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準格爾旗人民檢察院對一起涉疫詐騙案件依法批准逮捕


準格爾旗人民檢察院對一起涉疫詐騙案件依法批准逮捕


2020年3月5日,準格爾旗人民檢察院逮捕在疫情期間虛假銷售口罩的犯罪嫌疑人高某某,依法嚴厲打擊涉疫犯罪,維護社會穩定。


2020年1月至2月,犯罪嫌疑人高某某在本人無口罩現貨的情況下,利用新冠肺炎期間人們急需購買口罩的迫切心理,在其微信朋友圈發佈出售口罩的信息,與被害人商定購買口罩的數量、價款後虛假髮貨,並在被害人質問時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被害人27200元。


案發後,準格爾旗人民檢察院派員提前介入該案,引導公安機關收集和完善證據。在公安提請批准逮捕後,辦案人員針對案件重點、疑點問題詳細分析,依法作出批准逮捕決定。


檢察官提醒市民,在購買防護用品時,儘量選擇正規渠道購買,不要盲目相信微信、QQ、朋友圈的陌生售賣信息,防止上當受騙。網上購物時,注意保存聊天記錄截圖、小票和存根等信息,一旦上當受騙,及時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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