利用職務便利貪汙侵佔、虛報冒領、截留私分、二次分配、吃拿卡要、揩油抽成、盤剝剋扣等違法違紀問題。

農村低保即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針對家庭年人均純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農村居民推出的生活保障制度,在全面打贏脫貧攻堅戰中,這項兜底保障的惠民政策也被群眾稱為“保命錢”。

近年來,貧困面大、貧困程度深的甘肅積極爭取中央和省財政加大支持力度,2018年以來共籌集社會救助資金216.26億元,為推進脫貧攻堅兜底保障工作奠定了資金基礎。同時,連續14年提高農村低保、農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和補助水平。全省農村低保標準提高到每年4020元,一、二類對象年補助水平分別達到4020元、3816元,使納入低保的貧困家庭均實現了吃穿“兩不愁”。

但是,隨著農村低保資金的進一步堅實和標準的提高,“關係保”“人情保”問題時有發生。在日前甘肅省政府新聞辦舉行的民政助力脫貧攻堅新聞發佈會上,甘肅省民政廳副廳長王建強現場剖析了問題背後的“三種原因”:一是個別基層特別是鄉、村幹部不嚴格執行政策規定開展入戶調查、審核工作;二是末端監督監管還存在漏洞,縣級民政部門工作力量薄弱,很難實現核查入戶不少於30%的要求;三是政策解讀培訓不到位,一些基層幹部不掌握認定低保對象條件和備案制度要求等政策規定。

同時有關人士也指出,由於監管失控,基層黑惡勢力和貪腐乾部也不斷伸出黑手引發“低保腐敗”。

從去年開始,甘肅省就啟動了兜底保障工作專項行動,向農村最低生活保障中的“人情保”和“關係保”開刀,嚴懲發生在貧困群眾身邊的貪汙侵佔、虛報冒領、盤剝剋扣低保款等違法違紀問題,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嚴肅罪責問責,及時移交紀檢監察部門處理。僅今年1月至8月,甘肅省紀委監委就查處扶貧領域違紀違法問題1348件,處理2794人,其中黨紀政務處分1499人,組織處理1307人,問責461人,移送司法機關32人。

同時,為徹底解決“人情保”“關係保”問題,甘肅省將低保審核的主體責任由村(居)委會調整到鄉鎮(街道),由鄉鎮(街道)組織申請低保對象家庭的審核工作,村(居)委會是協助鄉鎮(街道)做好入戶調查、民主評議等工作。

針對一些干擾民主評議的問題,甘肅民政部門運用農村低保家庭困難狀況評估指標體系,通過家庭成員、家庭收入、家庭財產、家庭大額支出、民主評議5項指標,對困難程度進行量化,並且大幅降低民主評議的比重。對家庭困難狀況明顯,但民主評議不達標的,由鄉鎮(街道)和民政部門入戶查實後直接納入保障範圍。

針對部分基層幹部通過優親厚友、分家立戶形成的“拆戶保”、二次分配形成的“拼戶保”和隱瞞家計的“瞞騙保”,嚴格落實基層民政經辦人員、村幹部及其近親屬備案制度,重點管理,定期對備案對象家庭開展入戶核查,及時進退升降,動態管理。同時,通過信訪部門、門戶網站、媒體曝光、投訴舉報電話等渠道,隨時受理農村低保投訴問題,及時派出工作人員入戶核查辦理,情況屬實的限期整改給予救助。

各地紀委監委結合開展小微權力整治,對貪汙侵佔、截留挪用、虛報冒領等基層“蠅貪蟻腐”和“小官鉅貪”始終保持懲治的高壓態勢,嚴打“蠅貪蟻腐”“小官鉅貪”。(記者 康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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