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4 泰來縣召開人民陪審員候選人資格審查現場會

2019年泰來縣人大常委會通過人民法院的申請,確定泰來縣選任人民陪審員數量為108人,公示期從11月21日起至12月21日,司法局共計接收報名22人,其中個人申請11人,組織推薦11人,公安局會同司法局、人民法院隨機抽選91名候選人。

12月24日,泰來縣司法局會同公安局、人民法院對113名候選人進行資格審查。參加今天會議的有:司法局副局長翟永豔、公安局戶政大隊副大隊長楊新華、法院政治部主任徐林林。

會議主要有四項內容:一是由司法局副局長講人民陪審員的選任條件;二是有法院政治部主任談擔任人民陪審員的具體工作要求;三是由公安局戶政大隊副大隊長強調不適合擔任人民陪審員的情況;四是組織所有陪審員候選人進行資格審查考試。

本次資格審查採取筆試的方式,對113位候選人進行考察,會後將根據情況對個別陪審員進行單獨考察。

泰來縣召開人民陪審員候選人資格審查現場會


泰來縣召開人民陪審員候選人資格審查現場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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