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男子醉駕連環肇事後逃逸!湘潭交警成功使“醉貓”伏法

2月28日21時15分

一輛牌照為湘A07F**奔馳小車

停在雨湖區一中路口附近

綠燈待駛道上遲遲未動

後方車輛早已焦躁不安,紛紛鳴笛催促

男子醉駕連環肇事後逃逸!湘潭交警成功使“醉貓”伏法

開車專心一點!

但是......

這一陣鳴笛聲似乎沒起到什麼作用

該車子依舊巋然不動

倒是引起了一中路口警務站

抗疫值班民警何勇的注意

何勇和輔警谷煌立即前往燈控路口查看情況

男子醉駕連環肇事後逃逸!湘潭交警成功使“醉貓”伏法


面對民警的敲窗詢問

駕駛員趴在方向盤上不予理睬

再次詢問時

駕駛員突然腳踩油門,撞上前方警車

隨後倒車撞在了道路中央護欄上

為防止駕駛員強行駕車再次逃逸

交警支隊雨湖大隊四中隊副中隊長黃培炎

當即指揮輔警疏導車流,設置錐燈

一邊提醒民輔警注意自身安全

一邊穩控車內駕駛員情緒

要求其主動熄火

隨後,示意輔警賀進喜繞過車身

利用副駕駛車窗間隙拔開車門插銷

打開門鎖拔下車鑰匙

由於駕駛員一直不肯配合下車

民輔警一同上前成功控制了駕駛員

避免了更重大事故發生

經查實,駕駛員姓李,現場呼吸式酒精檢測顯示,體內酒精含量為171mg/100ml,血檢結果為190mg/100ml,屬醉酒駕駛,涉嫌危險駕駛。

其實,就在十幾分鍾之前

雨湖交警大隊事故中隊接到兩起報警

20時20分,一輛白色奔馳小車在建設北路皇爺檳榔廠路段撞上了一臺湘CJD**學教練車後,駛離現場。

20時36分,一輛白色奔馳小車撞壞停靠在一中後門的湘CD128**電動車後,駛離現場。

經調取監控錄像後發現

肇事逃逸的正是李某所開這輛白色轎車

由於喝醉酒

李某在一天內接連造成3起交通事故

李某的行為不僅涉嫌醉酒駕駛,還涉嫌交通肇事逃逸、撞壞公共設施等違法犯罪,將面臨重罰。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交警提醒

酒後駕車

是對自己和他人生命極不負責任的表現

肇事逃逸

必將接受法律的制裁

開車滴酒莫沾

請每一位駕駛員牢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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